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给大家推荐清朝道光朝重臣陶澍,改革盐务。清朝盐政在道光之前仍使用明朝的纲盐法,这种方法规定盐商可以凭盐引到指定产地领取销售盐。在这样的制度下,具有强大实力的盐商后来发展成了某个盐产地的总承包商,被称为“总商”。总商与官府的关系密切,他亦商亦官,负责帮助盐运使衙门向盐商征收盐税。之后又出现专门转卖盐引的“窝商“,拿到盐引购得盐后到指定地区销售的“运商”,具有收购盐场全部产盐的垄断特权,把食盐转卖给运商的“场商”。自发形成的庞大的销盐机构,已经覆盖了原纲盐法的本质,把本属于国家垄断的盐业变成了由盐商垄断的行业。此时,所谓的盐运使衙门已经成为了“总商”及其下属各级盐商的后盾部门。官商勾结的后果是盐务官吏对盐商巧取勒索,盐商为了转嫁负担,哄抬盐价。百姓承担不起高盐价,民怨四起。有的盐贩子就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盐税,然后以低价格把盐卖出去,私盐由此开始畅销。私盐泛滥导致盐商大受打击,盐引滞销使得国家的盐税收入进一步受到影响。

到道光时,盐务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加严重。贪官污吏与贩卖私盐的“盐泉”相互勾结,两者尽收利润,国家盐税连年下降。此时,盐商中“不止小商坐困矣”,“大商亦病”。为了解决盐务的弊端,道光“欲求一堪膺重寄者”,却无奈“世风日下,人心益浇,官不肯虚心察吏,吏不肯实意恤民,遇事则念及身家,行法不计及久远。”正在他愁苦之际,四川总督蒋饮钻入京觑见。道光对他说起渴望人才的心愿,蒋枚括当即回应:“川东兵备道陶澍,业绩四川第一,堪胜大任。”道光见蒋枚括态度诚恳坚决,于是当年即提升陶澍为山西按察使。

后来,道光发现陶澎果真是个人才。他在奏折里针砭时弊,不惧权威,头头是道。在道光的赏识下,陶澍一连升职,先升为安徽布政使,后升安徽巡抚。1825年,他又被调任江苏巡抚,成功解决海运问题,把南方潜粮运往北方。1830年,举荐陶澎的蒋枚钻因病卸任两江总督后,道光立即提升陶澎任该职,陶澍开始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 江苏是当时的重要盐产地,当地的盐场处于淮河故道入海口的南北位置,淮河以北的叫淮北盐场,在淮河以南的称淮南盐场,总称两淮盐场。陶澍升任两江总督后的的一件事就是整顿两淮盐务。为了保证盐法改革的顺利进行,陶澍使用“擒贼先擒王”之计。他向道光帝奏请杀掉两淮的“盐泉”头目黄玉林,以震慑私盐贩子。道光非常同意并相信陶澍,于是下令逮捕黄玉林。没想到这个黄玉林嚣张至极,他几次逃避追捕成功后反倒玩起了“自投罗网”的游戏。官员见他有心“自首”,拿他没办法,要了点保释金就放他回去了。

陶澍知道此事后更加坚定了杀黄玉林的决心,他根据道光“勿避嫌怨,勿惮勤劬”的指示,决定公开处决黄玉林。当时,很多官员听闻陶澎的决策后都非常震惊,他们害怕杀掉头目后引起盐泉叛乱。但是陶澍愤然坚持,他说:“这个黄玉林不解决,就会出现第二个黄玉林,第三个黄玉林。可怕的不是黄玉林,是老百姓吃不起官盐!”最终,黄玉林被押赴闹市区的刑场,当众处死。黄玉林的死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不仅盐泉为陶澍的胆量所震慑,就连朝廷官员对陶澍也多了敬畏,同时也让道光对他的信任更为坚定。后来,当陶澍为了整顿盐务官员的腐败请求裁撤两淮盐政时,道光毫不犹豫地准许了他的建议,并将总管盐务的特权交给了他。陶澍兼管盐务后,精兵简政,革除陋规,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他“裁减衙门陋规十六万两有奇,凡淮南之窝价,淮北之坝杠,两淮之岸费,分别减除”。他还革除了总商的身份,禁止“商船借官行私”,杜绝私盐贩运。陶澍的禁令施行后,“弊肃风清”,使得“盐价稍减,销路渐通”。

从道光十一年(1831年)正月十一日起,截至七月二十九日,两淮地区销盐共计三十五万五千九百多盐引,一千六百五十六万七千余包盐,“销数之广,为频年所未有”。陶澍收到信后感动不已,立即着手改革。道光十二年(1832)春,陶澍带领官员来到海州(今连云港市),试行票盐法。票盐法简化了盐商的购盐程序,所售盐的价格也大大降低。盐商看到有利可图,纷纷前来交税领取盐票。同时,陶澍又通过设置三重关卡紧抓私盐销售,使得盐泉无路可走,私盐大大减少。道光十三年,票盐法在淮北推行时,更受欢迎。不到四个月,淮河的商船上“请运之盐,已逾三十万引(一引四百斤)”。票盐法不仅吸引了一大批盐商,且因为“是法成本既轻,盐质纯净,而售价又贱”,使得“私贩无利”,所以原来的私盐贩子也改走正道,都自觉来领票。

票盐法打破了盐商的垄断,同时使盐商交税的主动性提高,从而促进了盐的销售,增加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经陶澍改革后,淮北私盐绝迹。后来淮南也施行票盐法后,两淮盐政亏损的七百多万两被补上。至道光十七年《1837年》,两淮的盐税在缴纳后还存银三百多万两。陶澍盐务改革的成功,不仅可以从清政府盐税的改善看出来,还可以从盐商的反应中可见。票盐法施行后,原来在淮北垄断盐业的盐商利益遭受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