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众所周知,是一个黑暗的牢笼。里面住着的都是那些违法乱纪的人,一个遵守法纪的人是不会与监狱结缘的。然而对于中国的法律而言,那个牢笼会针对所犯的罪过大小来决定刑罚的轻重缓急,还有居住的年限。而那些违法乱纪的人,或多或少的有些许好人,也有那些真正十恶不赦之人。

纵然监狱是人间地狱,是生命的牢笼,但是终归还有光明的一刻。中国的那些犯人在触犯了刑法之后,有些人在里面表现良好,会酌情处理。案件轻的则可以减刑,即使是案件严重的也可以根据他的表现酌情处理。可以说中国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还很人性化,还是比较宽容的。至少不是直接死刑,不是古代那般说杀就杀。然而也是这样的一种缓刑的政策,却不知道带给那些遵纪守法的百姓是好还是不好的一件事。

有一个曾经因为触犯法律,被关进监狱。进去的时候他才20岁,正是青春大好年华,出来的时候已经40了。而中国这40年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所以出来的时候已经物是人非,他跟不上时代的脚步。这位无期徒刑的犯人因为在监狱内表现良好被释放出来,然则20年的时间,他用一句话告诉了世人,蹲20年监狱再次出来的体验,他说他进去的时候用的是大哥大,现在出来了,大家都在用苹果。而我也显然在这与世隔绝的20年里丧失了生活的很多能力,有其是适应能力。40岁的人怎么能跟20岁的年纪去相比?其实就是这样,一个犯人在监狱中度过的漫长岁月,就相当于自己的生命再缩短。不能与时俱进,看不到新鲜的事物,感受不到社会的发展。等到出来的时候,身体和头脑以及见识都已经远远的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了,所以这些出来的人也会很难生活。当然了,在这些出狱的人中,还有再次犯案重回监狱的。还有一些改过自新,重头再来的。我们尊重又佩服那些从头再来的人,因为他们的勇气,因为他们的不服输。但是相反,我们唾弃那些再次犯案的人,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没能改过自新,更是因为他们向命运低头,他们选择去伤害更多的无辜的人。

然而,在那些再次犯案的人中,有一些人是迫于生活的无奈再次的选择用有违法纪的事情,甚至不惜伤害他人,违背道德底线。还有一些人压根就是本性难改,十恶不赦。其实在小编看来,中国对于那些十恶不赦,不知悔改的罪犯应该予以更加严重的惩罚和刑罚。因为祸害不改,始终是祸害,只会危害人间。那些怀柔政策,那些宽容的处罚只适合那些愿意改过自新,自我反省良好的人。小编之所以会对那些十恶不赦之人希望给与严重的刑罚,是因为那些受到伤害的人永远不会重新的来过。而伤害那些无辜百姓的人凭什么有重新来过的机会?况且,如果所犯的事情已经十恶不赦了,还能得到宽恕,那么就会有更多的十恶不赦出现。这样就不是冤冤相报何时了的问题了,这就是恶循环,一种反复的罪恶。当然了,法律既然这么规定自然有这么规定的道理,只是那些受到严重伤害,甚至已经身故的那些无辜的受害者,或许真的太倒霉了。

因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所以我们都要尊重这个国家的法律,当然了,我们更应该的是从小就明辨是非黑白,从小就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所有的罪恶面前,我们用自己的光明和善良带他们新的生活希望,去感化那些心灵阴暗的人。除此之外,我们更要坚守自己的本分,同时尊重那些能改过自新的人,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良好公民,从小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