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公安报12月26日报道,今年6月,江苏南京市民王女士在某房屋租赁网站上看到一处招租房源信息,随即拨打了招租广告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接通后,对方称自己是房屋的“二房东”于某,双方约定当天下午看房。看房时,“上一位租客”陈某热情地为王女士介绍起了房间。由于对房屋情况比较满意,王女士当晚就联系于某约定第二天签订合同。签合同时,因该交易未通过正规中介公司介绍,王女士有些犹豫,这时于某拿出房主签字的“委托书”,证明自己有转租权利。王女士最终打消了顾虑,与于某签下租期一年的合同,并当场付清全部租金共计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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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入住后的第3个月,自称房主的季某找上门来。据季某回忆,今年5月下旬,他与于某签订了月租金2200元、租期一年的租赁合同,于某交付了3个月房租。3个月后,季某催缴下季度房租时,发现联系不到于某,且房屋已被他人入住。看到王女士拿出的有季某签名的“委托书”,季某十分惊讶称自己从未签过“委托书”,且与于某的合同上明确规定了不允许转租。王女士发现自己被骗,遂报警求助。

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抓获。据于某交代,其伙同他人辗转全国多地以冒充“二房东”方式诈骗作案多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

此类案件属于典型的冒充“二房东”实施的诈骗案。拿到钱款后,犯罪嫌疑人往往迅速逃窜至其他城市并将受害人拉黑。民警结合大量典型案件为广大租客总结出几条防骗策略:

——网络租赁房屋虽然方便快捷,但承租方的承租资质难以确认,因此应尽量选择有中介资质的正规中介机构,若选择网上租赁一定要仔细确认承租人是否有合法转租权。

——廉价网租房多面向社会经验相对薄弱的年轻群体,对于租金明显低于该地市场平均值的房屋要提高警惕,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以低价为“诱饵”吸引受害人上钩。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尽量避免一次性交付所有租金,且不宜签订租期过长的房屋租赁合同,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