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应该”或者“不应该”就能说清楚的,就拿这个问题来说,首先得弄明白所谓“全面清除流浪狗”的目的。

流浪动物产生的根源在于现在人们得到一只宠物实在太简单了,而且有一些人养宠物的意识也不到位,没有文明、规范的饲养,这才是城市里出现流浪动物的根源。

支持完全取缔非法狗市(源头之一),并清除流浪狗,同时配套宠物法律,任何饲养贩卖宠物犬的人,必须对宠物做到芯片管理,出现遗弃需要处罚,任何饲养宠物都需要监控,违规将受到处罚,特别要求尽快让朝阳大妈马上上岗,监控电话投诉,网站上传违法视频照片,处罚外加社会监控!

所以如果不治理根源,不管做多少次“全面清除流浪狗”的事情,都是劳民伤财而已,治标不治本,有时候可能连“标”都治不了,只是给某些一个发泄情绪、安抚恐惧的借口罢了。

学习德国日本,让居民的环境不要再有恶狗,狗屎,受伤的无辜群众,不必要的矛盾。

对于非法抓狗贩卖于食用的也要处罚,食品安全法规有,正常的吃狗必须纳入畜牧管理范围,偷狗杀人的就可以避免了!宠物是财产,偷窃当然按偷盗财产论处。

法规重点规范饲养者的责任,不牵狗,大狗不带口罩,随地大小便不收捡都要处罚。

如果说到“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的话,每年交通意外死亡人数是狂犬病的百倍以上,每年因为吸烟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的肿瘤、癌症死亡人数是狂犬病的万倍以上,如果狂犬病都算是“极大威胁”的话,这些杀伤力百倍、万倍的因素算什么?种族灭绝吗?

市政部门强化晚上宠物收容管理的队伍,确保不要出现宠物狗变流浪狗,流浪狗在繁殖的二次危害。

所有这些违法应该是计入个人信用体系!

宠物就是宠物管理,食用狗需要畜牧管理,市政市容管理要责任到人,增加管理饲养就业和宠物消费规范体量,增加税收收入,大家都造福,减少矛盾,何乐不为?!

最后还引导到“人的安全是不是比流浪狗性命重要”这个点上,其实就是在偷换一个概念,引导“只要杀了流浪狗,人就彻底安全了”这个奇妙的想法,这是恨狗人士常做的事情。

流浪狗确实应该“清除”,但是是需要像德国那样养狗规则健全的国家,从根源上清除,以完善的管理手段和规定治理问题,而不是跟文盲、暴徒一样一味宣扬、鼓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