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小额贷款公司起家,以“套路贷”模式获取高额利息,暴力讨债,武力打压竞争对手,收买公安民警充当“保护伞”。12月22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蔡某宝等涉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20名被告人共被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其中5名民警被起诉参与黑社会组织罪、诬告陷害罪等罪名。
据悉,自2014年以来,蔡某宝等人在淮南市田家庵区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逐步形成了固定的“套路贷”模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蔡某宝以公司化的运作方式不断纠集组织成员,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随着组织不断壮大,形成人数较多、人员较为稳定,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明确分工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该组织中,蔡某宝为领导者,负责领导、管理。其他成员分别负责对借款人进行“家访”,向借款人实施恐吓、威胁、殴打、讨债,管理账目等。该组织有不成文的被组织成员认可的组织规矩,且有固定集中的“办公场所”,并为组织成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用以收买人心。
2014年至2018年3月,蔡某宝为首的犯罪组织以不需要任何抵押担保、快速放款为诱饵,形成固定的“套路贷”模式,广泛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出借高利借款,通过收取家访费、中介费、手续费等方式收取额外费用,使借款人实际所得借款被减少,债务被虚增。
同时采用牙签扎指甲缝、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打砸玻璃滋扰等暴力手段,有组织的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制侮辱、诈骗、抢劫、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其中敲诈勒索数额40余万元。该组织犯罪所得均由蔡天宝统一支配、管理,主要用于其本人挥霍和支持组织活动。
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增强犯罪实力,蔡某宝通过民警武某东,腐蚀拉拢张某涛、李某、崔某泉等民警。2014年6月,武某东、李某明知蔡某宝诬告陷害单某某,仍立案侦查,致单某某被错误羁押8个月。武某东等人还利用职权帮助蔡某宝索要债务,为蔡某宝领导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充当保护伞,使其发展壮大。
数十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出于对该犯罪组织的恐惧和害怕被打击报复,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蔡某宝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田家庵区及周边地区产生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某宝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捏造事实证告陷害,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等行为,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证告陷害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制侮辱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等骨干分子以及孔某凡等一般参加者分别应以相应涉及罪名追究刑事责任。(李旭东 刘福忠/文 刘娅/图)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严禁任何形式转载,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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