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陕西反杀案”二审,就在今年6月28日,王浪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获刑九年。今天(12月20日)是案件的二审,王浪在被告席上反问审判席上的法官:“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停顿三秒后又问,“请法官告诉我”,他情绪激动反问:以后遇到这种事,我怎么做才是对的?
当时22岁的王浪到酒吧找朋友,在喝酒时不慎与一位陌生客人李雷对视,遭到李雷挑衅、殴打侮辱。王浪在受到侮辱后,为了息事宁人选择向“雷哥”道歉,结果雷哥还是不停向王浪挑衅,并掐住了王浪的脖子,扬言要弄死王浪。王浪最终忍无可忍,持酒瓶与李雷互殴,失手打死了李雷。一审法院认为王浪属于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9年。这意味着1个22岁的年轻人,最好的时光将在狱中度过,其出狱后将与社会脱节,被时代抛弃,他这辈子都被这个叫李雷的陌生人毁了。
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我在这里就不过多赘述了。相信大家近期也都从各种渠道了解到了全部经过。个人认为被告人确实很倒霉。而被告人一直反问法官的一句话“我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可谓是掐中要害。个人认为被告诉确实比较冤枉。被人挑衅被人殴打,甚至对方口口声声说要弄死自己。然后被告人被迫反击,由于自卫过当错手杀死了对方。其实案件的关键点是该判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但显然法院判了防卫过当。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说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话该怎么办?是该自卫还是任由被对方殴打。如果自卫的话这个肯定避免不了出现防卫过当的情况。毕竟都是普通人。被威胁到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下手难免没有轻重。如果不还手任由对方殴打的话。可能警察还没等来,自己先被对方打死了。要知道打人者可是口口声声说要弄死被告的。
而被告一直反问法官的一句话“我该怎么做才是对的”。一方面是绝望的反驳。另一方面也是深深的无奈。我们没有资格去评论该案件的判决结果。但是我们也真的很想知道。如果发生这种事,我们到底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不要笼统的就是说结果,是不是对不对。更希望有人可以给我们一个具体的方式。怎么做才正确!
我们不去谈这个判决或者法律是否合理,这个是我们无法左右的事,我只想问问法庭,我们作为老实人,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的合法权益靠什么来保护呢?只允许恶人横行霸道,却不允许老实人反抗,这叫什么道理?就像当年外国侵略者入侵中国时,如果我们不奋起反抗,统统选择跪下求饶,我们中华民族就能站起来吗?当你们去保护行凶者的权利时,有人为受害者的权利考虑吗?老实人就活该被人欺负吗?
“我该怎么做才是对的?”这一问,问的是公平正义,问出了所有受到不公平对待者的心声。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应该怎么办?应不应该防卫?应该怎么防卫?有正确答案吗?有标准答案吗?别人拿把刀威胁我,我应该怎么防?我是要等他砍了之后,我再还手?还是去把他的刀夺了?还是直接跑呢?如果要等他砍了之后再还手,可能那时候我已经没有还手能力了,我可能只能是等死了。如果要我去夺他的刀,我没那水平,我做不到啊。那是不是只有跑呢?跑也有危险啊,如果等我转身跑的时候,对方趁机捅我一刀怎么办?我该怎么跑?
可能有人说,对方拿的不是刀,是个酒瓶,这个危险性没那么大。我怎么知道这个酒瓶能构成多大伤害,我当时整个人都是懵的,我只知道我可能有危险,我哪里分得清这个酒瓶有多大危害,万一对方拿酒瓶把我打死了怎么办?我也是拿酒瓶把对方打死的啊。如果我不动手,死得是我怎么办?作为老实人,我就该死吗?老实人就该死吗?老实人就应该等死吗?
法律应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当好人受到不公平对待时,不应该给好人太多限制。如果法律总是约束好人,对坏人却过度的宽容,请问,这个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当生命受到威胁时,我该怎么办?我们等待法官的回答,我们希望听到公平正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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