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娱乐圈最热火的明星,莫过于赵丽颖和冯绍峰结婚,对于这一对,有不少网友祝福,也有网友感到遗憾,不过随着网友的各种声响,1月1日,冯绍峰冷不丁的一句“知否知否,应是一家三口”迅速窜上了微博2019年的第一批热搜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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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宣”到“一家三口”,冯绍峰和赵丽颖的爱情之路一直是各路网友们争相啃咬的大瓜。但爱情瓜啃久了,难免会觉得寡淡无味。

不过好在赵丽颖与冯绍峰主演的新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在2018年12月底正式上线了,这下瓜友们又有的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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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这部剧在真正的主角都还未出场的情况下,就已经荣登电视剧收视榜前三。一时间,《知否》凭借超高人气成功晋升为了2019年的流量IP大剧。

一部流量剧的诞生,不仅是吃光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更是商业人士聚焦的商业宣传吸睛点。

譬如说,商业宣传海报的热点跟踪,剧情热词的相关文案宣传等等都是众多企业家们顺势而为的商业战略,更有甚者会将影视剧名直接作为商标来使用。(包括曾经刷屏的“如懿传”、“延禧攻略”、“欢乐颂”都被用作商标使用。)所以很多企业主也跃跃欲试,想要用影视剧名商标来试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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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情况,精彩决定今天就来跟大家聊聊影视剧名称作为商标使用的可行性。

首先从显著性方面来说,影视剧名称都是比较具有文艺气息或者叙事性的,它跟商品(服务)的相关度是很低的。而商标的本质就是帮助消费者更好地辨识产品,区分商品(服务)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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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一一下,如果将“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商标用在门锁产品,匹配度是不是很低??

再从从时效性方面来说,既然说使用影视剧名商标的其本质是一种蹭热度行为,那么随着影视剧的热度变化,商标热度和认知度也会变化。

也就是说,商标的使用效果就是会受制于时间和事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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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新的影视剧层出不穷,话题更新换代太快。一旦有新的热剧出现,以前的旧剧可能就会被覆盖。

(弱弱地问一句,你们还记得多少20年前热播的剧......)所以影视剧名商标使用是具有时效性的,它的使用性价比低,可行性低。

最后从价格来说,因为影视剧名商标是在剧集热播以后才会大火的。在热度的堆砌之下,商标价值也会水涨船高。

《如懿传》热播时,“如懿传”商标的转让价格就涨到了1.5亿元,可以说是现实版的“一字千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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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使用影视剧名商标,其价格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本来能买全类标的钱,只买了一个标,这也不划算了。)

综上,精彩认为使用影视剧名商标的可行性是很低的,还是建议大家去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精彩商标)买符合自己企业产品(服务)的特质的优质商标。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PS: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等难办业务,可上稍曼代办APP,一个随时随地为您服务的贴心小棉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