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前段时间网络上重庆女子家暴丈夫传的沸沸扬扬,但是生活中的家暴大多数是男性强势,因为无论是体格和力量上都是男性占优,面对家暴的女性,有的选择忍耐,有的选择离开。在去年11月的时候,深圳检察院就一下受理了两件家暴案件。

案件一:阿兰在深圳光明新区的工厂里做农民工,一天阿兰下班回家,准备洗澡,当时丈夫正在酒后玩手机,当时阿兰一下没找到内衣,丈夫周某就火了,质问阿兰是不是在外面有野男人了,阿兰当时就辩解了几句,丈夫就冲上来动手了。周某先是一拳将阿兰打倒在地,然后随手操起衣架、凳子在她的身上乱舞,拳打脚踢,还用开水壶里的水往阿兰脸上浇。并且当时十六岁的女儿还在场,吓得不敢做声。最后阿兰实在忍受不住,冲到楼下报警了。警察来后,将周某带走了,经法医鉴定阿兰被打的身上多处骨折,鉴定轻伤一级。当周某被判刑事拘留的时候,阿兰跑来求情了,因为现在自己住院要花钱,要是丈夫被抓了,生活经济没了来源,没办法生活。

案件二:一天阿英正在福田的家中睡觉,丈夫郭某酒后回家,叫醒阿英质问几天前那么晚回家,是不是出轨了,阿英不承认,两人吵了起来,郭某就开始施暴了,结果阿英被打的爬不起来,最后女儿叫同学帮忙报了警。这次妻子没有原谅丈夫,同意刑事拘留,准备离婚。检察院对郭某提起了上诉。一位检察官表示,家暴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伤害的不仅是夫妻的身体或者关系,而且会对家中的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

对于家暴这种行为,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所以我们家庭中的夫妻在面对第一次家暴的萌芽状态时,就要及时的思考好解决办法,不要在刚开始的时候选择忍耐,对家暴的忍耐就是对自己日后生活的残忍。小编认为,我们社会应该多弘扬反家暴的意识,并且对家暴者要制定有效的惩处措施,比如像案件一的受害者,为了维持家庭的状态,难道就要一直忍受家暴的痛苦,没有别的办法吗?案件二的阿英,难道只有在忍受不了,选择报警离婚,家庭破碎,就不能在家暴初期就能被有效的抑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