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典学派的财政理论(1776年~20世纪30年代)
18世纪后期到20世纪30年代,财政学以古典学派和新古典学派为主。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系统地讨论了财政赋税的问题。斯密认为政府只要像“守夜人”那样,维护国家治安,防止外来侵略就行了。其支出主要用于国防、司法、公共工程,支出方面需要遵循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等一系列原则。“廉价政府”成为财政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斯密创立了财政学的基本框架,后来的古典经济学家,如李嘉图、穆勒等基本上是在斯密的框架中求发展的。
2. 凯恩斯学派的财政理论(20世纪30年代~20世纪60年代)
20世纪30年代空前的大危机,催生了以宏观经济分析为主要特色的凯恩斯主义,财政学也因此在西方经济学体系中占据显赫的位置。凯恩斯首次系统地论证了财政赤字的经济合理性,冲击了古典的“量入为出”原则。在税收方面着重分析了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带动私人部门有效需求,从而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并拟出一套以直接税为主和以累进税为特色的税收体系。
3. 新自由主义学派的财政理论(20世纪70年代以后)
20世纪70年代,经济“滞涨”席卷西方,而凯恩斯拿不出良策,凯恩斯主义遂陷入低谷。于是,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及供给学派借机发动了对凯恩斯主义的一场革命。这些学派的理论基点就是: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窒息了市场经济的活力,从而引起了经济的“滞涨”状态。这一时期的财政理论主要是从更广泛的角度研究财政活动规律,如公共产品理论的完善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引入, 大大增加了西方财政学的基本理论分析的深度与广度。布坎南等人运用经济分析法研究了政治制度的运行,其中财政问题始终居于研究的中心。自布坎南1986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后,该学派的理论引起西方财政学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很多观点被引入到财政学论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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