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由于被传统世俗观念的影响,对于同性恋很多人都是不予接受的。每当看到同性恋或谈及这个话题,人们总是投去异样的眼光,同性恋因此也受到了舆论的压力。但现在同性恋的人并不在少数,他们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不顾旁人的眼光依然选择坚持,哪怕“形婚”,形婚顾名思义也就是形式上的婚姻,隐藏在异性恋中实则还是坚守自己的同性热恋。

同性恋到底该不该接受,我想对大部分传统保守的人而言必然是无法接受的,说实话小编我也很不能理解,尤其是男同。当然我不是歧视这部分人群,就是纯粹的接受不了罢了。话又说回来,只要他们(她们)彼此能感受到爱和幸福,我们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或许在他们眼里反而我们很奇怪了,所以我觉得关于同性恋爱甚至同性婚姻是需要人们去慢慢包容接受的,只是在中国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吧。

近日对于同性恋来说有一个好消息:泰国同性婚姻合法化通审。在当地时间12月25日。泰国内阁初步批准了《同性伴侣法》。若此法最终获得立法议会的批准,泰国将成为亚洲首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该法规定相同、年满20岁且其中一方是泰国人,双方即可登记结为“伴侣”(非夫妻),但同时享有与夫妻同等的基本权利,包括签署紧急医疗同意书、置办葬礼、代替配偶处理刑事诉讼案、共同财产权、税务减免、共担债务、继承遗产以及更换姓氏等权利。

也就是说只要一方是泰国人就能同性结合了,那是不是一对中国同性恋想要结为合法伴侣,只需其中一方换个泰国国籍即可呢?

我个人觉得泰国通过此法的概率极高,毕竟大家都知道泰国一个盛产人妖的过度,必然其中会出现很多变性后相恋的人,政府能不重视吗?

有网友看到此消息激动地表示:很想去娶他!当然在中国这多半就是一个玩笑话罢了,而在其他国家就不见得了,或许别人就是认真了。

据调查,以下这些国家已经完成了同性婚姻合法化(包括不久后将正式实行的国家):

1.丹麦,1989年6月7日,通过法律承认同性注册成为伴侣,也是欧洲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的国家;

2.南非,1998年就制定了《承认习惯法婚姻法》,在2000年11月15日开始实行;

3.荷兰,1998年1月1日,《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同性亦可);

4.德国,2000年11月10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同性婚姻法”,2001年8月1日开始生效;

5.法国,2000年1月同性伴侣可登记结婚,享有继承权,社会保险以及福利;

6.比利时,2003年1月30日实行;

7.西班牙,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总统发表演讲,2005年7月3日同性婚姻合法化;

8.加拿大,2005年7月20日,国会通过了法案,允许同性恋结婚;

9.挪威,2008年6月11日通过了同性婚姻法,于2009年1月1日生效;

10.瑞典,2009年5月1日正式承认同性结婚并实行;

11.葡萄牙,2010年1月8日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12.冰岛,2010年6月12日,冰岛议会全票通过允许同性婚姻存在的法案 ,并于6月27日正式生效。 68岁的冰岛女总理西于尔扎多蒂和她的女友56岁的莱奥斯多提尔,在当天同性婚姻法生效后,成为冰岛首对结婚伴侣;

13.阿根廷,2010年7月15日,参议院通过法案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此前阿根廷由于保守派和天主教会团体强烈反对同性恋婚姻, 阿根廷曾爆发了6万人的大游行,呼吁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14.新西兰,2013年4月17日众议院以77张支持票对44张反对票最终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法会。给予同性恋者高度尊重和法律认可;

15.乌拉圭,2013年4月10日众议院通过了《平等婚姻法》法案,允许同性结婚;

16.卢森堡,2015年1月1日同性婚姻法生效;

17.英国,2014年3月29日同性婚姻法生效;

18.斯洛文尼亚,2015年3月,国会通过了同性婚姻法;

19.爱尔兰,2015年5月22日,全民公决让同性婚姻合法化;

20.美国,2015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撰文表示,“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尊严。宪法赋予他们这项权利。”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国都是一项合法权益;

21.芬兰,2017年3月1日同性婚姻合法化,届时同性伴侣在北欧所有国家都可以合法结婚了;

22.哥伦比亚,2016年4月7日同性婚姻合法化生效;

23.奥地利,2017年12月5日,根据宪法法院的裁决,从2019年1月起,奥地利境内同性恋人可以正式登记结婚;

24.马耳他,2017年7月12日,马耳他共和国的国会投票,几乎一致地同意了同性婚姻法案(66票赞成、1票反对),同时同性配偶可领养孩子;

25.澳大利亚,2017年12月7日同性婚姻合法化生效;

26.中国台湾,2017年5月24日,最高立法院,司法院大法官释宪宣布,现行的《民法》不允许同性婚姻违宪。这也标志着,中国台湾即将也成为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区!也就是说湾湾同性婚姻最晚可以于两年后的2019年5月24日正式合法。

有些网友肯定会想:湾湾都可以了,中国大陆是不是也快了呢?我只能告诉你三个字:不可能!起码近20年内我认为是不可能的,毕竟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儒家思想根深蒂固,想要打破现在“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婚姻法寻求多元,这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还是别想了。除非按我前面所说,改国籍!我想一旦走上这条路,我只能说你们的爱情的确超越了一切!

不管怎样的爱情与婚姻,同性也好还是正常的婚恋也好,尤其是同性,他们(她们)修成正果的道路肯定是艰难而漫长的,还是祝福他们吧!对于同性婚恋不知各位小伙伴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