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被判死刑 为母报仇错在哪?
王绍涛 方弘 个案说法 今天
为报杀母仇 张扣扣连杀三人来自个案说法00:0021:15
据央视网新闻报道,2019年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尽管这样的判决在很多法学专家包括张扣扣案的辩护律师的预料之内,但是却出乎了很多大众的预料。
我们《个案说法》曾在2018年11月21号,推出了一期《为报杀母仇张扣扣连杀三人 罪当赦还是当死?》的节目,当时我们邀请了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绍涛律师作为嘉宾点评此案,王律师的观点是张扣扣应当被判死刑。
显然,张扣扣被判处死刑,并非对案件的反思讨论就该结束。
张扣扣母亲被杀,对凶手王正军只判处了7年的有期徒刑是否不公正?
张扣扣为母报仇有错吗?
张扣扣的仇恨为何没能得以化解而被埋藏在心里22年最终选择连杀三人偿命?
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王绍涛也对相关问题进行的深入的讨论和反思。
我们就来回顾一下当时的这期节目。
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35岁的张扣扣在邻居王家父子祭祖回来的路上,持刀砍向了他们。71岁的王自新、47岁的长子王校军当场死亡,三子王正军也在被刺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那么,这起案件是如何发生的?张扣扣又为什么会对同村的三名村民痛下杀手呢?
2月20日,汉中南郑区政府新闻办就该案发布通报称,据公安部门调查证实,张扣扣于2001年至2003年在新疆武警部队服兵役,退役后外出务工,于2017年8月回家。
其对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致死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家。
2018年2月15日,张扣扣在自家楼上观察到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都回到其家中并准备上坟祭祖,遂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
在王校军、王正军一行上坟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先后向王正军、王校军连戳数刀,此后又持刀赶往王自新家,持刀对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连戳数刀,致两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姐姐张丽波认为,正是22年前案子的判决不公才最终导致张扣扣走向杀人的结局。
当年究竟是谁杀了人?
据判决书显示,1996年8月27日下午7时许,汪秀萍路过王正军家门前时,便给王正军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向汪秀萍争吵并厮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秀萍倒地后于当晚二十二时许死亡。
然而,对于法院的判决,张扣扣的父亲和姐姐并不认同。
采访中,张扣扣的父亲向法治在线记者讲述了妻子当年被打倒在地时的情形。
他家老二,拿着棍子,从后面一下打在头上了。打完走了,我的妻子咚倒地上了,我就往后看到了。判个最小的,最小的因为啥,不够18岁,最后这个案子,我跟你说这是他们写的,我说是老二打的,他们最终写老三打的。
而除了对这起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定罪量刑不满之外,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张家人也一直无法接受。
判决书显示,当年张家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补偿等共计25万元,而法院最终判决的金额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经支付的8139.3元丧葬费,张家最终只拿到了1500元的赔偿
本案1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获悉,法院于11月16日召开了有关张扣扣案的庭审会议。张扣扣的姐姐称,张扣扣在会议上提出庭审进行网络全程直播,否则将保持沉默。
张家的代理律师王文广介绍,张家已就1996年张母被杀旧案向陕西省高院提出申诉。
嘉宾:王绍涛律师
方弘:从目前了解到的信息看,当年的案件判决是否不公正?
王绍涛律师:首先,我们要旗帜鲜明得表明一个态度,无论张扣扣是出于什么原因,这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端严重的杀人行为都是不可取的,都是要予以否定的,法律都要予以严惩的!
如果我们因为在社会生活当中遭受了一些不公正或者自己认为不公正或者认为以前的一些判决认为有错误、不公正就采取这种暴力手段杀人,冤冤相报。那么,整个社会都是一个无休无止的复仇和暴力当中。
所以,我们绝对要对张扣扣案持否定的态度。
当年对于张扣扣母亲的案件判决是否公正?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判决中认定的事实:三子王正军未满18周岁,被害人即张扣扣的母亲首先动手,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那么,法院判决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必须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如赡养费等,而精神损失费在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当中,法律是不支持的。
当然,一个家庭成员被害死亡,最大的损失并不见得是最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恰恰是精神方面的损失。而精神方面的损失,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中,法律又是不允许或者不支持的。
因此,当年作出的判决无论是刑事方面还是民事赔偿方面都是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之内。
方弘:张扣扣在会议上提出庭审进行网络全程直播,否则将保持沉默。他的请求会被同意吗?
王绍涛律师:我们提倡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因为,公开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的方式之一。
所以,除非涉及到一些敏感的、隐私的案件可以不直播,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全程直播的。
张扣扣的请求应该会被采纳,因为此案没有不公开的理由。
方弘:如果不直播,张扣扣表示会保持沉默,会影响对他的公正审理吗?
王绍涛律师:理论上是不会影响的公正审理的。
因为,法院的判决并不在于张扣扣法庭上怎么辩解,而在于大量的客观证据,如鉴定结论、现场勘察、证人证言、犯罪工具等来综合对案件做出认定或者评判。而非取决于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言辞。
如果张扣扣一直保持沉默,对审判的效果多少会有一些影响。但理论上应该不影响对整个案件的公正审理。
方弘:网友关注度很高,其中一个原因是,张扣扣为母报仇,是尽孝。张扣扣的行为,法律上如何定性并处罚?
王绍涛律师:在目前来看,所谓的尽孝和报仇其实都是张扣扣的一厢情愿,同时也是一种情绪化的表现。
我们一开始就表明了态度:无论有什么样的自以为是的理由或者原因,都不能通过用杀人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所以,这是一个典型的故意杀人案。张扣扣的杀人行为造成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处罚是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本案首先选择的应该是死刑。因为,后果极其严重,情节极其恶劣。
至于张扣扣杀人动机的问题,这个动机不见得有多少的正当性。案件本身究竟是否是冤案,判决是否公正公平,这要通过申诉来处理。
而对于此案的申诉,法院已经驳回了。
所以,杀人动机的正当性是存疑的或者说是有问题的。
另外,关于张扣扣自首的问题,法律规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即有自首情节,即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
可以从轻考虑的案件是不特别严重的案件可以从轻处理。
但是,对于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手段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自首并非必须要从轻处罚。
所以,张扣扣案综合来看,应该构成故意杀人罪,首先考虑的是死刑。
方弘:很多网友会换位思考,觉得这个事儿如果换成是自己,自己可能也会去想办法报仇。因为,这毕竟是杀母之仇。尽管王正军在法律上已经得到了惩罚,但是他实际上也只是坐牢了三年多就被释放。那么,网友们觉得无论如何剥夺了一条人命不应该得到这样轻处罚。
如果站在法律的制高点上来看,可能张扣扣必死无疑。但是,如果从情理上来看,谁都没有办法站在张扣扣的立场去考虑事情。
甚至有些人将张扣扣案跟于欢为母杀人案作比较,你怎么来看这样一种观点?
王绍涛律师:首先,法院在张扣扣母亲的案件当中,基于法院认定的事实作出的判决,无论在刑事责任方面还是民事赔偿方面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是一个大前提。
但是,在这样的大前提下,这个案件确实有些值得我们去深思和反思的地方:
第一、法律如何去平衡?
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
张扣扣的母亲被打死了,而凶手王正军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而实际服刑三年零十一个月。一方是一条生命的消逝,另外一方是三年零十一个月的实际服刑期。民事方面总的是九千多块钱。
这是不是做到了一种平衡?显然,表面看起来让人产生很不平衡的感觉。但是,我们要承认这种不平衡可能不是法院造成的。
因为,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到死刑。因为,王正军是未成年人,可以是从轻减轻处罚。因此,判决十年以下七年以上也是法律允许的范围。
另外,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在当时的农村死了人也确实得不到更多的赔偿。虽然,这样的判决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出的,但却给我们造成了明显失衡的感觉。
这恐怕不是执法的问题,而要上升到立法的层面。
第二、对于张扣扣母亲被打死一案的判决书,我不知道判决说理是不是充分,即在判决书当中是不是已经充分论证了为什么要这样判,让人心服口服。
因为,我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法院的一些判决基本上不会把相关的法理充分进行阐述,让被告人、被害人清楚得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判。
判决书如果说理不充分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个判决是蛮横、不讲理的。
第三、尽管张扣扣及其家人对当年母亲的判决不满,但是他们根本就没有上诉,也没有申诉。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他们不相信法院会按照他们认为的事实去认定和改判,他们不相信法庭、不相信法律!
所以,20年以后,张扣扣才做出了非常愚蠢的,也非常让人难以置信的杀人行为。
这最终要归结到怎么样让我们的法律和司法树立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威,让老百姓真正去相信它,去信服它,而不是刻意的回避它,厌倦它!
十九世纪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建造了一个行宫,但他有一天发现不远处有一个磨坊影响了该行宫的美观,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派人前去与磨房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坊。
不料,这个磨坊主很犟牛,偏说这祖上传下来的家业卖不得。威廉一世很生气,派出军队强行去拆除了那磨坊。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业毁于一旦却阻挡不了,那可怜的磨坊主只得站在一旁恨恨地怒吼:“你是一国皇帝我斗不过您,但德国尚有法律在!”
之后,怒气冲冲的他果然一纸诉状就把皇帝告上了法庭。令人吃惊的是,地方法院的判决结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不但要把那磨坊 “恢复原状”,还必须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磨坊主的一切损失。
威廉一世最终还是服从了法院的判决。
这说明无论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任何人的挑战和侵犯,还有法律是最后一道屏障,还有法庭可以依靠。如果我们有这最后的屏障,我们就有念想,就有寄托,就有依靠,就有保护!
但是,如果我们的法律或者法庭没有树立起至高无上的权威,不能主持公道正义,不能保护我们的权益,那么我们就会选择逃避。而选择逃避的后果是什么呢?
本来是一个简单的或者纯粹的法律问题,有可能会上升到一个新闻事件,一个政治问题,甚至于像本案这种正常的法律途径上诉申诉,不会去选择,而选择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来解决。
这样的代价是非常昂贵的!
方弘:而我觉得最可怕也是最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很多网友都支持张扣扣的行为,觉得张扣扣应该无罪释放。这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如果张扣扣无罪释放,这是否意味着王校军的儿子,王正军的儿子可以继续为了报杀父之仇再去杀张扣扣一家老小呢?
这个世界就变成了完全的以暴制暴,冤冤相报何时了。
确实,如何树立司法的权威,使司法的公平公正深入人心,需要我们不断的反思和践行,也许还有一段很漫长的路要走!
嘉宾:王绍涛律师
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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