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超超
我会在每晚为你带来一个好故事
希望这些好故事
能让你找回那份源自阅读的快乐
注意:
1.这篇很长,但是请一定坚持看完!你绝对绝对不会后悔花时间读了这个故事。
2.从第一句开始,请留意每一个细节。
六段故事,六个角色,每个人心底的愤怒、误解、龌龊、悲情、阴暗都因一个起点被无限放大…并指向了那个悲剧。
字数:30416
诸法空相。
一
眼/色
何安手机又丢了。
手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成为身体的外延器官,甚至可以说是体外心脏,有续命作用。丢手机没什么,现代社会,谁没有丢过个把手机。问题在于,三个月,四部,频率有些高,心里便不能接受;更不能接受的是没手机的状态。手里没有手机,心里满腹心事,没有各种推送,好像被世界抛弃。何安第一时间在网上购入一部新手机。以往,何安的收货地址默认是公司,这次特地修改为出租房,就是想尽快拿到手机。
站在拥挤的地铁上,何安发现周围人群的目光都被忽明忽暗的屏幕锁定,他之前也是其中一员,他喜欢在地铁上看综艺节目,有一种众乐乐的奇妙观感;或者看电影,摩肩接踵的乘客营造出影院氛围。现在他单手抓着吊环,另一只手无处安放,时而钻进裤兜,时而艰难地爬到脖子后面挠挠痒痒。手机明天才到,今夜该如何度过呢?想到这个问题,何安下意识叹了口气,同时开始诅咒偷手机的窃贼。何安之前看过一篇报道,在沙特阿拉伯,偷盗者会被砍手指,涉案金额较大时还会将整只手剁下来。何安不止一次跟朋友谈起,希望将这条律法引渡我国,那些偷手机的惯犯一定会被剥夺双手从此需要他人管饭。这当然不可能,顶多是一厢情愿的假设。但生活连假设都没有,该多无趣。又或者,大部分人都热衷于假设,因为真相往往让人唏嘘。
坐进办公位,冲一杯淡淡的速溶咖啡,待咖啡香气氤氲,轻触机械键盘的空格键,开机页面就会出现他设置的《V字仇杀队》背景图,他一天的工作就从V白色面具上雕刻的笑容开始。鉴于每天早上开一堆应用启动环境太过繁琐,何安从不关机,只是待机。没错,何安是个程序员,每天的工作就是敲代码。
何安进入这个行业完全是意外。当年高考结束,他对于择校和专业一窍不通,父亲跟他说,现在计算机行业比较热门,你去学计算机吧。语气随意,就像何安问父亲晚上吃什么,父亲说吃炸酱面吧一样。何安一脸懵懂,计算啥?这不怪何安,在此之前,他只知道那个跟电视机一样,配一副键盘的家伙叫电脑或者微机。开学之前,他一度以为他报考的是数学专业的某个分支。就这样,他学了计算机。毕业后,他十分对口地来到这家软件开发与维护公司,一做就是五年。巨大的生活惯性让他觉得踏实,懒惰又安全,是蛮舒服的生活状态。电子虚拟的世界也让他踏实,里面实时更新的、五颜六色的热搜与他息息相关又与他无关。甫一离开公司,他就把媒介换成手机,回家路上和回到家里,他的视线都不能从色彩斑斓的屏幕上挪动分毫,思想和灵魂都住在里面,身体这副皮囊不过是个载体。手机里的世界那么缤纷多彩,任谁的眼球都会投诚。
然而现在手机丢了,他一路上有些惶惶,感觉自己仿若异类,整列车的人都沉浸在手机之中,唯独他无所事事。坐在办公室熟悉的转椅上,他终于获得平静,但咖啡没了——最近工作太忙,疏于购买——只能从其他同事那里借。左思右想,自己关系不错的同事都不喝咖啡,喝咖啡的跟自己又不过这个交情。本来,一袋速溶咖啡也不值几钱,但何安还是有些瞻前顾后,最终作罢。
整整一天,他都浑身不自在。
第二天是周六,头天晚上,他玩了一夜游戏,天明之际才昏沉沉睡去。不知多久,何安从梦中惊醒,他突然想到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他手机丢了,新买的手机预计今天送达,但是快递如何联系他?何安和另外两户人家(皆是一男一女的组合)合租着一个三室无厅的房子——房子原本是两室一厅,客厅被改装成卧室出租——他跟那些堪堪称作室友的人毫无来往,平时在走廊遇见,连声招呼都不打,走在大街或者商场里,他估计都不能准确辨认。所以,找他们借手机主动联系快递这种事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眼下只能祈祷快递还未上门,而敲门声会把他和心仪的手机串联起来。何安躺在床上侧耳聆听,但很快,他便滑入睡眠,再次醒来,已是黄昏时分。何安上网查看派送记录,发现手机已被签收。何安立刻惊醒,出了一身冷汗。
没有手机,微信无法登陆,微博也不行,现在同样需要手机扫码确认。已经玩了一夜游戏,他多少有些疲倦,从网上下载了几部目前热度较高的电影,耐着性子一部部看完,天又亮了。这次他不敢睡着,强打起精神,实在困顿,就去冲个澡。因是周末,另外两户都在,他洗澡出来,看见一个女人打着哈欠从厕所走出。天气非常热,女人穿得很精简,一个吊带背心,一条运动短裤;女人慵懒地踢着人字拖、目不转睛经过他,短暂又仁慈地赐予他一副线条明丽的背影,何安不由自主咽了一口唾沫。
敲门声响了,大门外有人造访。许安开门,是一位皮肤黝黑发亮的男人,他穿着印有某快递公司标识工作服,客气地说:“请问是何安先生吗?”
何安:“是我。”
快递员:“您的包裹到了。”
何安:“这个,应该昨天送到吧。”
快递员:“昨天送来了,敲门没人应答,电话也打不通。我联系了您的室友,他们都不愿意代签和转交,我只好先签收。我们每天有送货指标,请您谅解。”
何安:“我昨天等了一天!你凭什么代签,东西丢了算谁的?”
何安很少跟人置气,以为自己没有这个天赋,此刻说出那些狠话来理直气壮,才发现每个人都有脾气,只不过有的人沉得住气,有的人憋不住屁,火候到了,一点就炸。
快递员:“对于这件事我向您道歉,但是我真得联系不上您,才擅做主张代签,并在第一时间给您送来。大家都不容易,请您不要计较。”
何安:“我计较?你什么态度?我一定会投诉你。”
快递员始终没急,委屈地要跪下来,希望何安不要为难他,他看上去真得不容易。
谁他妈容易呢?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
何安也不是存心要为难谁,实在是没有手机这两天煎熬地够呛,他需要一个出口。待他拆开手机,安装补好的SIM卡,撞开开机页面,搜索该快递客服电话,对快递员实施了精准的打击。奇怪的是,他这么做一点快感都没有。
他看看时间,才刚刚早晨七点半,大面积的阳光破窗而入,他感到一阵头晕脑涨。那个快递员,也许在何安整个人生之中和他只有这一次交道,实在没有必要那么恶语相向,况且,他自己也有责任。不!何安警惕地望着这个突如其来的自责,及时撇清自己:一切都与自己无关,非要揪出一个始作俑者,只能是那个作恶的小偷。
是了,小偷。那些以盗窃为生的人,真应该砍下他们的双手,这样不仅彻底粉碎他们的偷窃行为,还将他们的罪恶暴露在阳光下面,任何人见到他们的双手,就会远离或者斥责他们,他们将被社会驱逐。就应该这样,就应该有人去做这样的义举,如果没有人发起,那么就自己动手。
何安回到公司。
公司有周末加班的习俗,因为bug层出不穷、防不胜防。何安这种老员工可以理所当然地双休,加班这种事由入职不久的韭菜去做。他们把新人称作韭菜,一茬一茬的,被收割。何安拿着手机来到公司。他进来时看见两个同事有说有笑,他一来,人们突然安静。何安并不介意,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何安路过公司楼下的便利店时买了充足的咖啡,这将是他今天唯一的进食和补充。何安双手放在键盘上,有一种大杀四方的豪迈,这里就是他的天地与战场,手起刀落,噼里啪啦。
何安在新手机加载了一个不易察觉也无法删除的程序,只有他掌握远程启动的密钥,一旦激活程序,将会在短时间内高速运行,超负荷的电池将会爆炸——如果手机在手里,可以轻而易举致残,整片手掌都会不翼而飞。看看新闻里那些手机爆炸的案例吧,它们就是这样危险,丝毫没有夸大和渲染。
人生第一次,何安希望自己的手机早点被偷,他故意将手机放在牛仔裤后兜,而且招摇地露出一截,便于他人攫取。可是事与愿违,一个月过去,手机仍安然无事,慢慢,他也就忘记报复这回事,跟往常一样生活。这一个月,他过得有些偏驳,脱离了之前的惯性。重新回到熟悉的节奏之中,他感觉是那么舒服。人生还是很美好的,不能因为丢了几部手机就全盘否定,这是什么,这是因噎废食啊!这时,何安发现另外一个棘手的问题,手机里的程序虽然是他安装的,但他本人也无权撤销,如果哪天操作失误,激活程序,后果不堪设想。手机成了手雷,还是个不定时炸弹。想来想去,何安准备将手机引爆。他计划选择一处郊区无人地带,把手机埋在土里,点燃引信。这样一来,他又将失去一部手机。自从他准备报复尚未就位的小偷,这部手机就已经不属于自己。这是什么,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比被人袭击还无奈,后者至少有还击对象,前者只能憎恨自己。这又让他犹豫和忧郁起来。
妈的。他轻啐出一句粗口。
灵光一闪,既然无法邂逅小偷,不如制造一个小偷,这是何安给自己找的一个台阶。
他的目的地选在一家快餐店,何安没有点餐,片刻之后,趁人不注意(没人会注意他)把手机放在桌面上,潇洒离开。如果捡手机者是一个好人,一定会把手机交给柜台,他下班后就去确认,若是没有交付,定是那人据为己有,同理,可以说他不是一个好人,恶有恶报。结果跟他想的一样,何安回到快餐店,询问店员,没人交过手机。店员热忱地表示,店内有监控可以查看,何安摆摆手表示不用。即使被抓了现形又能怎样,那人一定会胡搅蛮缠,说是捡的,不是偷的。即使是偷的又怎么样,不过是拘留和教育,本性难移。何安下定决心,但是到了具体实施,他内心还是有些松动,毕竟他从小到大没有伤害过人。回忆儿时,连像样的斗殴都没有几回。他决定再给那人一次机会,看看他不会主动联系通讯录里何安的亲朋,尝试归还手机。这样,何安延期一天。一天之内,没有转机。何安猛然想到,手机设有开机密码和指纹解锁,这两项渠道捡手机者都不具备,何安应该主动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才对。以往每次丢手机,他都借同事电话拨过去,无一例外都被挂断,再打就是关机。如果这次也一样,那么他便可轻装上阵,减轻施刑时的心理压力。
他这么做了。
第一次被挂断。
隔了一会,第二次仍被挂断。
第三次接踵而至,一个毫无感情色彩的女声告诉他:“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Sorry!The subscriber you dialed is power off.”太好了。他露出一个笑容,觉得自己是V。
二
耳/声
啊啊啊,又被退稿了。
该怎么办呢,陈彬看着微信上那个熟悉头像发来的留言,感到心在泣血。那个头像是一位动漫人物的笑脸,笑得灿烂无比,陈彬却从中读出狰狞,它在开怀什么呢?是在嘲笑自己的落魄吧。那个动漫人物的备注是李彩宁编辑。自从原先熟识的编辑离职、李彩宁接手之后,陈彬一篇文章也没有过稿。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半年。半年来,他几乎以每月两篇的速度向李彩宁投递,后者则在次月月底顶着这个大笑的头像把文章原原本本吐出来:没有过哦~又没有过啊~好可惜,没过~加油,别灰心呀~
语气那么轻佻,多像是戏谑。尤其是这次,她写道:欢迎继续来稿~
然后呢,好让她继续退稿吗?
陈彬放下手机,仰面躺在床上,准确地说,是床垫上。在这个十几平的房间,只有一张床垫,一副桌椅,另有三个滚筒洗衣机大小的纸箱,其中一个纸箱盛放秋冬衣物,另外一个盛放春夏衣物,余下那个纸箱则包揽脏衣服。过去四年,他都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每天醒来就坐在电脑面前,打开一份等待他用情节和情绪填补的文档。据说很多作家都有属于自己的私密的小癖好,比如鲁迅爱抽烟,巴尔扎克喝咖啡,卢梭被太阳照着头顶才能迸发灵感。陈彬也有一套,或者,他之前没有,不知从哪里看到那篇文章之后,特地为自己打造了一个——他打开文档之余,还会打开一款音乐播放器。许多作者写作时要求安静,一声鸟叫都可能击碎他刚刚酝酿好的构思。许多作者写作时则喜欢听歌,这不是什么特例,为了增强仪式感和独特性,他必须选出一个固定的歌手。他选中一个英伦乐队。他不知道这个乐队是否出名,乐队名字叫Florence And The Machine,他为显示专业和溺爱,被别人问起平时喜欢听谁的歌时,会简称为FM,让人误以为他喜欢听收音机,是个念旧的家伙。这种简称其实很不可取,有些自以为是,就跟许多球迷常常喜欢给球星起谐音的昵称,比如厄齐尔和桑切斯,被说成272和374,当桑切斯还在阿森纳时,他们还会说两个人的和646,搞得人一头雾水。不敢想象,假如他当时听到的是James Blunt,岂不是要贻笑大方吗?这点陈彬没有考虑。就像他有时候写文章一样,没有制作明晰的大纲,凭着一腔热血和一个概念,就试图落实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有时候他还真成功过,这让他误以为自己有天分。就是这样,他凭着这些灵光一闪的成功竟然做了专职作者。他当时抱着如果不行就继续工作的觉悟,没想到磕磕绊绊坚持下来。这点他颇为自豪。即使收支刚刚勉强平衡,他也能用一种十分得意的眼光和口吻示外:我可是把爱好当成工作的幸运者啊。
除了聆听Florence And The Machine乐队,陈彬还开发出一项专属本领,听电影。他以前念高中的时候,曾经在收音机里听过一个播放经典电影片段的广播节目,那些在空中飘荡的人物和桥段给过他许多美好而熨帖的感官体验。他追溯自己的写作之路,仿佛就是受到这些故事的影响。于是乎,聆听电影一方面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癖好(放眼望去,有几个人能拥有这份魄力呢),一方面还呼应了当年的缘分,实在是妙不可言。
为了更多地挣到稿费,他只能不停地、大量地生产,每天的生活除了生理必须,他几乎都在写作。为什么说几乎呢?他虽然不是那种崇尚写作前把关于文章的一切沟壑都在胸中落成的作者,但好赖也要写上几笔笼统的梗概,譬如故事的类型(他主攻科幻和悬疑,或者说科幻悬疑),预计字数(常常因为一些拉拉杂杂的景物和心理描写而超标),主人公姓名(文章写多了,他发现起名也是个麻烦事,因此惯用的伎俩是找到一部电影,套用演职员表。如果一部电影里的角色姓名不够用,他就把魔爪伸向工作人员,譬如监制、摄像、美术指导),文章的风格(是轻松活泼向,还是阴沉冷峻风),诸如此类,之后再分步骤写上几句故事发展的粗劣大纲。四年写作下来,他有了一个不断固化的标准,六千字左右的文,常常四句话就能搞定,起承转合,就勾勒出来了;万数左右的,差不多写八句话;字数超过两万就写十二句话,不能再多,十二是个天堑。经过最初几个月的迷茫和历练,他逐渐适应了这种工作方式,只要给他一个写作大纲,他就能照猫画虎提交一篇文章。这样的文章就像流水线上的工艺品,掺杂着些许艺术成分,有不错的卖相,但距离真正的艺术品还相去甚远。他不断强化自己这项技艺,日趋成熟,关键的是,这样的成色基本能够蒙混过关。
久而久之,他陷入这样一种循环:快速地写出质量一般的文章,兑换稿费,持续生产,保证回馈。他自己是作者,也是读者,能够比他人更清楚地发现这些文章的症结所在,他自信也有能力药到病除,对他而言,这服药就是时间,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打磨,他一定可以拿出十分漂亮的文章。问题就在于他没有时间,他没有时间去一个月、两个月埋首创作不问油盐。这是每个专职作者都必须经历的初级修行吧。
四年之后,他发现自己错了。
彻底错了。妈的。
四年下来,他看到许多跟他一样写作的新人纷纷结集出书,说结集,因为他们出的书多是短篇故事集,跟他专攻的方向一样。年轻人似乎都忘了或者并不掌握长篇的技艺。他从写作之初就有一个出书梦,每个作者都有出书梦吧。也不是没有编辑找过他,总是因为种种原因无疾而终,他将此理所当然地归结为不幸。说起来,他觉得自己不幸就是从第一本书的出版开始。那本书前年春天就定稿了,一直拖到现在。就在刚刚过去的五月,图书编辑曾信誓旦旦保证一定上市,然而根本没有下厂。他去理论,编辑一竿子又杵到八月,就像她之前经常干的一样。八月,陈彬在心里说,这是最后期限。八月之后,他不会再让步。但不让步又能怎么样,把书稿撤回来?编辑有意无意暗示过他,让他继续等等,书稿撤回来别的出版公司也不一定会出。她说得对。陈彬只是一个寂寂无名[d1] 的作者,在当今日渐没落的出版环境之下,谁会青睐他呢?所以,到了八月最好也还是乖乖等着,等着就还有出版的希望。这个世界,大部分人做得大部分的事都是自欺欺人罢了。当然,还有欺骗他人。欺骗才是人们存活的伎俩,是这个世界持续运行的根本。
他不是没想过把其他作品再去尝试出版,四年下来,他别的没有,短篇小说积攒了一百多篇,编纂一本小说集绰绰有余。但回过头来,他发现这些作品都非常相似,好也好不了多少,差也差不到哪去。或者,这些作品都有闪光之处,但只是差强人意。他看着那些跟他同时期“出道”的作者,第二本,第三本书已经付梓,他就倍感苦恼,好像是他们偷走了原本属于他的成就。于是,他意识到他错了,这条路不应该这么走,从一开始,他就应该坚持精品路线,可如果这样,他恐怕早就饿死了吧。现在肚皮的问题不用考虑,以后也就不能再这么写了。以后要一步一个脚印,让每一篇文章都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凿凿言之谆谆……
问题又来了,事情根本不是他想得那样,他的确慢下来了,以前一天能敲五六千字,现在至多写两千字,可是这两千字仍然是之前的味道,并没有因此变得精妙。甚至更严重,他常常供稿那个平台换了编辑,新来的编辑叫李彩宁,自跟她合作,一篇稿子也没有提拔。这是他最稳定的供稿平台,用他自己的话说,等于是挣工资的地方。其他平台都是偶尔发一两篇,姑且算作绩效。若是能卖出一个影视版权,就是年终奖金了——可是四年过去,他只卖过一个短篇的版权。
四年来,他足不出户,身边几乎没有朋友,只在网络上有几个志同道合的网友,都是在一些写作平台结识。其中一个女孩,跟他关系最为要好。要好不是因为两个人写作类型接近,而是两个人都郁郁不得志。不过女孩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这点跟他不同。女孩常常跟他抱怨,说他们两个时运不济。这话他听起来很舒服。女孩的出版经历跟他很像,也是延宕了两年,不过女孩的书最近出版了,寄给他一本,上面写满了鼓励和感谢的话。殊不知,这竟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啊,看过《立春》就能理解了,《立春》里王彩玲的女同事对她好,只不过是把她当成一个生活的底线,只要过得比她好,生活就充满希望。当女同事丈夫携款潜逃,她发现自己连王彩玲都不如时,她跟王彩玲的关系也就轰然瓦解。就好像,大军压境,他们两个在同一条战壕里,就算战死,也有个伴,而现在她被我军营救,只剩下陈彬一个人孤军奋战。就在这种时候,原本一直提供的补给也断了,他的命运似乎只剩下饮弹自尽。
那个女孩给他发来信息:陈彬哥,我最近很困扰啊。
陈彬迟了一会才答复,这是他的毛病,好像看到留言就回复有失身份似的,事实上,他根本没有什么身份可言,只有一份不知哪儿来的、岌岌可危的自尊。
陈彬:怎么了?
女孩:我突然觉得自己之前写得都不够走心,更像是应试之作。我觉得自己很失败。
陈彬安慰她:你已经很成功了。
话里面其实有些酸意,如果她都失败了,那么陈彬怎么归类呢?他连失败的资格都没有,不如去死;写小说不如去死,用这个方式相处,没人会觉得孤独。
他举起了枪。
他举起了枪,这是一个意气用事的举动,但真这么死去又心有不甘。去年一个同龄作者在出租房自缢,那个作者出过两本书,还拍了电影,在陈彬看来已经算是非常成功,人家的死,会被人感伤。他的死呢,根本没有这个效果,只不过徒增笑耳。
他举起了枪,决定临死之前,先做一些清算。他举起了枪,把枪口对准李彩宁,那个一直退他稿子的可恶编辑。或许也应该杀那个一直压着他书稿没有出版的责任编辑吧,他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出版是个复杂的工程,也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纸张涨价,比如环境保护,比如国家对书号的缩减,那个编辑也不能对抗国家政策。但是那个李彩宁,过不过稿都是她一句话的事,她就是平台的主编,所以,杀她完全有理有据,情有可原。
这个念头甫一升起,就像漆黑的房间开了灯,一切都清晰可见。
陈彬从楼下五金店买了一把水果刀,不久之后,它就会摇身一变成为他人口中的凶器。选刀的时候,他很随意,并没有注意到店铺里另外一个顾客的眼神。
刀柄是黑色橡胶制成,有粗粝的手感,回到出租房,陈彬凌空挥舞着刀子,想象刺中李彩宁的胸口,鲜红的血液会随着他抽出刀子而迸发,溅他一脸,湿滑黏腻,口味腥咸。这让他兴奋。过去,这种兴奋只有在他完成一篇小说时才会眷顾他。
可这毕竟是杀人啊。
他常常自诩:写作,他是专业的,但杀人他可不在行;想象,他也是专业的,可付诸实践却困难重重。他只知道李彩宁跟他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具体住址并不清楚,不过没关系,他之前经常给他们单位寄版权合同,工作地点他再熟悉不过,只要在那里蹲守,跟踪,定能找到李彩宁的“藏身之所”。这之后呢,骗她开门,趁她不备,要她性命?看起来一气呵成,顺理成章。但是他蹲守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从未见过李彩宁,从那个办公大楼门口出入的女人那么多,如何甄别呢?总不能站在门口一一询问。这个首当其冲的问题,解决起来倒不麻烦,陈彬找到李彩宁的微博,那里有她许多自拍,也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美食照片,一个女吃货的形象昭然若揭。平心而论,李彩宁面容姣好,不知是不是美颜的功劳:她的皮肤很白,眼睛也很大。在那些层出不穷的自拍里,李彩宁笑得非常灿烂,一如她的头像。与此同时,博文的发送地址把另一个问题也解决了。
地点,人物都有了,小说三要素只剩下时间,然后便可促成事件。
好几次,陈彬坐地铁来到李彩宁居住的小区,在门口溜达几圈,又落魄地走回。动嘴容易,动手难。有一次脑袋中还冒出“绕树三匝,何枝可依”这句并不熨帖的词作,借着责问自己,我这么做到底为了什么?
再给她一次机会吧,陈彬心想。
陈彬找到自己在这个平台发表的第一篇小说,他十分确定,李彩宁肯定没有读过这篇文章。这种自信不仅仅在于当时李彩宁没有来到该平台任职,更在于这个年头,除了审稿编辑和校对编辑,谁会去认真阅读一篇文章呢?是有这样的一些读者,但是根本不会分配给他任何名额。保险起见,陈彬还修改了文章题目。如果这篇文章过稿该怎么办?刺杀戛然而止吗?这个问题又开始困扰他。还好李彩宁没有让他失望,再次退稿:这篇写得很好,文笔和故事都不错,但总觉得差点什么,继续努力。
其实他心里明白,他是害怕的,杀人也需要勇气。不过杀人往往是冲动作案,就像他现在。陈彬有这个想法,就说明他还希望可以全身而退,杀了李彩宁之后,平台一定会换一个主编,他那些被她退掉的文章,还有未来诸多有待生成的文章都可能堂而皇之地过稿吧。这样,他就不用死了,也许一切都会因此时来运转。这就是他不断变化的念头的最新动态,他为之倾倒。他不用死了,便有种重生的喜悦。为了逃脱法律制裁,他决定伪装一番。他登陆淘宝,搜索丝袜,选择了一个同城的商家。第二天,快递就把作案工具送上门。
为了增加杀人的仪式感,陈彬决定先洗个澡,仿佛这样能除去罪恶,他用了比平时更多剂量的洗发乳和沐浴露。他打开丝袜包装,套在脑袋上试用,不知是质量问题,还是头发作祟,勾丝了。按理说,这种时候,已经顾不上丝袜脱丝的细节,陈彬却较真了。他觉得现在谁也不能欺负他。陈彬跟卖家联系换货,卖家态度倒是很好,但就是不提换货的事,反复说产品没有问题。
陈彬:那就是我有问题咯?
淘宝卖家:亲,不是这个意思啦,你试着拉一拉,丝就平了。
陈彬信了他,一拉,结果用力过猛,只是勾丝的丝袜彻底撕坏了。
陈彬:不换了。
淘宝卖家:谢谢亲。
陈彬:退货。
这个小插曲非常打击陈彬的志气,也耽搁了他的行动。时间这个要素一旦改变,蝴蝶效应就滋生出许多毛刺。陈彬本来不是善于争执的人,这种事换平常他就咽到肚子里,绝对不会吐出来,但当他成为一个潜在的杀人犯,心态也变得嚣张。可笑的是,卖家竟然威胁他,并且声称要血洗他全家。陈彬跟他对骂两句关掉对话页面。杀人可不是嘴上功夫,他现在比谁都有发言权。来吧,狂风暴雨来吧!来吧,天塌地陷来吧!他此刻就像一个黑洞,任何物事一旦接近,就会被旋入无尽深渊,永远无法逃离事件视界。
陈彬翻着李彩宁的微博,看到她去医院看病的消息。陈彬仔细阅读完毕,不禁发出“天助我也”的感慨——李彩宁说自己皮肤过敏了,去医院看病。又说自己从小对花生过敏,或许她应该移民美国。后面还配着一张苦笑的emoji。还说,医生总是色眯眯看着她,真变态。陈彬查了查,她这么说是因为美国那边经常爆出花生过敏而死的文章,这给了他灵感。这条微博还有一个陈彬并没有在意的ps:昨天中午在某快餐店捡到一部手机,然后就过敏了,看来运气守恒定律真的存在啊。
陈彬很想回复她一张滴血匕首的emoji,可是那样会暴露自己吧。他现在需要冷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如何才能骗取李彩宁食用花生,不动声色地置她于死地。陈彬这些年写过不少悬疑小说,虽然他主攻科幻,悬疑只是搭配,但至少算是有“相关经验”,在那些小说里,他曾绞尽脑汁设计过很多人物的死亡。现在,就把这次行凶当成一篇文章来谋篇布局,来一篇完美犯罪。
陈彬铺开一张稿纸,拧开台灯,光线洒在稿纸上,仿佛洒在水面上,有些涟漪的感觉。先给文章起个名字——陈彬攥住笔,用大拇指的关节顶在太阳穴——叫什么好呢——他想起曾经听过的一部电影,银河映像的《全职杀手》,他在稿纸上端写下《全职写手》。《全职杀手》是他很喜欢的片子,是他个人认为刘德华最帅的荧幕影像,但是他怎么都不记得刘德华扮演角色的名字,谁会记得呢?
这时,耳边传来Florence And The Machine乐队的《The Dogs Are Over》,反反复复听了FM那么多歌,只有这首能在听到旋律时叫出歌名,所以他作为粉丝,根本就是不合格。就好像他对外宣称是全职写手,也根本不够格。他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很遗憾。
歌曲来到副歌部分:
The dog days are over(糟糕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The dog days are done(糟糕的日子已经结束了)
谋杀李彩宁事件进展意外地顺利,时间和地点都已就位,只差人物上戏。陈彬仪式感十足地淋浴,带好凶器。出门的时候,他接到一个陌生号电话,对方没有说话就挂断了;他以为只是一通无聊的骚扰电话,并未介怀。
三
鼻/香
刘国柱大学时代有两件耿耿于怀的心事,其一是改掉土气十足的名字。据他爹说,国柱的寓意是国之栋梁,只不过在张国柱老家,没有栋梁的概念,只有柱子的存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刘国柱出身偏远而贫苦的北方农村,纵观整个村史,只有他一个人考上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全村老少就跟观摩圣旨一样膜拜,纷纷指着刘国柱对自己的儿女说,要以他为榜样。
刘国柱的爹更是爱不释手,夜里睡觉也搂在怀里,半夜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摩挲,生怕通知书不翼而飞,生怕黄粱一梦。第二天早起,刘国柱的爹被发现死在床上,面带微笑。在农村,没人报案和检查死因,人们只说他是太兴奋,心脏受不了而死。这种说法非常能站得住脚。村里长辈安慰刘国柱,你爸是高兴死的,没有痛苦。日后,学医的刘国柱明白这是心梗,心梗时常伴随心绞痛、心律不齐、牙床疼痛、肩膀酸痛等症状。所以,刘国柱的爹死得非常痛苦。此是后话。
刘国柱的娘死于难产,他爹去世之后,他便踏上求学之路,从此没有回过村子,连坟都没给父母上过。这时,村里又有了另外一种说法,同样是当年指着(远在天边的)刘国柱对自己的儿女叮咛的人群,把远走他乡的刘国柱形容成忘恩负义,要儿女们千万不要跟刘国柱学习,甚至要儿女们不要学习。人们一旦有了学问,就容易成为白眼狼——这似乎是一条颠簸不破的真理。他们没读过书,但看戏,想想陈世美,戏里说得对。
从医科大学毕业,刘国柱就进入当地一家医院实习,从助手做起。几年之后,他可以自己接诊。做助手那几年,刘国柱除了增强自己的实践本领,也从老师那里领悟到看病时应有的做派。老师跟他说:“要板着脸,这样,才有威严,病人才会怕你。”刘国柱当时不明白,为什么要让病人害怕医生,不是说医者父母心吗,为什么要让“孩子”害怕“父母”呢?独自接诊不久,他就参透个中真谛:必须得让患者建立这个害怕的心理,才能保证一天下来、源源不断的就诊能够顺利进行。孩子不怕父母,就容易长歪,变成白眼狼,不仅不懂反哺,还会反咬一口。再者,什么工作做久了都会陷入一种机械状态。比如儿科大夫吧,他的工作就是给患儿看病,不管男女高矮胖瘦聪明伶俐或者天生愚钝,在他眼中都是清一色的患者,不像抱着孩子的父母,他们神色那么紧张,那是他们独一无二的宝贝,孩子一旦不舒服,家长的心就被揉搓,恨不能将疾病承包到自己身上。他们战战兢兢来到医院,拿号排队,经过漫长等待,小心翼翼陈述症状,希望可以把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传递给医生,但医生总是板着一张脸,在家长事无巨细地讲完之后,用三言两语将其打发,开出几张单子:验血、验尿、拍片。他们需要用机器来为自己的诊断提供证据和支持,才能对症下药。然后,下一个。如果让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反客为主,就会影响正常的看诊秩序。
三十岁之前,刘国柱还做不到那么公事公办,一天下来只能看二三十个病人,三十岁之后,刘国柱学会冷眼旁观的技能,比之前多接待一倍的患者,效率大大提升。也是三十岁之后,医院里有热心肠的女大夫或者女护士开始帮他说媒。平心而论,刘国柱长得不错,一米八几的个子相当排场,浓眉大眼,一副正派五官。刘国柱也不拒绝,谁介绍都赏脸,跟女方见面,只是,刘国柱跟女方见面之后往往没有进展。几次之后,便没人给他介绍,而且背地里都说刘国柱眼光忒高。刘国柱懒得解释,根本不是眼光的问题,当然,也不是取向问题,他不排斥女人,但是讨厌婚姻。他一直觉得,两个人各取所需就好了,绑在一起生活对谁都是一种折磨,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永久的快乐。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能接受孩子。这些都没什么历史原因可循,或者,这种影响深入肌理,需要抽丝剥茧才能厘清,他既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搞清楚,便粗暴地认为是天性所致。
若说到兴趣,刘国柱的脑海中第一个站出来的意向是足球,第二个则是女人。足球也不是全部的足球比赛,五大联赛他只关注西甲和英超,最近几年中超也会看几场,因为比赛时间相对舒适,不用熬夜。他热衷于给球星起外号。也不是他始作俑者,而是球迷们叫起来之后,他特别喜欢跟风。比如,原先在恒大踢球的中场保利尼奥,球迷称为暴力鸟;曼联主帅穆里尼奥,球迷称穆鸟;西方很多人名都是尼奥结尾,皆可以此类推:中超也有,像华夏幸福的热尔维尼奥简称热鸟,广州富力的雷纳尔迪尼奥,简称雷鸟。女人他也不是全喜欢,这不是说他喜欢部分的女人,而是他喜欢女人的部分。有的男人喜欢女人的脸蛋,有的喜欢胸部,有的喜欢大腿,他唯独喜欢女人的脚。在他老家,有一句谚语:男人头,女人脚;只能看,不能摸(发mao音)。正因为不能摸,他才从心里起了痒痒和幻想。他最喜欢的女影星是哈利·贝瑞,不为别的,就为贝瑞在公开场合表示过自己这双脚最性感。这种事情不能告诉他人,否则会被误会猥琐。男人喜欢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男人喜欢女人的脚,就成了色情。他喜欢女人的脚所散发出的一种特有的带着一些汗水和体香的混合味道。别人他不知道——这种爱好难以交流——他自己对这种味道非常敏感。他并非天生如此,他对脚的迷恋始于大学时代,他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毕业了我就娶你!”这是他说过最无畏的承诺。她笑了,笑得那么悲伤。“别傻了。”她说,“婚姻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这是刘国柱时常想起的第二件心事。那时候,他那么爱她,可现在,什么是爱呢?
昨天,刘国柱跟以往一样上班,刚坐在电脑后面,排队的患者就拥挤进来。一般来说,诊室里面一次只能接待一例患者,最多两位家属陪同,其他人需要在走廊等候,出一个,进一个,避免拥挤和嘈杂。但那天,他的助手临时请假,没有人负责看管和阻挡,诊室里边涌入三五个患者。排位的患者就像围观车祸一样笼住刘国柱,人们小声耳语,形成一股低沉的嗡嗡,间或还有小孩的啼哭以及突然炸响的手机铃声。刘国柱本来心情很烦,但是看见坐在面前年轻的女患者便神清气爽。她的打扮简单而精致,纯白的衬衫上没有一道褶子,黑色短裙刚刚齐膝,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腿。她穿了肉色丝袜,蹬着一双棕色的船鞋,平坦的脚面大范围地曝光在他的视线之中。他忍不住俯身,抽了抽鼻子。
刘国柱:“哪里不舒服?”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女孩的脚,这引起对方的反感,把脚往里收了收。
女孩:“皮肤瘙痒,起了疙瘩。”
女孩伸出胳膊,手掌轻轻向下摊开,五指微微并拢,露出小臂,青色的血管若隐若现,更显眼的是几粒红斑。
刘国柱瞥了一眼,在女孩的病历上填写:“姓名。”
女孩:“李彩宁。”
刘国柱:“年龄。”
李彩宁:“三十二。”
刘国柱:“过敏史有吗?”
李彩宁:“花生。我对花生过敏。”
刘国柱把注意力从电脑屏幕挪回女孩身上。
刘国柱:“你这不是过敏,像是蚊虫叮咬。”
女孩:“我没印象被虫子咬啊?”
刘国柱:“蚊虫叮咬不一定非得冲着你的胳膊下嘴,有时候擦着你的皮肤飞过,也会引起不良反应。”
刘国柱尽量专业地板着脸,但是春心荡漾。他故意让签字笔从手中滑落,借着捡笔的间隙和动作,鼻翼几乎要触到女孩的脚背。这时候,电话铃声响了,很快被挂断。众人都被铃声吸引,发现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从李彩宁包里拿出一部手机,饶有兴趣地把弄。紧接着,一个穿着快递服的年轻人冲过来,从男孩手里夺下手机,递给李彩宁:“对不起,孩子贪玩,不懂事。”人们都望着这对父子,刘国柱想,他们或许不是真正的父子,小孩是小偷吧,“父亲”只是一个打掩护的幕后组织者,眼见偷窃败露,出面救场。更让刘国柱咬牙切齿的是,他们破坏了自己窃香。这个措辞不太好,容易让人联想偷香窃玉,虽然差别很大,但都不是什么光明行为,姑且苟且。叫李彩宁的患者离开了,刘国柱心里有些空落落的,敷衍地诊断了两三个患者,发现坐在自己对面的竟然是刚才那个小孩。按照刘国柱的理解,他们算不上人赃并获,起码也是行迹暴露,应该趁早离开才对。穿着快递服的男子说话了:“大夫,小孩肚子上起了一堆小红疙瘩,您看看。”
男子想掀起小孩的衣服,后者分外不配合,手脚并用地抵抗,还踢到刘国柱的膝盖。男子急了,一巴掌抽在小孩后背,不顾他爆发出的高亢哭声,蛮力拽起他的衣服,把一片红扑扑的小腹展示在刘国柱面前。
男子:“他以前起过疹子,但都是在后背。”
又说:“还一直吐。”
刘国柱还在憎恨他们,加上他讨厌小孩,粗略地看了一眼,就开出一支治疗皮炎的药膏,将他们打发。
男子:“怎么回事呢?”
刘国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样子不像皮疹,这么大面积,红彤彤一片,倒像是烫伤。刘国柱不能说出实情,就说:“过敏。”
男子:“吐呢?吐了好几次,我们开始以为是吃坏肚子——”
刘国柱打断男子的话:“我再给你开个固元的药,止吐止泻。”
好不容易,刘国柱才将男子打发,耳根终于清静下来。他怎么就那么讨厌小孩呢,如同天敌似的,如果法律允许,他真想看见孩子就上去给他们一脚。
整整一上午,他脑子里都是那个叫李彩宁的女人。中午,问诊暂时告一段落,有人来叫他去食堂吃饭,他说点了外卖。事实上,他根本没有下单,而且一点也不饿。他迫不及待想要寻找那股味道,他的目标是一条原味丝袜。
刘国柱将内容输入淘宝搜索栏,被残忍地拒绝:非常抱歉,没有找到与“原味丝袜”相关的宝贝。他没有放弃,试着改变策略,去掉“原味”,扩大范围。他随便找到一个本地商家,索要对方微信,在微信里询问,是否出售原味丝袜。
淘宝卖家:有的亲。
刘国柱:同城最快什么时候能到,今天晚上可以吗?
淘宝卖家:亲,同城一般也是次日达。
刘国柱:没有其他办法吗?
淘宝卖家:亲住在哪里,我们可以安排仓库员工送货,但是需要加钱。
刘国柱:钱不是问题。
就这样,刘国柱下班之后在医院门口跟一个骑电动车的男人进行了交易。
对方坏笑着说:“医生啊?”
刘国柱不置可否,迅速离开。
没几天,世界杯就要来了。这是全世界球迷的盛宴。刘国柱从超市购入大量啤酒和零食,准备看球时享用。从揭幕战到决赛前后有一个月时间,他决定来一个彻底的狂欢。没想到却出了麻烦,一个患者把他堵在诊室,控诉他是庸医,让自己的孩子白白受苦。刘国柱对此人毫无印象,但他的衣服非常有辨识度,是某个快递品牌的工作服。
刘国柱:“请你们放尊重一点,这里是医院。”
男子:“你不配当医生!”
刘国柱:“有什么不满,去医院调解室,不要影响其他病人。”
男子:“就因为吃了你给我儿子开的药,他才病危了。”男子做完简单的解释,立刻扑上来跟刘国柱扭打。他猝不及防,脸上吃了几拳,嘴里满是咸腥的味道。刘国柱的助手见状躲在一边,拿出手机录像,不知是为了保存证据,还是为了发朋友圈。刘国柱没了帮手,面对疯狂的男子,只有挨打的份儿。院方得知情况之后,派人过来,好说歹说把闹事男子架出去。刘国柱躺在地上,意识模糊。刘国柱第一次在自己工作了数年的医院住院。前后差不多住了两个星期。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碍,住得时间久一点显得病情严重,能让在这场和病患的遭遇战中处于下风的他通过同情挽回一点点劣势。躺在病床上,他被要求不能独自下床,至少白天不能,还被要求神态萎靡,行动不便。事实上,他每天只是输一些葡萄糖,做做样子。院方就这件事找他讨论时,他才知道具体情况。男子的小孩吃过他开的药,便高烧不止,几次昏厥和抽搐,目前刚刚从高危病房抢救过来。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只要人活着,事情就有回寰余地。感冒发烧什么的属于呼吸内科,他是皮肤科,原本就不挨着。刘国柱觉得自己有些委屈,更委屈的是,只能在夜深人静时,偷偷蒙着被子看世界杯。这届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原本应该是亚洲人的福音,小组赛一天三场的北京时间分别是晚上八点、晚上十一点和凌晨两点,不用每场都熬夜,但是现在晚上八点的场次不能观看。被同病房的病人看见(谁知道那会不会是对方的卧底,即使不是卧底,他们的证词也会对他不利),一个白天病恹恹的人,晚上怎么会来那么大的精气神儿,还看世界杯,看到精彩处还忍不住喝彩叫好,看到不尽人意处还会掩面叹息。至于用药方面的检讨,他回忆了一下当时情景。当时,快递男子称小孩呕吐不止,他开了治疗皮炎的药膏之外顺手开一些止吐药,虽然有一些越俎代庖,但出发点是好的啊。不光是他自己,大部分医务工作者都是术业专攻,科室划分地很精细,没有全能的医生;全能就代表样样稀松,而不是样样精通。所以,刘国柱认真对自己说,不管怎样,别多管闲事。
跟这些事比起来,刘国柱更关心自己买的那条原味丝袜,他仔细嗅过后跟卖家交流:喂,老兄,你这不是原味丝袜,你这是原味头套啊,我闻到男用洗发水的味道,跟我用得还是同一个牌子。
卖家:怎么了,你也要退货吗,对不起,我们并没有交易记录。
刘国柱:我不想退货,你这有其他存货吗,我还要买。
卖家:没有,你这个臭变态,闻你媳妇的裹脚布吧。
刘国柱:你怎么骂人呢?
卖家:我没骂人啊。
那人语锋真利,反应也快,“没骂人”意思就是刘国柱不是人呗。他无意跟那人对骂,看来从他那里买不到原味丝袜。他开始琢磨其他渠道,或许应该学习《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的小男孩雷纳托,去偷莫妮卡·贝鲁奇的丝袜。而那个叫做李彩宁的女孩就是他的的贝鲁奇。
半个月后,刘国柱终于从医院回到家里。
当天晚上,恰逢首场八分之一决赛,艰难续命的阿根廷对阵趾高气扬的法国,潘帕斯雄鹰与高卢雄鸡一争高低。恰逢其实并不准确,他反复要求出院,就是为了这一刻。所以,不是恰逢,而是注定。刘国柱开了早就埋伏在冰箱等待他一饮而尽的啤酒,吃上密封袋里多汁的牛肉,把电视机声音开到最大。他要把之前错过的激情尽量和尽快地弥补回来。上天也非常眷顾他,当天晚上,他支持的球队取得胜利。第二天一早,他被人发现猝死在自家沙发。不久,院方给出的官方说法是心梗。一般来说,心梗本身的疾病是不会遗传给下一代,但是发生心肌梗塞跟自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惯和血管特点等有关系。父母血管特点会遗传给下一代,其他就靠个人自觉了。显然,有人不自觉了。
四
舌/味
李彩宁喜欢吃。下班之后,她喜欢寻觅城市里著名、不著名的美食,一饱口福。李彩宁给扫地狗设置的名字就叫小龙虾。每天回到家,她都会呼唤小龙虾打扫卫生,之后躺在床上,刷着微博,听着小龙虾做功时发出的轻微嗡嗡声,感到心情愉悦。可是那天下班回家,李彩宁叫:“小龙虾,小龙虾,打扫卫生去。”
小龙虾置之不理。李彩宁看到它明明亮着待机的指示灯,理应被唤醒才对。语音操作失败之后,李彩宁翻箱倒柜,找到基本没有使用过的遥控器。李彩宁对准了小龙虾的接收区块,按下“清洁”键。小龙虾仍然没有动静。
李彩宁:“靠,小心我把你恢复出厂设置。”
小龙虾突然启动:“主人您好,小龙虾将竭诚为您服务,请选择清扫模式。”
李彩宁反而吓了一跳,但她知道这只是时间上的巧合,并非小龙虾的智能反应——说得好像它有性格似的,像个小孩子,还会闹脾气一样。
李彩宁:“强力。”
小龙虾乖乖溜出来,沿着它熟悉的轨迹开始打扫房间。李彩宁终于可以安安稳稳躺在床上,让胃液包裹的食物慢慢分解。一般来说,这个时候差不多晚上十点。她会把平板支在平坦的小腹上,追两集美剧或者日剧或者韩剧,偶尔也会完完整整看一场电影。一部剧集少则四五集,多则四五季,一场电影多处于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半小时的区间——她是那种一旦启动,必须要从头到尾追到底的性格。李彩宁选择电影时,不看评分和评论,只看剧照。她从一个编辑的视角出发,一部影视作品,剧照就是文章的开头,开头都不能吸引人,这篇文章也就失去阅读下去的兴趣,所谓,豹头猪肚凤尾。然而,许多交稿她不得不硬着头皮看完,因为她是编辑,这是她的工作。或许有人会说,看不下去就说明文章写得不好,看完反而浪费时间,但是李彩宁不这么认为,她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最不能接受半途而废。李彩宁在晚上十二点左右关掉平板,关掉顶灯,拧开床头灯,从枕边捞起一本《水浒传》,不多不少,读上一章,睡觉。这是李彩宁保持自己语感的小诀窍,她把四大名著按照季节划分,春天读《红楼梦》,秋天读《三国演义》,冬天读《西游记》,一天一章,一年下来,刚好能够通读一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编辑的工作是非常枯燥的。曾经有一个作者向她咨询,是否可以去她工作的平台就职,一边做编辑,一边继续写作。他的想法非常单纯,写作的收入难以维系他的生活,他希望能有一份工作支撑,同时又不影响或者耽误他的写作事业,便想到做个编辑,审稿权当阅读,反正他每天都要看书,最关键的是,编辑的工作能围绕写作展开。李彩宁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他,跟他说,编辑不是想象那么简单,需要占据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很难保证写作状态。而且,最关键的是,每天看了许多稿子之后,会自动远离文字,就像是许多职业足球运动员不训练的时候都喜欢玩篮球或者高尔夫球。
大学尚未毕业,李彩宁就误打误撞做了某刊物的实习编辑,她当时只是出于对文学的热爱以及好奇,她觉得自己很快就会转行,没想到一路摸爬滚打,越陷越深,前不久刚刚跳槽,成为一个文字APP的主编。她获得了空前的权利,同时也继承了前任主编遗留的几个作者。这些作者水平都还不错,不然也不会搭上主编。水平是一方面,风格是另外一方面,李彩宁对其中一个叫做陈彬的作者有些不感冒,他写的故事非常合理,也不乏精彩的看点,悬念和反转什么的应有尽有,挑不出具体的可以改进的毛病,但李彩宁凭着自己多年的审稿习得认为该作者走在一条错误的路上。写作是主观的、唯心的、不可预知的,那个叫陈彬的作者则把写作剖析地太过教条,如果放在语文试卷上,他的小说一定都是高分作文,但如果想要走得更远、站得更高,他需要做出一些痛苦的改变,需要取舍。写作是四则运算,写作还是微积分。这是李彩宁对他的期待,故而一直退稿。只是她不知道怎么跟他挑明,这样夸夸其谈的期待会被人当成虚与委蛇的敷衍吧。她在等待,等待一段时间过去之后,他们俩可以变得相对熟稔一些,让她的推心置腹不会显得那么轻薄浮躁。
作为主编,李彩宁的工作时间比其他同事要晚一个小时,她不必着急出门。李彩宁觉得,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时间息息相关,时间是所有人最大的财富。类似模棱两可的金句,她能铺陈一个上午。但是她对时间的利用也不够精致和紧凑,相反,她喜欢钻一些小空子,占一些小便宜。比如,人们都习惯在中午吃饭后回到岗位上看会手机,发会呆,打个盹。她不,她要把中午这段人们都在浪费的时间收集起来。她常常会点餐,并在十分钟之内解决,然后继续利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攒几行文章。每个编辑都有个作家梦。她曾阻止过作者成为编辑,然而她作为编辑却在偷偷摸摸写作。这并不矛盾,她的写作没什么时效性和功利性,或者说,有功利性,而且还很大,只是她把这个功利放得很远,她希望自己可以用几年时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完成这部长篇小说,然后一劳永逸,就像玛格丽·米切尔一样。她始终认为,一个作者一生写好一部作品就够了,其他所有文字都不过是这部作品的注释和延伸和彩蛋和前传后传。这个观点本不是她的原创,但在脑子里浸淫地久了,就吸收成为自我的一部分。
那天中午,她跟往常一样订了外卖,但迟迟没有送达。李彩宁打电话,却被挂机,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解释,第一是外卖小哥马上就到,第二种是不小心挂断,事实却是第三种——李彩宁事后才听说——外卖小哥的手机被偷了,不过被他发现,他开着电动摩托追逐小偷,小偷在逃脱过程中被车撞死。外卖小哥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李彩宁只好去楼下一家快餐店垫补。李彩宁从窗口端着餐盘随便找空地坐下,发现桌子上有一只手机。刚开始她以为有人用手机占座,她大学时代人们占座时无所不用其极,但转念一想,应该没有人会如此心宽到用手机占座。她坐在这里,看着手机,等待有人过来取走。直到她吃完饭,也没有人来。她想过把手机交给餐厅的工作人员,转念又一想,他们不见得会交给回来寻找的失主,而是自己昧下,这种事情,时有发生。于是,她做了决定,丢手机的人都会主动打来电话吧,那时候再归还他就好了。整个下午,手机都没响。是不是可以主动给对方打过去呢?她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解锁,适得其反,手机被彻底锁住。下班后,她把手机放进包里带走。
晚上,李彩宁又找了一个好地方,通常来说,一顿美食之后一切都没事了。
这次却险些出事。
这是一家网红小火锅店,菜品回转奉送,牛羊肉需要论份购买,一份为二两。李彩宁吃了一份手切羊肉,一份肥牛,菜品据说是直接从当地一个大棚采购,均为当天清晨采摘,所有剩余菜品都不会过夜。蘸料也非常有特色,有一股特有的浓香。吃完之后,李彩宁便觉得不舒服,询问店员才知道,原来蘸料不是单纯的芝麻酱,还混有一些花生酱。她对花生过敏,第二天她便请假,去医院进行治疗。看诊期间,那个大夫有些猥琐举动,李彩宁可以确定,他对自己做了一个抽鼻子的动作。她在一些日剧里见到过类似的变态,从医院出来,李彩宁顺手发了一条微博:
皮肤过敏了,去医院看病。我从小对花生过敏,或许应该移民美国。还有,给我看病的医生色眯眯的,还闻了我,真变态。医生的素养都被狗吃了吗?ps:昨天天中午我在公司楼下的快餐店捡到一部手机,然后就过敏了,看来运气守恒定律真得存在啊。问题在于,我根本不想要这部手机,如果有人知道谁丢了手机,请联系我。
很快,有人评论:好点了吗?
头像很熟悉,注册名有些陌生,过了一会,李彩宁才想到是作者陈彬,他在qq和微信的头像也是这个。
李彩宁:谢谢关心,没事啦。
陈彬:我一直想跟你聊聊写作,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饭啊,我知道一家很不错的店,吃大骨头的,味道非常正宗。
李彩宁:好啊好啊,提到吃的我就走不动了。
陈彬在微信上继续对话,约了李彩宁时间。李彩宁暗暗舒了一口气,正好可以跟陈彬就写作这件事彻底摊开去聊。还没有见面和聊天,她就感到这件事已经迎刃而解,她坚信自己关于写作的观点会打动陈彬,更加坚信接受自己指点后的陈彬会自此一飞冲天。这才是一个编辑真正应该做的吧,就像《重版出来》里的黑泽心,她虽然不会画漫画,但可以挖掘具有潜力的又尚未成名的漫画家中田伯。比起几篇稿子的审读,对作者的培养和点拨才是编辑最大的天职吧。
回到家里,李彩宁叫道:“小龙虾。”
扫地狗又没回应。李彩宁记得走时把它放在书架旁边,此时却没能发现它的身影。最后,在沙发下面找到小龙虾。指示灯亮着,她伸手去够,小龙虾还往深处退缩,似乎在躲她,像一只初来乍到的腼腆小猫。李彩宁索性不去管它,任由它“自甘堕落”。下午不用上班,她获得一段空前自由的时间,回家之前想着要看一本早就买了但束之高阁的新书,回家之后却懒懒不愿动弹,在沙发上搁浅了一会,便沉沉睡去。李彩宁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巨大的花生。准确地说,是她被一个巨大的花生壳包裹。有另外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主观视角在空中俯瞰,她破开花生壳,外面还有另外一层,犹如俄罗斯套娃。想到俄罗斯,她又想到世界杯快要开幕了,是不是蹭蹭热点,组一个世界杯的专题。这样想着,她发现自己突然脱离花生壳的包围,绞尽脑汁想象与世界杯有关的内容。她在梦中想到许多闪闪发光的点子,这时她已经获得一些模糊的意识,反复在脑海里过这些点子,担心醒来后忘记。她大汗淋漓地醒来之后,还是忘记了。她从沙发上艰难地坐起来,决定去读那本新书。书意外地很好看,她本来想读三十页或者至多五十页,不小心就看完了。已经是后半夜,她睡意全无,只有一些饿,去厨房煮了一包方便面,热气腾腾。吃完面,她陷入长思:她要写的也是这样的小说啊,真实,自然,简洁,有力。她要的也是这样的小说啊。跟陈彬的初次见面,这本书当做见面礼再适合不过。她在扉页上写下一句共勉的话:让我们携手,推出动人心弦的作品。
关于这次见面,李彩宁觉得有些幽默,有点相亲的感觉,文学则是他们的媒介。李彩宁今年三十二岁,父母并没有催促她结婚。没有催促不是说放任不理,而是失去信心,他们在李彩宁大学毕业就开始为之张罗,李彩宁的举动频频让他们伤心,终于,在李彩宁三十岁那年,他们决定女儿的人生由她自己做主。他们能如此豁达最主要的原因是李彩宁还有一个弟弟,她弟弟乖巧地结婚,顺利地生育,赶上二胎政策,儿女双全,他们俩暂时在爷爷奶奶的角色里乐不思蜀,顾不上姥姥姥爷的身份。她当然不讨厌男人,只是没有遇见有趣的人。她很讨厌对的人这种说法。什么叫对的人?还不如老话说的对眼呢。这很难去衡量。她喜欢有趣的人。现在的人越来越无聊。工作无聊,说话无聊,玩乐也无聊。那些低俗的笑话对她来说简直硌牙,别人怎么那么好意思从嘴里说出来呢。
李彩宁来早了,坐在店面有限的馆子里,她颇为失望,这样的小饭店能烹饪出什么美味呢?只有还算清洁的卫生环境聊以慰藉。没一会,进来一个背双肩包的青年,先是抬头打量一圈,又低头玩手机。李彩宁收到陈彬的微信:我进来了,坐在角落的女孩是你吗?
李彩宁举起手机晃一晃:是我。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但彼此已经大致了解。
陈彬:“别看地方小,名声很大。我们来得时间早,到了饭点根本抢不到座,而且,他们家每天就炖两百斤大骨头,卖完打烊。”
李彩宁:“被你这么一说,我还挺期待。”
陈彬:“不会让你失望。”
陈彬点了几样凉菜,要了四斤大骨头。
李彩宁:“四斤?太多,我们肯定吃不完。”
陈彬:“骨头占分量,肉没多少。”
陈彩宁笑着说:“这不是坑骗消费者吗?”
陈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店里一共八九张桌子,坐了一半。很快,菜品上齐,店家还拿来塑料手套和两根吸管。手套可以理解,吸管有些乱入,他们又没有点饮品。陈彬拿起一只手套,向里面吹口气,待手套鼓起来,递给李彩宁,另外一只也是。
陈彬:“尝尝。”
李彩宁一手拿起棒子骨,一手撕上面挂着的肉,放进嘴里。炖肉和炖骨头看似简单,做好并不容易,若要炖透,必须多加佐料和盐,但这样里面浸入味道,外面往往会过咸,特别影响口感。这家的大骨头咸淡适宜,非常难得。一根棒子骨上面的肉并不多,李彩宁很快择干净,要把骨头搁在桌上,被陈彬叫住。
陈彬:“别。”
陈彬示范,用吸管在骨头里面戳戳凿凿,之后插进去吮吸。
陈彬:“骨髓才是这道菜的精髓。”
李彩宁将信将疑,就像吸食布丁似的用习惯抽骨髓吃,没想到味道比肉块还要鲜美。
陈彬:“暂时放下淑女形象,使劲吸溜,吃得才过瘾。”
陈彬再次示范。
李彩宁依样画葫芦,放下矜持,得到前所未有的享受。吃完大骨头,陈彬建议:“再要两碗米饭,拌骨头汤吃,完美。你稍等,我去盛骨头汤。”陈彬端着瓷盆离开。
从陈彬落座,他一直背着书包,李彩宁几次让他拿下来,他都婉拒。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好像作者或多或少都有些特立独行。这里不太适合展开对话,那就吃完米饭,出去找一个公园,或者就在人行道上边走边聊吧。
李彩宁正想着该如何进入正题,突然听见有人大叫一声和清脆的炸裂。循声望去,李彩宁看见陈彬蜷缩在地上被人痛打,汤汁流了一地。李彩宁冲过去,厉声制止那人的殴打行为,并说:“我已经报警了。”那人往陈彬脸上啐了一口痰,骂了一句不堪入耳的脏话,愤愤离去。李彩宁打车把陈彬送到医院,一检查,肋骨折了两根,那人下手可真狠,到底有多大的深仇大恨啊?
陈彬躺在医院病床上:“谢谢你。”
李彩宁:“到底怎么回事?”担心涉及个人隐私,又说,“你不愿意提可以不说。”
陈彬:“还真不能细说。”
李彩宁从背包里取出那本书:“我知道现在这个场合聊这些可能有些不合适,但我真的想把这本书送给你,告诉你,你其实有很大的潜力,只是用力的方向不对。你做了太多技巧上的研究,应该回归本源,从内心出发、从人物本身出发。你的小说太合理了,反而有些失真。”
陈彬:“谢谢你。”
李彩宁:“希望对你有帮助。”
陈彬:“我不会让你失望。”
李彩宁:“那,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有事打电话。”
陈彬:“嗯。”
李彩宁:“你真的不打算告诉我今天打你那人到底是谁?不用报警吗?”
陈彬:“他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啊。”
李彩宁:“啊?我们?”
他被打晕了吧?陈彬只是笑了笑,没有解释。今天最重要的谈话未能真正展开,不过她还是觉得不虚此行——仅仅那几斤大骨头就物有所值。陈彬的反应也让她欣慰。她之前见过很多作者,对他人的评论置之不理,一味深耕自己的观点,最终走进死胡同。回到家里已是半夜,李彩宁趴在床上,连澡都懒得洗。她做了几回合思想斗争,还是爬起来走进浴室。洗完澡出来,她习惯性叫了小龙虾的名字,没有应答。与此同时,她才闻到一股烧焦味道。她用力挪开沙发,看见小龙虾四分五裂的尸体,一旁,还有一只连它亲妈都认不出的手机。
叮铃。
她的手机进来一条微信,来自陈彬:我看到你写给我的话了,我不是基督徒,但我特别想说,天堂的门开了。
五
身/触
高伟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就这样孤单一辈子。
高伟来自河北邯郸,大学也在邯郸就读,热动专业。毕业后进入一家国营药厂,对了专业的口,却不对他的胃口,干了不到半年就提辞。之后他辗转做过某高档酒店的门卫,该酒店到底有多高档呢,从酒店提供技师的价位可窥一斑,最便宜的也要上千。当然,技师的工作范围也比较广阔和开放。从酒店辞职,他来到一家房企后勤上班,该房企在国内赫赫有名,在国内中超联赛也赫赫有名。那家房企非常正规,在所有岗位上,他们只招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高伟当年读得是本三。读本三的时候,他还犹豫过,要不要上个专科,给家里省点钱,毕竟本三四年下来学费就四万块,专科三年才一万五,之间差着一百个二百五。不过幸亏,他没有做二百五的决定,还是乖乖读了本三,后来的岁月,他慢慢发现,两万五根本不是一个值得心疼的数目,但学历再要刷新就没那么简单。就像该房企的工作虽然不是什么漂亮的职位,起码安身立命没有问题,工作也相对轻松,跟刚刚交房的顾客对接,把他们反馈的问题整理上报。后勤部门大部分都是女生,对他非常崇拜,如果他想动心思,一定能得手。问题就在于,他对那些女生全无感觉。并不是说那些女生质量有失水准,他就是提不起兴趣。这当然不是主要原因,谁也不能因为公司没有心仪的异性同事就拍屁股走人,但高伟还是辞职了。这一次,他获得某种征兆和启示,不想在各个行业蜻蜓点水,要在某一领域扎根盘结。首先,他要找到那个领域。
若说热爱,高伟最喜欢足球——眼下俄罗斯世界杯正如火如荼展开,高伟却没心思看球——但时年二十五周岁的他已经不可能参加任何青训。从事与足球相关的行业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他理论知识过关,可以尝试当裁判,如果他某国口语流利,可以尝试当助教,可是没有那些如果,他想来想去,唯一现实的就是当保安,在比赛日进行安保工作。想来也不错,还可以免费入场看球,终归作罢的原因不是他瞧不起保安,而是无法接受保安的微薄收入。他还有一个梦想,将来移民,为了这个需要很多钱的梦想,他必须进入一个收入不菲的行业。那是2012年,毕业两年的高伟相中淘宝,申请自己第一家网店。
一开始都是摸索,高伟卖过各种各样的产品,多到无法一一陈列,否则有占字数骗稿费的嫌疑,稍微拿出两个遛遛吧。高伟最初瞄准的是女鞋,他分析,女人购物欲望最强,且不计后果,且喜新厌旧,一双鞋能穿多久完全取决心情。女鞋失败之后,他转战男包。经过一段时间操作,他渐渐摸到一些门道,男包卖得还可以。他当时甚至离家,去保定白沟闯荡。白沟有燕南大都会的美称,箱包产业闻名遐迩。高伟立足于此,考察厂家,直接拿货,价格上就有了优势。仍然不太成功的原因在于,那些厂家都精明了,也纷纷开设自己的淘宝店,价格优势比高伟这种“二道贩子”更明显。高伟不满足于做“二道贩子”,但生产箱包的投资他可拿不出来,别说一条生产线了,就连厂房租金都是问题。
他灵光一闪,不如去卖丝袜。女人需要穿丝袜,男人喜欢撕丝袜,这虽然不是必需品,但这是消耗品啊!很多年了,高伟都没有哭过,在异乡的深夜里,他为上天突然眷顾自己的灵感泪流满面。很快,高伟形成以各式丝袜为主,以些许情趣用品为辅的经营范围。
情趣在淘宝属于小类,卖家并不多,而且一般来说,买家一旦产生需求,会毫不迟疑地下单,就好像鱼咬了钩,垂钓者会条件发射一般收杆。所以,转化率高得惊人。一开始,高伟就是一个人一家店,慢慢地,他一个人又做客服又发货已经应付不过来,便觅了一个伙计,同时,又申请一家新店,挂上类似的产品。这是他的经营之道,买家都有比较心理。没多久,两个人也有些周转不开,高伟又雇了两个人,他自己则有更大的任务。高伟是个行动派,想法一旦在脑海发酵,他就会在膨胀之前付诸行动。他考察了几个厂家,发现生产工序异常简单,不过是一台机子一个人,只要拿到式样即可。
高伟回到邯郸老家。他老家在行政上属于市区,生态上仍然是农村景茂,二层小楼,带院子。他把整个二楼的杂物都清空了,用作仓库和办公室,在院子里搭了彩钢的棚子,用作厂房,上机器,招工人。高伟父母都是踏踏实实的老一辈,苦口婆心劝说高伟步子小一点。高伟充耳不闻,他的事业才刚刚起步。半年时间,高伟已经是一个拥有数十个员工的小老板,别的不说,他每个月光是开工资就要散出去五六万,想想他能赚多少钱吧。父母不再指点高伟的事业,开始操心他的婚事。这件事高伟不好反驳,毕竟他已经三十岁了。在他老家,同龄人的二胎都上幼儿园了。高伟不是不想结婚,是真没适合的。过去几年,高伟几乎每个礼拜都要拨冗相亲,见过的女孩没有三百也有二百五。二百五个女孩之中也不是没有对眼的,只是要么他看不上,要么女方没反应。几年下来,他也有些烦了,也是为了继续壮大他的丝袜产业,他把公司搬到其他大城市,那里本来就是他最主要的消费人群聚集地。说是公司,也就是在库房一隅摆了几张桌子,生产和存储维持原样,仍以老家为据点。
也许是上天的旨意,高伟可能难以在国内寻找知己,他将来势必要出国,他的缘分也许早在国外某个城市翘首以盼了。这样想着,他觉得人生美满。
不过缺憾很快造访。总是这样,在你以为一切步入正轨、毫无准备的时候,溅你一身灾难。
是前两天一个买家,无缘无故要求换货。顾客是上帝,因为他们可以给差评。这种事情不需要高伟过问,客服自己就酌情处理了,但是顾客换货之后,又要求退货。退完货不算,还要求赔偿。这引起高伟注意,他找该顾客协商,顾客声称不给钱就差评。高伟这才意识到,这是纯粹找茬的,就是有这样一批人存在,以威胁店家赚取赔偿为生。这个时代,还真是做什么的都有。这不是高伟第一次遇见这种事,世上的事,不怕困难,就怕重复。高伟决定找这个人好好理论理论,没想到对方张口闭口都是粗口,脏的密的高伟透不过气,只能下线。这还不算完,那人又打电话到工商局,说高伟经营三无产品。高伟没有注册商标,自己家里作坊制出的可不就是三无吗?罚款三万。这算是轻的。钱交给下来负责的人员,他把这事压下来,高伟还得念人家好。否则,按照相关人员的话说:“你这个事,最多能罚十万。”
高伟只能认栽,又不能说是认栽,毕竟他做的事的确不符合流程,而且,他还不(用)交税。这个国家还没有发达到个人去税务局为自己的收入报税的阶段。
心情正在不好,又有一个顾客要求退货,原因是勾丝。高伟耐心跟顾客解释,产品不会有问题的。
顾客:那就是我有题咯?
高伟:亲,不是这个意思啦,你试着拉一拉,丝就平了。
顾客一时没有回复,高伟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意会错啦。
顾客:不换了。
高伟:谢谢亲。
顾客:退货。
退货就退货,顾客还给了差评。
又是差评!
一个人被摁倒了践踏,要么彻底认输,要么触底反弹。高伟决定不能继续任人宰割,他必须出这口恶气,闷在胸膛里,会把自己憋死。很多在外人看来的突然发作,其实早已在内心发酵。他们这种买家,不弄死几个,还真不行。高伟掌握了该买家的基础信息,姓名,电话,住址,庆幸的是同城,不用买机票,距离自己住的地方只需要一个小时行程。
高伟:好的,你这边差评,我立马杀到你家。治不了你?说人话听不懂,你试试,赶紧差评,血洗你全家,想死的东西。
顾客:来吧,我等着你,你不来你孙子!
高伟:好的,亲。
高伟还没动身,有人在淘宝跟他问询店里是否出售原味丝袜。高伟原本不涉及该行当,但看着那个跟他叫板的顾客寄回的丝袜,有了新的想法。那人要得非常急,要求当天送达。高伟加了很高的运费,亲自送去。交易地点竟然是一家医院,这世界上有高尚的职业,却没有那么多高尚的职员。这当然是个例,但足以引起警示。现实和虚构,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隔绝,往往就差一层不言自明的薄薄膈膜。
不过事到临头,高伟还是认怂了。他有诸多不舍,他还是个处男,他还没有出国,他虽然目前遇到一些烦心事,但整体而言,他是成功的,他一年赚的钱足够在邯郸全款买下一套三居室,若是因为一个陌生人沦为阶下囚甚至偿命实在不值。杀人的念头渐渐淡去,但胸中的恶气不能不出。高伟这里有那人的基本信息,找到他不是难事。他叫陈彬。
高伟坐地铁来到陈彬的住处,想敲开他的门,把他堵在家里,不料正好赶上陈彬出门。他之前并没见过陈彬,他是通过电话确认的。他拨通陈彬电话,看见那人从口袋中掏出,接通,喂了一声之后,高伟赶紧挂断。高伟一路上跟着陈彬,发现他来到一家吃大骨头的小店。高伟也跟着进去,挑了一个角落入座。过了片刻,高伟看见一个女孩进来,跟陈彬打着招呼坐在他的对面,这小子在约会。席间,高伟几次想就这样算了,之前购买原味丝袜的医生又来纠缠他,这正好刺激了他,让委顿下来的怒气再次像消防水枪一样弹起。
趁着陈彬的女伴暂时离开,高伟冲了过去——这也算给他一个面子吧——对陈彬一阵拳打脚踢,后者一直处于懵逼的状态,根本没有还手,后来还是那个女孩回来解开了高伟的冲击。她说:“我已经报警了。”高伟向陈彬脸上啐了一口痰,用来到大城市后耳濡目染的措辞骂了一句。
奇怪的是,高伟并没有解脱和释放的感觉,反而有些空虚。走在回家路上,他突然像个诗人一样多愁善感起来,从过往中析出许多感触:挣钱也好,贫穷也好;谈恋爱也好,一个人也好,出国也好,居家也好,我们活着、所做的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似乎并没有明确答案。这个问题太艰深了,高伟心想,活着就是活着的目的,大部分人的觉悟都止于此吧。
六
意/法
杀一个人有多难?
杀一个人很难,但想杀一个人并不难。这个念头一旦坐实,就会盘根错节,某一天你会发现,它已经从一个念头成长为参天大树,不可撼动,这时候,你就必须去杀。李日升走进那家五金店的时候,想到的竟然是佛祖的脸。他前阵子去了一家寺庙,为儿子和自己的未来祈福,大殿上,佛祖端端正正地看着他,眉目慈祥,他很感动,眼泪忍不住就落下来了。李日升是一个三十二岁的男人,多久没有哭过,他根本无法追溯。他在五金店采购凶器,拿起一把一把寒光闪闪的管制刀具,如同剑客选择归宿。手里的剑就是剑客的归宿,他们终将葬身于此。窄窄的、薄薄的一把刀,可以取走一条性命,真滑稽、真凄凉。他选中那一把,黑色塑胶的刀柄那么趁手,捅出去的感觉一定非常踏实。他看见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人也在刀丛中寻觅,那个男人只不过是想剥去水果的外衣吧,肯定不会像他那样,想要刺入某人的心脏。他摸摸左胸膛,那里的跳动铿锵有力,是为他壮行的鼓点。
李日升有两个身份,他是一个快递员,也是一个失败者。他曾经拥有一份幸福的婚姻,他的青梅竹马在达到法定婚龄后晋升为他的妻子。他们从小地方出发,来大城市闯荡。李日升做了快递员,他妻子去商场做导购。这两份工作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异同,李日升每天驾驶电动三轮,一天的行程最多可达上百公里。他的妻子每天都站在模特旁边,点缀着浅浅的微笑迎接顾客。这是不同,相同的是他们每天都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李日升有时候会有很哲学的思考,同样的两条胳膊两条腿的动物,一样的肤色和大致的五官,怎么人跟人的差异能够如此巨大。有的人,一团和气,有的人,一脸凶相,有的人,谈吐优雅,有的人,满口脏话。李日升的妻子就不习惯,她传统的如同一张宣纸,只接受毛笔柔软的笔尖轻轻地摩挲。他们决定近期不要孩子,不要孩子跟他们一起吃苦受罪,可意外还是发生了,他们彻夜不眠,喜悦和焦虑明争暗斗,你来我往,最终还是把孩子生下来。原本就紧张的生活陡然变得逼仄起来,首先是从空间上,然后是从支出上,小孩把他的爱好都榨干了,顺便也整治了他抽烟的陋习。一个月不抽烟,就能买一罐奶粉。日子虽然紧巴,但还过得去,小孩带来困难,同样播送欢乐。尤其是夜里,他们一家三口挤在一张床上,李日升看着熟睡中的妻儿,会不由自主地咧嘴傻笑。他会觉得,生活待他不薄,比起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至少有一个落脚地,比起那些食不果腹的乞讨者,他隔三差五还能点个餐,比起那些不孕不育的夫妻们——他老家就有这样的同学,为了求子四处寻医问药,他拥有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孩,想到这点,他甚至有种不劳而获的窃喜。
但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这张床上只剩下他跟儿子两个人。
妻子生育后回到原先的店铺工作,在那里结识一位——用妻子的话说——非常懂她的男人,懂得她低头的娇羞,也懂得她昂首的坚忍,懂得她外在的风貌,也懂得她内心的波澜,最关键的是,男人还算有钱,懂得她想要的更好的生活,并且可以立时给予,不必像李日升一样还有一个冗长的变现期限。
“孩子我要带走。”妻子说。
“不可能。”李日升说。
接下来,两个人上演了一场电视剧里烂俗的戏码,不再过分赘述。结果就是孩子跟了李日升,妻子一个月只能探望一次。那时候,李日升觉得世界末日,不过如此。但咬咬牙,一天一天挨过去,日子倒也没有陷入多么不堪设想的沼泽。最辛苦那会,他带着小孩送快递,把孩子绑在胸口,他会不时伸出肉嘟嘟的小手抠他的鼻孔,仿佛那里是一处藏匿着宝藏的山洞。现在好了,孩子长大了,念了幼儿园,不必跟他风里雨里。这就是苦难的意义,它把美好反衬地平易近人和触手可及。
可孩子就是一颗定时炸弹,你永远不知道他们能带来什么麻烦。昨天,李日升正在送件,他几次打电话都是无法接通,敲门,开门的是一个女人,他询问包裹上的收件人是否住在这里,女人说地址没错,但她并不知道那个名字是否属于同租的室友。这很正常,虽然在同一片屋檐下住着,但没有任何交集,不知道对方姓名很正常。李日升希望她能代签,却被拒绝。李日升只好自己代签,不然时效就要超过,而时效跟绩效挂钩,下个月的绩效是他答应儿子的一次旅游活动经费。他吵了好久让李日升带他出去放风,李日升通常用手机搪塞,那么小的小孩玩起手机比他还熟练。李日升终于答应儿子,他举起双手雀跃起来,浑身上下都是高兴。李日升却有点想哭,这么一件小事都能让儿子兴奋成这样,他之前承受了多么繁重的落寞啊。李日升以前也帮人代签,不过都是跟收件人联系妥当,私自代签还是第一次。他想好了,第二天一早他就赶来送件,希望以此得到收件人的同情和谅解。更多的是其实是同情,人们都喜欢贩卖悲伤和汗水,以此获取他人的同情。不想,那个男人却一直与他为难,还扬言要投诉他。那一刻,他想到的不是反抗,而是求情,他差点就给男人下跪了。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一斤黄金多少钱,比尊严可贵多了。如果这一跪能换来男人的网开一面,他会毫不犹豫。总算是虚惊一场,男人并没有投诉,但另外的问题已经虎视眈眈地盯上了他。幼儿园老师打来电话,说儿子跟人打架,把人胳膊咬了。李日升在中午赶到学校,来不及吃饭,也没心情吃。李日升准备好了道歉的说辞,不想对方家长并不在,通过老师得知,他们带小孩去打破伤风和狂犬疫苗了。
李日升小声嘟囔:“孩子又不是狗,打什么狂犬疫苗?”
老师:“你有没有常识?”
李日升:“老师教训的是,请以后严加管教孩子们。”
李日升话里面下了扣子,把小孩之间的争斗归罪于老师的看管不利。但话虽这么说,该负的责任他不能推卸。跟对方家长取得联系之后,聆听了一堆教诲,支付了几份账单。回到家里,儿子不以为然,一边熟练地拿过李日升的手机,一边问道:“周末去哪儿玩啊?”李日升一把夺过手机,在儿子后背上楔了一巴掌。儿子愣了一下,哇地哭了,边哭边说:“爸爸不爱我了,我要找妈妈。”李日升听了心里翻江倒海,觉得自己不是东西,又开始给儿子道歉。儿子五岁了,有时候李日升觉得他比自己还要成熟,儿子说:“是他先说我的,说我没有妈妈。”这个桥段也不新鲜,可这就是生活啊,如果你经历过,就不会去挑三拣四,你会感同身受,心里一酸。父子俩交了一番心,儿子机警地问道:“那周末还出去玩吗?”李日升说:“玩。”李日升当时的心境是,花多少钱都不眨眼,这次一定要让儿子满意。夜里,李日升陪儿子一起看动画片,突然问他:“你跟爸爸在一起快乐吗?”儿子没有理他,全身心投入在手机屏幕的光影里。李日升苦笑一声,哀叹一声。礼拜天,李日升又认了怂,从楼下的便利店买了面包、香肠、豆干、面包和饮料,带儿子坐地铁去了一家寺庙。寺庙门前有一片开阔的人工湖,也算是当地有名的景点,最重要的是不收门票。李日升没想到儿子兴致很高,这儿看看,那儿摸摸,转了一上午也不说累。李日升带儿子来到大殿,指着蒲团说:“跪下。”李日升磕了三个头,又双手合十,心里默默为自己跟儿子的未来虔诚祷告,佛祖啊保佑,让一切困难都从眼前过去,让等待已久的幸福早日降临。他抬头注视着法相庄严的佛祖,突然哭了。
寺庙门口像大学门口似的,有许多小吃摊,儿子央求李日升开荤。李日升跟儿子一起吃了饸饹面,还要了两个烧饼夹驴肉,儿子那只烧饼夹得是纯驴肉,一个五元,他那只夹的是焖子,只需要两元。儿子吃得非常欢乐,把面汤都喝光了,打着愉悦的嗝。下午,李日升本想带儿子再转转,儿子却说肚子疼,上吐下泻。李日升以为儿子吃撑了,也没在意。不想回到家里,儿子依然叫疼,李日升撩起儿子衣服,发现肚子上起了密密麻麻一层红点,一抹脑袋,烫手。李日升不敢怠慢,立刻带儿子来就近的医院,挂了皮肤科的号。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他们刚到医院,李日升就觉得儿子的病好了很多,烧也退了,脸色也红润起来,之前一直让抱着,现在也要求下地跑动。他以前带儿子来这个医院看过病,人们都在大厅等待叫号,但今天人们都涌进诊室,他也只好随大流,担心被人插队。他们前面是一个年轻的女病人,儿子不知怎么拿到她的手机,竟然旁若无人地玩起来,如果不是有人来电,他也不会发现。李日升连忙跟女孩道歉,但周围的人包括医生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好像他是被当场捉赃的小偷。李日升顾不上解释,他想解释,也没有聆听对象。李日升把症状给医生陈述一番,大夫开了治疗皮肤病的药膏,还开了一盒止吐止泻的胶囊。就是这盒胶囊,差点要了李日升儿子的命。用药之后,儿子本来已经好转的病情迅速恶化,高烧不退。李日升又跑了几个诊室,通过一堆仪器才问清病因,儿子原来是对荞麦过敏,才会上吐下泻,才会起了疙瘩,吐和泻都是身体的自我保护反应,结果那个皮肤病医生开的胶囊却关上了这两条通道。李日升早就看不惯这些医生,从他们身上,他没有看出一点医者父母心的美德,只看到一种公事公办的漠然。有次过年期间他带孩子来医院,还看见诊室门口上贴着“财源广进”的横批。可能是他自己太狭隘,对医疗制度和医生的工作环境不甚了解,才得出这样小肚鸡肠的结论——这次误诊,让他彻底爆发。那个庸医差点让李日升失去儿子,这是他最后的屏障,失去这道屏障,后面就是万丈悬崖。
李日升想要杀了他,刀子都买了,揣在身上有种万钧之重。可是杀了他,儿子怎么办呢?他这不是遂了前妻的心愿,把儿子拱手相送吗?不,不能这样便宜她。杀人是不行的,他把刀子放下,从五金店出来,看见那个男子正在结账。杀人是不行的,但打一顿出出气总是要的。李日升想招呼几个平时不错的同事,但没人愿意为他出头,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可不是开玩笑,同事纷纷劝他不要冲动。可他还是冲到医院把那个医生收拾一顿。他在看守所里度过了几个日夜,出来时前妻带着儿子去接他。前妻趁机再次提起儿子的抚养权。
“你给他树这样的榜样,我怎么放心让儿子一直跟着你?”前妻搂着儿子的肩膀说,有意把他摁在自己身边。他看着前妻,五味杂陈,他完全没有可以反驳的武器,只能任人宰割。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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