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小孩“开车”。7日有济南网友上传视频到微博平台,称经十路上有个学龄前孩子开车疾驰,让人震惊。

这段视频很快就引发了众人关于道路安全隐患和家长责任的热议。记者将此视频转交到交警部门后,交警立即展开调查。面对交警,该车车主承认自己做得不对,不过他辩称,之所以抱着孩子开车,是因为“孩子太困”。幼童经十路上“开车”7日上午生活日报·济南头条客户端记者在浏览微博时注意到,网友@zfarley在微博爆料称:

1月5日上午10点左右,他驾车沿经十路自西向东行至五院路口附近时,意外发现邻车的驾驶位上一名大人怀抱儿童,儿童手握方向盘,十分危险。该网友称,他随即一路跟随,直至该车辆行至经十纬七路口左转弯,在这期间他发现孩子全程手扶方向盘驾车。

随后记者私信联系到了该网友,该网友对发布的事情进行了确认。这名网友告诉记者说,他在驾车过程中,偶然发现了一辆白色起亚轿车内,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儿童坐在驾驶座的位置,手里握着方向盘,疾驰超过了他的车辆。该网友看到这罕见的一幕,当即追了上去,于是有了上传到微博平台的视频。“现场看孩子应该不大,因为家里有孩子,所以我判定孩子最多不过五岁。因为有车膜影响,孩子坐在一个男子的腿上,没有拍摄很清楚。”这名网友说,“但是非常清楚可以看到,驾车的司机并没有握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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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后排还坐着乘客这名微博网友告诉记者,他开车跟踪这辆车大概行进了一个红绿灯的距离,白色轿车在经十路纬七路口左转。“大概几分钟吧,全程车速挺快,有一段路程都没跟上。”这名网友描述称,“我所看到的这段路程,这名孩子一直都在驾驶位上。这个过程中家长没有动方向盘,都是孩子在手扶方向盘。”根本这名网友向记者提供的一段时长9秒的短视频显示,这辆车牌号为鲁AN****的白色起亚轿车上,一男子怀抱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幼童,幼童双目往前看手扶方向盘驾驶车辆,看起来画面十分荒诞。记者注意到,就在幼童“开车”疾驰的时候,后排还有一名乘客神态自若地坐在座位上,并不为此而紧张。荒诞举动引发热议“举报最年轻的小司机,车主这样让孩子玩吗?你带来的可不是一家的危险。希望交警严查。”对于这样一幕,发布视频的网友表达了自己的气愤。事情曝出后,也引发了许多网友的热议。“家长心够大的。”不少网友认为,家长的行为是对孩子的纵容,直言“太危险。”也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样的做法不仅对汽车驾驶人和孩子的安全不负责任,还可能对道路上同行的其他车辆造成安全威胁,呼吁有关部门处理。“我觉得这位司机不止一次让孩子这样做,估计这次不给他警示教育,以后还会犯。”视频发布者说,“这种行为肯定要强烈谴责,希望交警部门查看一下路口监控进行处理。”

1月7日上午,生活日报·济南头条客户端记者将此视频转给济南槐荫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当即表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待调查核实后,要依法查处该违法行为。根据视频中拍摄的车牌号,槐荫交警部门很快查到了这辆白色起亚轿车的车主,也就是该车的实际驾驶人。该车驾驶人接到交警的电话后表示,这事发生在1月5日,该驾驶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表示道歉。不过他向交警辩解称,“孩子当时太困了”,所以他就抱着孩子开车。

不过,在此案中,并不属于此类情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这名司机在驾车过程中怀抱幼童,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妨碍安全驾驶面临的处罚是罚款50元、记2分。按照要求,这名驾驶人将在1月8日到槐荫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网友热议:

处罚力度是不是太轻了?

针对上述处罚,有网友认为,这种情形相当于把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应该从重处罚,还有网友认为此举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据交警分析,公众的情绪可以理解,但从法律适用情况来说,将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情节认定十分严格:明知对方无证,还将机动车交给无证的人独立驾驶。而在此事中,操作车辆的驾驶人仍是车主,他怀抱孩子,虽双手脱离方向盘十分危险,但仍然在操作车辆。而网友提及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结果罪,在此案中也不适用。

若驾驶人拍摄也将被处罚

“拍摄视频的人在干吗?是在开车吗?这样做也不妥吧?”在网友的围观中,也有人敏感地指出,如果在驾驶过程中拍摄视频,是否也属于违法行为。对此交警表示,白色轿车司机的确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但是另一方面,拍摄者也要守法才行。假如拍摄视频的人是司机,同样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要面临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不过,假如视频拍摄者是乘客,则不但不会面临处罚,还会因为举报违法行为而被交警奖励。2018年1月15日,济南交警全新升级了“泉城行+”客户端公众参与平台,并在客户端和“济南交警”微信公号开通了“随手拍”功能,鼓励市民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经过核实符合要求的,还会被得到交警发出的1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奖励。那么,上传视频的这位网友是不是在开车时拍摄的呢?如果开车用手机进行拍摄,则也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在接受生活日报·济南头条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该网友表示,视频是他上传的,但并非他拍摄的,拍摄者是车上的乘客。从视频画面来看,该网友说法属实,视频拍摄者是后排左侧的乘客,并非驾驶人本人。记者:吴永功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