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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出租土地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所以出租土地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2、个体户从事水产养殖有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吗?

根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哪些凭证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4、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在异地预缴的税款,可以抵减当期的应纳税额吗?

根据《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购买车库需要征收契税吗?

根据《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第一条规定: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时,不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