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的小伙伴们

要说每个月最期待的日子

一定是发工资的时候啦

可是

你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

都是怎么算出来的?

涨薪还是降薪依据的是什么标准?

工资是不是全由老板说了算?

在国企上班的你

如果对这些都不清楚

那么赶紧看看这个重磅消息

2019年起

你到手的工资

就要和效益挂钩啦

12月14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正式对外发布

《意见》提出,按照“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企业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合理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增长或下降幅度。

总之一句话

效益增工资增

效益降工资降

具体执行日期

已经定下来啦

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现在大家最关心的一定是

效益好了

我能涨到多少?

效益不好了

我能少拿多少钱?

涨多少降多少的极限在哪儿

心里还真是没数呢

别急!

官方有解读!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5倍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得超过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70%;对主业不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调控水平及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得超过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且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超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

其中,当年劳动生产率未下降、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明显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未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的,当年工资总额可适当少降。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企业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但发生兼并重组、新设企业或机构等情况的,可以合理增加或者减少工资总额。

此外《意见》还规定

企业(集团)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全部职工

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而且明年起

将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

为主体的基本工资制度

我省国企工资

将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

紧缺急需岗位的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赶紧把这个重要消息

告诉给更多

在国企工作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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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网(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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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首席编辑:张开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