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说:幸福的婚姻都一样,不幸的婚姻各不相同。无论是选择离婚还是继续将婚姻关系进行下去,我们都要搞清楚,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房产,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即使登记在你名下的房产也不一定属于你。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秦栋梁律师提醒您: 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解释(三)中对此有专门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总结如下5种情况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房产的5种情形。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已经取得房产证且已经全部还清房产贷款的,属于一方个人房产。

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已经全部还清房产贷款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并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房产。

3.一方婚后购买的房屋,所出资的全部房款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的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房产。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因为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房产,且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