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讲好龙江司法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联合播出的《庭审内外》每天17点40分都市频道播出,司法公开,全景呈现!在我国的最东边抚远市有这么一伙儿年轻人,他们没有正常的工作,每天聚集在一起,以“大哥”和“小弟”互相称呼。2017年10月31日傍晚,其中一个“小弟”接到一位“大哥”的电话,正是这个电话,迁出了一个涉及恶势力的违法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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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找“小弟”到底要干啥?

2017年10月31日傍晚,抚远市一家歌厅的老板和员工正围坐在一个角落里吃饭。突然歌厅里闯进来几名手持镐把的男子。开始打砸歌厅,打砸完后,几个人就离开了。歌厅的员工来到前厅,看到很多东西都被砸坏了。歌厅的经营者赶紧报了警,又调取了监控录像。从多段监控录像中可以看出,傍晚4点25分,几个戴口罩的人从车上下来,扛着镐把向走进歌厅。领头的人并没有戴口罩,进入歌厅后他第一个挥舞镐把砸向吧台,其他几个人也开始动手打砸。经过一番打砸,歌厅里的部分酒水、点歌器、电视、镜子、茶几等物品都被砸坏了。

辖区派出所到达现场后,仔细查看了监控画面,发现前来砸歌厅的大概七、八个人,大多数人都戴着口罩,只有领头的一名男子没有戴口罩。同时,结合价格认定部门给出的结论,这次打砸损毁财物的价值,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抚远市公安局 副局长 樊亚飞
这样咱公安局就立寻衅滋事案件,后期,咱们拿这个监控啊,用监控有一些画面比较清晰,通过咱们民警走访,认定了其中的几个主要带队的前面的人员,主要人员,认出来了是谁。

民警调查发现,领头的没戴口罩的人叫郑天宇,24岁,抚远市当地人,很快郑天宇就到案了。

被告人 郑天宇
口罩是他们车顶上自己有的,然后没给我发,直接就进去了,我也没要,我都不知道口罩是哪儿来的。我下车的时候,他们就已经都戴上口罩了。

抚远市公安局 副局长 樊亚飞
寻衅滋事这起案件,当时他供的是,受一个,咱们当地的叫张振南的指使。

在郑天宇带人打砸歌厅的时候,张振南并没有出现在现场,事情发生后,他也没了踪迹。警方把他列为网上逃犯,今年十月份,张振南在哈尔滨市被警方抓获,并被抚远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打砸破坏胆子大

庭审之后泪流下

张振南和郑天宇两个人到案后,警方发现,事情并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这极有可能是一个违法犯罪团伙,从事着涉黑或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很快,警方搜集了团伙的犯罪证据。张振南为什么要指使郑天宇打砸歌厅,这个团伙又有哪些其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呢?今年11月28日,抚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案件。

抚远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牟卫良
这起案件是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抚远发生的第一起案件,抚远市委、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此案的审理。

当天出庭受审的被告人除了郑天宇和张振南,还有一名被告人叫常宝忠。他也在事发当天来到歌厅,参与寻衅滋事案件。在法庭上,通过法庭调查,参加庭审的人员得知,这起寻衅滋事案件是由张振南引起的。

被告人 张振南
想去唱歌,需要包房,老板说没有,没有我想用一个,她说没有,完了发生矛盾了。给郑天宇打个电话。公诉人:电话里怎么说的?张振南:我叫郑天宇帮我办点事。审判员:你所说的这个半点儿事,是什么意思?张振南:当时跟歌厅老板发生争执了,想过来一下,助助威,后来把那个,临时想着把歌厅给砸了。

被告人 郑天宇
当时他说办事,我问什么事,他没跟我说,我不知道去干啥。我就以为是去撑个场面之类的事,到那儿告诉砸歌厅。都到那儿了,没办法了,就进屋砸了。他说没事,出事了他兜。

在警方侦查阶段发现,这个违法犯罪团伙的主要负责人就是郑天宇,当天砸歌厅的人都叫郑天宇“大哥”。同时警方通过调查走访和梳理,发现这伙人很有可能不仅仅只做过这一次违法犯罪的事。在调查寻衅滋事案期间,三名被告人先后供述了一些其他人的犯罪事实。

抚远市公安局 副局长 樊亚飞
梳理时候,感觉这起案件,参与人员多,咱就觉得是不是一个团伙,这样咱们就开展了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工作。通过调查了解呢,这伙人里头,其中有几个骨干,还有其他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这样咱们把它列为黑恶线索。

就在侦查期间,有人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曾经被郑天宇敲诈勒索。前来报案的人是两名中学生,曹某和刘某某。两个人向公安机关反映,郑天宇伙同他人经常以威胁、恐吓、搜身等方式向他们索要钱财。

原来,郑天宇组织一些年龄比自己小的人员在一起,整天吃喝玩乐,后来通过团伙中的成员认识了中学生曹某和刘某某,就开始长时间对两个人敲诈勒索。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曹某证言:
从2016年夏天开始,有一个多月时间,郑天宇管我要钱,有十多次,总共有两千多元,不给他钱就吓唬打我,郑天宇到一中找我,搂着我脖子把我拽进一个小区楼道里,跟我说我没钱了,把你兜里钱都给我,然后他就动手搜我身,把我兜里的钱都翻走了。还跟我说,明天还要来找我,让我最少带200元钱,要不就等着挨揍。

公诉人宣读被害人刘某某证言:
从2016年10月份左右,郑天宇就开始找我要钱,因为我知道郑天宇成天领着一帮小弟,打架斗殴的,我挺害怕的。总共要了有十多次,两千元左右,我没办法,只能给他。有时候郑天宇让我给他送钱的时候,他和戴世伟他俩在一起,大约有四、五次。戴世伟单独向我要过两、三次钱。我害怕他就给他了。他俩从我手上拿了钱,也从来没还过我。

在团伙其他成员的供述中还可以看出,郑天宇还在网上低价买来一些衣服等物品,再高价强行卖给被害人刘某某。刘某某明知这些东西不值钱,但却害怕挨打不得不购买。

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休庭。12月20日,抚远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对案件作出了宣判。

被告人郑天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张振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被告人常宝忠,犯寻衅滋事罪,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希望这次庭审是这三个人最后一次以被告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中,他们还年轻,人生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刑满释放后回归正路,不仅仅不再危害社会,更要对自己的亲人负责。

都市频道《庭审内外》

每天17点40分播出,

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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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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