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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和峰峰矿区,发布了最新重污染天气通知!峰峰城区内12月26日开始,永年12月27日开始,两区实行单双号限行!此外,邯郸市主城区内还是常态化限行。2019年1月7日至4月7日京津冀新一轮尾号轮换。请各位行车注意限行,互相转告!
另:涉县城区内12月24日已实行单双号限行。
目前限行尾号
周一限行:2、7
周二限行:3、8
周三限行:4、9
周四限行:5、0
周五限行:1、6
周六日、节假日不限行
2019年1月7日轮换限行尾号
周一限行:2、7
周二限行:3、8
周三限行:4、9
周四限行:5、0
周五限行:1、6
周六日、节假日不限行
涉县单双号限行
● 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在县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
● 限行范围
将军大道(涉左路至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段,含本路)以东,将军大道(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段至309国道,含本路)以南,309国道(将军大道至滨河路,不含本路)以西、滨河路(309国道至将军大道,不含本路)以北区域范围内限行。 限行车辆种类按应急预案执行。
峰峰单双号限行
● 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我区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
● 限行范围
主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不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主城区是指邢峰路以东,成峰路以西,滏南路以北,新义路以南区域。
具体通告见下文
永年单双号限行
● 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1日止,每日7时至20时,永年区禁限行区域内车辆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 限行范围
东至中华大街(含),南至明山大街(含),西至铁东大街(含),北至洛河南路(含)。
具体通告见下文
峰峰单双号限行通知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发生,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区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我区实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即: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31日止,主城区全天禁止大型货车(不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主城区是指邢峰路以东,成峰路以西,滏南路以北,新义路以南区域。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持有城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持有城区通行证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车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峰峰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8年12月25日
永年单双号限行通知
邯郸市永年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
通 告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区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1日止,每日7时至20时,永年区禁限行区域内车辆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限行范围:东至中华大街(含),南至明山大街(含),西至铁东大街(含),北至洛河南路(含)。
三、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捌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金融运钞车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已办理牌照的请到永年交警大队登记备案,以防误拍)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另外,主城区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特此通告
邯郸市永年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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