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本是学习的最为宝贵时间之一,然而在校大学生唐某却伙同社会人士王某,为牟取暴利,非法组织同校同学赌博,从中抽头渔利,逼迫他们签下巨额欠条。

今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大邑县检察院获悉,多名犯罪嫌疑人最终因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而其中逃脱一年的王某也于近期归案,大邑县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对王某批准逮捕。

大邑检察院对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校大学生组织赌局,从同学身上抽头渔利

2017年6月9日至22日,在校大学生唐某伙同社会人员王某等人先后在大邑县多个酒店房间内组织人员以“炸金花”等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参与赌博的正是唐某的同校同学黄某某、陈某某等多人。

该赌博团伙由多人组成,策划分工明确,其中唐某负责联系学生参与赌博,周某某、周某先后负责放“水钱”即放高利贷,在学生钱不够时逼迫其签下巨额欠条,收取每天5%的利息;肖某以房款、零食、烟酒等各种名义负责抽水钱,每晚可抽七八千元;王某带领周某、邱某加入赌博及分赃;邱某某负责记录借款时间,到期催还利息。而参与赌博的大学生们却浑然不知已经掉入预先编织的陷阱,越赌越大,越赌越输,最终越欠越多。

获利高达十万元,多人依法被判刑

成都市大邑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本案中,唐某、王某等人的目的就是牟取暴利,与一般的娱乐活动不同,同时其为逃避查处在多家酒店辗转,抽头渔利高达10万,远远超过组织3人,抽头渔利5000元的构罪基准。

案件办理过程中,为有效固定证据实现精准指控,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就案件情况与侦查机关交换意见,指导固定证据,为后续的起诉和审判打好基础。2018年4月,经成都市大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唐某、周某某、周某、肖某、邱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十个月不等。

而网上追逃一年的王某也于近期归案,检察官依法作出批捕决定。至此这起赌博案的犯罪分子终于全部落网。

同时,通过检察官、侦查人员、辅导员及家长的多方合作,受害大学生都认识到赌博的危害性,表示再也不参与类似赌博活动,并重新回归正常校园生活。

王雪 红星新闻记者 陈柳行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