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维护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养老金专款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北省2003年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对衡水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领取资格进行认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的范围、时间安排
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享受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止2018年12月正常领取离退休费),均列为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对象。
本次认证使用人脸识别办法进行。考虑到离退休人员年龄大,对手机操作不熟悉,如实在无法操作手机进行认证的,首次可由各参保单位协助离退休人员进行认证。认证工作从2019年1月7日开始至2019年5月20日止。
二、资格认证的方法和程序
使用安卓系统手机进行认证(暂不支持其他系统),详细步骤见下文。
对按期使用手机生存认证APP进行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其养老金仍按时足额继续发放。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按期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暂停发放,待进行有效资格认证后,恢复并补发其养老金。
三、具体要求
各参保单位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意义向广大离退休人员进行宣传、讲解,充分认识到此次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对认证工作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张志刚、高倩
联系电话:2215399、2215576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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