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6 12:53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尹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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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鄞州法院首次适用“议价网拍”的新模式,对一起融资租赁执行案件的涉案股权实现高效拍卖。

2018年8月,鄞州法院对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安徽某环保公司支付原告宁波某金融租赁公司租金及货价13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宁波某金融租赁公司向鄞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持有珠海某环保公司6%的股权,法院裁定对该股权予以司法拍卖。

时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出台,规定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时,除了传统的委托评估方式外,还新增了“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基于此,鄞州法院积极主动探索,引入当事人议价模式,以实现司法拍卖“降费提速”。

该案的执行法官于宇将最高院新出台的规定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建议双方自主协商议价。考虑到传统的委托评估时间较长,双方当事人同意以议价方式共同决定股权的起拍价格。经执行法官耐心组织当事人议价沟通后,双方商定以840万元的价格在淘宝网上挂拍,并最终以840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该案从申请执行到拍卖成交,只用了38天时间,简化了财产估价程序,并为当事人省去了评估费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