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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倪先生两人

【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鲁金艳律师

【被申请人】杭州市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

案情简介

倪先生两人系浙江省杭州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有房屋,属合法财产。因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倪先生两人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倪先生两人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鲁金艳律师,代理拆迁维权事宜。

2018年1月8日早上7点左右,镇政府带领数百号人闯入委托人家中,强行将委托人及其家人控制,软禁在仓库内,强拆了委托人的房屋;并向委托人作出《告知书》,告知后续处置的相关措施。镇政府实施强拆前,未事先通知,造成了委托人的损失,而且其提供的后续安置措施,根本无法解决委托人的正常居住生活问题。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京平律师遂指导委托人,就镇政府作出的《告知书》申请行政复议。

胜诉

复议机关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决定如下:撤销被申请人于2018年1月8日向申请人作出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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