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病,按理来说,医院就是救死扶伤,救治病人的地方,对于医院,我们都希望能够帮助我们减轻痛苦,恢复健康,但是医生是人不是神,虽然医生对每一位病人都是全力以赴,但有时候也会判断有误,只是这个误差,有时候却让病人承受了一定的痛苦和金钱损失。并且我国的医患关系一直都是很紧张的,一发生纠纷总是特别能也引起人们关注。
李女士和丈夫同在外地打工,他们已经有了三个可爱的孩子,但是李女士却意外再次怀孕了,只是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的他们,都不打算要这个胎儿,于是便到社区医院打算做人流手术,按理说,目前的医疗水平,做一个人流手术原本就是简单的手术,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问题,做完手术后休息一段时间也就可以了。
当李女士在术后再次到社区医院复查的时候,报告单出来的时候,却让她和医生们都惊呆了,胎儿竟然还在李女士的子宫内,并且从B超上看,胎儿的心脏还在正常的跳动,这个报告让医生顿时一时反应不过来,后来经过详细的诊断,医生说,胎儿的位置太靠近子宫里面了,因此做手术的时候,没有才没有做彻底。
为了弥补李女士,医院提出愿意无偿给李女士再次做一次人流手术,由于第一次人流的不彻底,这次医生们都做好了准备,还请来了专家坐镇,再次为李女士进行人流手术。当手术完以后,医院复查结果出来,这次李女士直接愤怒了,直接质问医生,为什么手术还是没有成功?胎儿居然还是好好的待在肚子里!
这个宝宝也太坚强了吧,两次手术竟然都没有动摇TA的地位。于是李女士到一家大医院再次对身体进行检查,因为在第二次手术后,身体一直感到不舒服,这次大医院的结论是,子宫里还有残留,还得做一次清宫手术,于是李女士又听从大医院的建议,再次做了清宫手术,清除子宫里的残留物,这才完满结束了这件事。
对于自己身体所受到的痛苦的创伤,以及金钱上的损失,李女士选择了曝光这家社区医院,并且向社区医院提出10万的索赔资金,但是医生承认了她们的操作存在缺陷,表示会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却不愿意赔偿10万元,称最多也就赔偿三四万。
既然医院承认自己存在一定的过错,那么担起赔偿责任也是应当的,李女士也应该按实际情况进行索赔,而不是狮子大开口,对于医院,估计觉得赔偿十万简直比生孩子还贵吧。只不过,小编还是更同情那个未能出世的胎宝宝,这么坚强的孩子,两次人流都还有很强的求生欲,对于健康宝宝来说,这个人流手术说起来也是蛮缺德的啊。不知道你们对这件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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