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类总是分好中坏的。我说的并非血统论,也无什么血统论。一家兄弟姐妹几个,好坏往往都不一,是父母长辈教育不同吗?不是,往往对那一二个坏的花费的精力更多,对特别好的几乎不用费力。有的家大都是坏和比较坏,总有那么一二个特好的。与穷富关系也不大,与社会地位高低也无什么关系,与文化程度的关系也不大。分述如下:
1、极少数人天生就善良,或比较善良。这里面含几类人,一是大公型。内含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大公少私。二是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为大家,也就是不损人利己。三是明哲保身的。我的就是我的,为了名也可损失一点自己的利益,别人的就是别人的我不要。视名誉如生命,或者是比较重要的东西。这类人往往是出污泥而不沾,或者是很少沾。
2、极少数人天生就险恶或比较险恶。也分几类,一类是主动进攻型。到那里都是主动害人,而且是不择手段,不论结果,搞的鸡犬不宁,他往往也被打击。二类是对于挡道者一律清除,不择手段,不管是否有理,不管别人感受。三类是老谋深算型。这类人善于谋恶,不择手段,但是,很在乎会否波及自己。比如看书、看影视剧,大多人看的正面,这些无人看的是反面,他们研究做恶的手段及学问。
3、大多数人是一般人,这类人变数很大,也就是说跟上好人能学好一点,跟上坏人能学坏一点。
二、人的自私含两重性
1、好的一重。一是自私激励着人们,尤其是一般人,努力学习谋生本领,为自己过好而努力工作。二是自私是一种责任制,人人若经营好自已,也就不用其他人操心和受连累了。三是自私可激发出人的很多潜能,比如科技潜能、体能潜能,毅力潜能等等。
2、坏的一重。一是涣散团队凝聚力。因为人类要克服大自然的种种束缚,取得更好的生存,往往是需要团队一致,或者是基本上一致行动的。二是有时对其他人造成人为伤害和危害。
三、自私分类
1、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到最大的自私。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别人侵害。又如在法律范畴内,积极能动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主观上是为自己,客观上已经为社会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这里又分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的行为,和不顾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的行为。
2、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这里分几种,一种是自己无意牺牲别人的利益,但是,干下去实际上伤了别人的利益。二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视法律为儿戏,也就是可有可无,而去伤害别人。三种是视法律为无物,不怕法律制裁,为所欲为,甚至挺而走险去谋财害命。
四、社会管理如何应对
1、保护合法的,合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自私。实际上也就是保护了大多数人充分发挥各方面潜能的环境,在自己获利获名的同时,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2、社会机制让善良人和守法守规人好过,达到更大的社会引导作用。
3、社会舆论监督和鞭打那些违法犯罪、违犯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行为,行业和公共场所利用经济手段、准入手段等制裁违犯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的行为。总之,要让违法犯罪、违犯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的人及时得不偿失,也就达到了抑制不良的作用。
4、法律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及时制其对社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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