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告诉记者,2019年1月1号,7岁的小侄女发烧,就带到家附近的郑州市中原锦艺城综合门诊看病,当时花了500多,回家一看,感冒发烧开的不是药,包装上显示的是是保健品。诊所开药能理解,开保健品就不能让人理解了。包装盒上面没有写疗效也没有写会引起什么不良反应,孩子才7岁多,吃这个到底对身体有没有不良反应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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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给孩子看的感冒,可是医生开的药是否是感冒药呢?记者来到中原锦艺城综合门诊部。

药店负责人说,药食同源是调理身体。

魏先生说,这明明就是食品,你把它当药开明显是欺诈消费者。

负责人表示,放心使用,生产这个药的是大公司。

魏先生认为,这上面没有适宜人群,没有说儿童到底适不适合吃这个,有什么不良反应也没有写。

负责人说,这是药食同源的东西,就是调理身体的,食品级的很安全,这个是国家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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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认为,国家承认很多品牌可以生产保健品可以生产药,但是如果保健品是药品的话需要有国药准字号,这个产品没有。不管是药食同源是什么,他终归没有国药准字号,就是保健品,保健品就是食品的一种。作为医生在处方上开食品的话是违法的行为。

负责人最后表示,等开处方的人来再说。

记者说,这个药是从你们药房开出来的,不管是哪个大夫,这个药已经进入药房了,不是某个医生的个人行为,是整个诊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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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所在辖区卫计委监督所工作人员靳曦科长赶到,科长表示,当了大夫这点都不清楚吗?要处方管理办法干嘛的?开的处方肯定是不合适的,等到明天传唤大夫到卫计委进行立案调查。随后调查清楚对他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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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了郑州中原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人员说,诊所里面要卖保健品的话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证是不允许经营的。后期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