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耀玻璃(03606.HK)拟同意太原金诺明年6月底前支付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转让价款

格隆汇12月24日丨福耀玻璃(03606.HK)公布,2018年6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太原金诺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变更名称为“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诺”)签署了《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将其所持有的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75%股权出售给太原金诺,交易总价为人民币约10.04亿元;其中,北京福通51%的股权作价人民币约6.83亿元,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6月28日及2018年7月4日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63亿元及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5万元,并配合太原金诺完成上述51%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太原金诺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款人民币约3.21亿元以银行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因太原金诺资金紧张,太原金诺向公司提出了变更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期限的申请,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同意太原金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转让价款。

2018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同意太原金诺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转让价款。同日,公司与太原金诺在福建省福清市签署《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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