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通知》强调,支持试点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允许试点医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全国共确定了148家试点医院,福建省有5家医院上榜,其中三明市有2家。

《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

▎《通知》要求,各地要为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办医主体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落实对试点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化解试点医院符合条件的长期债务。

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积极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试点医院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医院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医院,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支持试点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允许试点医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对试点医院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院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专项审计。

▎《通知》指出,各试点医院要逐条落实重点任务。

■试点医院

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明确了试点医院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各试点医院要认真落实;国家层面未明确提出试点任务及要求的,鼓励试点医院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

■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参照试点任务及要求,结合实际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通知》确定了148家试点医院。

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会同有关部门遴选确定了北京医院等148家医院,作为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试点医院。福建省有5家医院上榜,其中三明市有2家。

01

三明市第一医院

三明市唯一一所

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02

尤溪县总医院

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全国第二家、福建省第一家

能够独立开展心脏手术的县级医院

03

福建省立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福建省卫计委直属单位

04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八闽现代医学发祥地

05

厦门市中医院

三级甲等中医院

厦门市政府、市卫计委直属单位

试点医院重点任务

提示:点击可查看大图

《通知》要求,各试点医院应于2019年1月31日(星期四)前将试点工作方案及试点医院牵头人、联系人报送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End

编辑 | Lan

文章 | 海西西

本文为海西医药交易中心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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