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通知,20日起在南安市、惠安县、福州市长乐区、厦门市同安区、漳浦县、仙游县、龙岩市永定区、尤溪县、武夷山市、福安市试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工作,加强土地出让全程监管。

通知规定,除了采取招标、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外,凡采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试运行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实行“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试点地区拍卖出让的宗地,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申请,在现场审核竞买资格时间开始之前,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封闭竞买申请人的报名信息;在现场审核竞买资格时间开始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解除封闭,出让单位可根据报名申请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现场进行竞买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交易。

通知强调,试运行的县(市、区)要尽快落实人员、设备和经费,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业务部门职责分工、异常交易处理、系统维护管理等工作制度,确保网上交易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记者 张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