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醒

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期间严禁驾驶机动车。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和因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上两种情况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也就是俗称的终身禁驾

2018年,我区被吊销驾照的有38人。其中有10人因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被终身禁驾。

今天曝光台已曝光至第六十九期,我们将曝光赣县区2018年被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遵守法规安全出行。

0 1 罗林林 3607821986****4812

2018年1月18日,罗林林驾驶赣KW9159轻型自卸货车由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往江口镇方向行驶,19时54分许,当车行至瑞临线323线122Km+50m即赣州市赣县区茅店镇茅店邮政所门口路段时与横过公路的无名氏男子相撞,造成该无名氏男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罗林林驾车逃逸。

0 2 朱 平 3607821990****3812

2018年2月5日,朱平驾驶赣BC6691小型轿车沿赣县区站前大道由西往东行驶,21时40分许,当车行至赣县区梅林镇光彩大道与站前大道交汇路口时,与巫某某驾驶的章贡电动138501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巫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朱平弃车逃逸。

0 3 徐广京 3621211977****5632

2018年2月1日,徐广京醉酒后驾驶无牌正三轮摩托车由赣县区石芫乡石芫路段广教寺往石芫乡石芫村方向行驶,11时50分许,当车行驶至赣县区石芫乡金盘小学路段时碰撞行人黄某某,造成黄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月2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4 吴修平 3607211994****8013

2018年3月27日,吴修平醉酒后未按准驾车型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鑫业大道由南往北行驶,00时05分许,当车行驶至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鑫业大道和长岭路交叉路口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谢某某驾驶的赣B546B5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谢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谢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0 5 刘钧平 3621211971****0813

2018年4月9日,刘钧平无证驾驶赣CX8855重型半挂牵引车/赣C6S91挂车由赣州市赣县区往赣州市于都县方向行驶,5时50分许,当车行驶至G323线106KM+850M即赣县区江口镇焦林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宋某某驾驶搭载赖某某的赣BB609X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赖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钧平为逃避法律责任指使他人顶替。

0 6 游 斌 3607211993****4818

2018年6月15日,游斌饮酒后驾驶赣BBK015小型轿车由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前往赣县区茅店镇,1时55分许当车辆行驶至赣县区茅店镇圩镇加油站路段时,与前方行人赖某某相撞,造成赖某某受伤及赣BBK015小型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赖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8年6月15日9时许死亡。

0 7 王全中 3621211972****0833

2017年08月12日19时20分,王全中驾赣BB890V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韩坊路段行驶至韩坊路段,与行人何某某相撞,致王全中轻伤,何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后王全中驾车逃逸。

0 8 邹锦万 3607211985****8014

2017年8月12日,邹锦万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由赣县区田村镇往梅林镇方向行驶,11时55分许,当车行驶至石境-镇岗S223线460km+980m即赣县区吉埠镇派出所门口路段时,与前方陈某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7年8月16日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邹某某驾车逃逸。

0 9 曾而高 3621211968****083X

2017年10月21日14时许,曾而高饮酒后驾驶赣BB0073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光彩三街自由风发型设计门口路段时与行人钟某某相撞,造成钟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曾而高驾车逃逸并于当日抓获归案。

1 0 薛玉财 3621211968****4412

2017年10月31日21时26分,薛玉财驾赣B26448微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储潭-高枧,与行人邝某某发生因相撞致邝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后薛玉财驾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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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吊销驾证的几种情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拆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其驾驶证。

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教育交通参与者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安全行车、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赣县交警将根据辖区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继续做好道路巡查巡控,密集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缉查布控系统大会战,从严查处酒驾毒驾、超载超员、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编辑 温小倩

刁 武

审核 郑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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