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屡屡发生,近日,在甘肃宁县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一名8岁女孩放学之后下体流血不止,学校称其是被同班男生用笤帚戳伤,但是女孩却说是被老师和四名同学打伤。真相到底如何?身为教师难道会伙同学生对学生下次毒手吗?宁县公安局和教育体育局非常重视这一情况,并且通报了调查情况:女孩是被班上两男同学殴打所伤,涉事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已经被免职。
经查,事情的起因是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一年级学生马某某(男,7周岁)与同班的赵某某(男,6周岁),怀疑同班同学赵某某(女,8周岁,也就是事件中的被害人)偷拿了马某某的一块橡皮,并借赵某某(男)的一元钱未还,导致了二人对赵某某进行推搡殴打,致其倒地后二人又将其裤子脱掉,用教室里的笤帚把对赵某某的下体进行乱打乱戳,致其下体受伤。因为涉事马某某、赵某某因年龄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杨德荣校长职务,给予警告处分;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副校长李吉红副校长职务,给予记过处分。
现今校园霸凌事件层出不穷,不少“熊孩子”做起事情也是不顾后果,因为年纪小但是做出的行为造成的影响确实非常恶劣。不得不说孩子的教育还要家长和学校共同实行,对待此类事件越是不进行严肃的处理,霸凌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此类事件就好像一颗野火的种子,一旦不从开始就将其熄灭,日后孩子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因为它形成定势,在想矫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这对学校和社会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对被欺凌者身心都会造成严重的打击。从而影响受害儿童对社会和人生的抵触。
对于欺凌他人的孩子,无论是家长还是社会都不应该以孩子年龄小不懂事而一笔带过,这样行为是对孩子错误的纵容,年幼的孩子正是是非观、善恶观形成的时期,面对欺凌其他孩子不被惩罚,他就会养成错误的认知,这对孩子以后性格的养成都是极为不利的,小的时候放任不管,孩子长大后就会办成以欺负他人取乐的人,没有人会一辈子都是孩子,一旦以后除了大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家长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此时已经于事无补了。这样的事情不光受害者家人需要注意,施暴的孩子家长更应该好好管教,纠正孩子的错误思想。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事件继续发生呢?孩子们上学参与集体生活,必然会存在磕磕碰碰,这样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首先,家长需要给孩子做好榜样,建立正确是世界观,多花时间陪陪孩子,一起聊天、看书、习惯孩子的思维方式,即使发现孩子的错误苗头,或者洞察孩子的异常举动,只有对孩子更多的关心才能避免孩子发生异常状况的时候家长总是后知后觉。等伤害已经发生,才后悔莫及。孩子是弱势群体,更需要成年人的呵护和关心。
其次,带领孩子多参加集体活动,教会孩子如何同其他人交流,和小伙伴、同学发生了矛盾应该如何去使用正确的方法解决,而不是采用伤害和被伤害的方式却完成自己与他人的交流。经常参加集体活动和户外运动的孩子会更加的积极乐观,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只有亲情和友情才能扫除心中的阴霾,放孩子拥有更好的童年生活,健康快乐的成长。
养不教,父之过。适当的惩罚能够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什么事情是正确的,所以孩子在犯错之后,一味的溺爱不仅不是对孩子的爱,相反会害了他。如果孩子犯错,要清晰明确的指出孩子错在哪里,应该如何去做,如何改正。并且给他相应的惩罚,加深他对事情的认知,毕竟儿童对待事物的善恶对错观念并不成熟,如果家长不加以疏导,就会歪曲孩子的对待事物的态度,造成不良的后果。
校园霸凌这种事情,往往等事情发生了就家长才后悔莫及,如果家长拿出更多的时间去陪伴孩子,教他们如何去认知社会,如何在社会中保护自己,这些伤害事件就会避免。所以各位家长一定要提早做好预防的准备。生孩子容易,养孩子难,父母应该带给孩子更加健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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