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少读者朋友乍一看到本文的标题,可能会感到奇怪:征地和拆迁不是一回事儿吗?怎么还有区别?大家先别急,且听我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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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明白“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它们各自的含义。

“征地”实际上是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的这么一个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顾名思义,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则归属各集体经济组织。国家出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等需要,有权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征地”一词,便来源于此。而拆迁,则主要针对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一词,源自于已经失效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今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房屋征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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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征地”其实是“征收土地”,而拆迁则是“征收房屋”。当然,在征地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拆迁的情况,比如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会在后续的文章中为大家详细讲解,此处不再详细展开。

此外,不管是征地还是拆迁,政府都需要给被征收人合法合理的补偿,在补偿方面,征地和拆迁自然也是有所不同的。在征地过程中,征收方需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拆迁、也就是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人需要给予房屋本身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造成营业损失的还需要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另外还有一定的搬迁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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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便是我律师团结合土地管理法,对征地和拆迁进行较为初步的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遇到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问题,请给我们私信或者在文章下面留言,我们会及时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