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满法定结婚年龄,这不能算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

在生活中我们发现一些例子,有一些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男性女性同居,甚至有了孩子,旁人觉得要是双方是相亲相爱,就算是没到年龄也是没关系了,毕竟有了孩子之后就在众人眼里是事实婚姻,到了年龄再领个证就好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其实“事实婚姻”在我们是一种特殊存在的概念,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事实婚姻,过时的法律概念

考虑到我们的国情特殊,人口众多,很多地方登记不便、传统习俗等原因,特别是针对老一辈的人来说,其实结婚就是两个家庭在众人面前举办下仪式,在世人的见证下结为连理。很多人都是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登记,在70、80年代,这种关系在法律上也是等同于夫妻关系。

但是1994年2月1日以后,《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如果过了1994年2月1日还未补办婚姻登记的,那都不算是事实婚姻,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更不要说未满法定年龄了,这只能按照非法同居处理!

合法婚姻优生优育,是对自己的负责

关于爱情,关于婚姻,我们还是提倡两情相悦,通过民政局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有了国家法律的保障,才是对自己的负责,对爱人的负责,这样的婚姻的生活也才会幸福。

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早婚早孕的现象,这不仅仅是亵渎了法律,而且还是危害到了自身的身体健康。特别是一些思想落后的地方,有些人没有到年龄就已经成家立业,这都是不合法的。

我们希望大家都要遵守法律,合法婚姻优生优育,这是最自己的负责,也是最家人的负责。如此,婚姻也才会幸福。

欢迎大家来讨论,关于未满18岁生子的问题,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