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在湘潭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李江南
各位代表:
我受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勤于学习,敏于创新,敢于担当,重于实干,依法履职行权,较好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3次,开展计划和预算监督7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查视察7项,贯彻落实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3项,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法治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政治为先,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前进方向
常委会始终坚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讲大局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维护市委的权威,坚持重大事项、重要举措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自觉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体现在人大代表履职的全过程。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形成有责、有序、有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持之以恒筑牢思想根基。常委会坚定不移地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18年以来,常委会以前所未有的坚决、前所未有的密度,在全市人大系统掀起了一轮又一轮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及全国人大主要领导讲话精神的高潮,立场在学习中坚定,担当在学习中强化,能力在学习中提升。
坚持不懈弘扬宪法精神。常委会围绕“学习宣传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主题,在全市人大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组织代表开展宪法宣讲进选区活动、在“湘潭人大”微信公众平台上开展宪法知识答题活动、于国家宪法日召开“学习宣传宪法 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等,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共任免国家公职人员32人次,实现了党的意图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不折不扣贯彻上级部署。一年来,常委会聚焦三大攻坚战,全力推动这一中央重要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对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并交办了启动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实施湘钢环保治理三年行动等六个具体事项。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开展了防范金融和债务风险情况的调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完善应急预案、筑牢防火墙等相关建议,推动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在脱贫攻坚方面,开展了扶贫工作专题调研,代表们深入基层开展产业帮扶活动,常委会制定了精准脱贫帮扶活动工作方案,一年来组织入户走访400余人次。同时,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稳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任命市监察委组成人员。认真落实中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着力推动解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权行使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
二、以法治为纲,自觉肩负法治湘潭建设职责使命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守在宪法、法律有效遵守和执行的第一线,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湘潭建设履职行权。
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常委会致力于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规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科学设定地方立法程序,审议并通过《湘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领域立法,《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已经过一审。《湘潭市城市绿化条例》的一些制度设计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充分开展立法调研,先后组织开展了湘潭市电动车管理等六项立法备选项目调研。注重法规的实施效果,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改进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全年共对6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强化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常委会坚持用好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利剑,持续加强和改进检查方式,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坚持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追着问题改。针对突出问题,首次尝试以执法检查组名义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审议后再以书面形式正式交办,使相关建议得到尽快办理。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暗访为主,坚持跟踪督促,审议过程邀请公民代表旁听,就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询问,有效推动了问题的整改和防治措施的落实。目前,湘钢已投入近10亿元进行环保设施改造。是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执法检查组来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常委会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常委会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加强司法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常委会持续关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集中听取了10多个部门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进行交办。对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开展了调查,抽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案卷,组织代表听取两级法院民事案件庭审,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形成审议意见进行交办,有效促进了民事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湘潭行”活动,先后听取了错案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和劳动仲裁情况、特殊人群收治工作情况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推进全民普法。对落实《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进行了调查,督促全市司法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以质量为重,有效助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常委会聚焦高质量发展,积极拓展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寓支持于监督、在监督中支持,有效助推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上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2018年计划报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督促市人民政府及其各相关部门针对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短板,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听取全市产业链和产业联盟建设推进情况、2018年政府投资和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报告,有效推进我市产业项目建设。开展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调查视察,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破解发展要素瓶颈、调优农业产业结构、培育特色名优农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交办意见。还组织开展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调研视察、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研,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议意见。
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上加强监督。审查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对市直专项资金2017年预算执行及2018年预算细化安排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审查。听取和审议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批准了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听取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不断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监督,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和审议市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12个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为推进我市依法理财水平提升,发挥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加强监督。开展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督促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题调研,形成了《湘潭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报告》。对2018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视察。听取了我市农村公路中长期(2018-2030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加快规划的审批程序,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议案。
四、以民生为本,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民生福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聚焦基础教育。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情况的审议交办意见》的办理情况开展调查,并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审议交办意见》的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有效推动了《湘潭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出台和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学位扩充资金、教育实事专项资金、午托补助资金的落实。针对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对《湘潭市建设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视察,形成了高质量的检查视察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限期办理。
聚焦医疗卫生。对我市“分级诊疗”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查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情况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推进区域内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等建议,有效推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本好转。为维护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常委会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调研。
聚焦人居环境。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调研,督促市人民政府出台《湘潭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稳定达标管理办法》,规范后续管理。组织视察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实施和历史工业污染区治理。建议重点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力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石洗砂行业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调研,督促整改任务的落实。开展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调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完善森林城市主题公园标识标牌、加快森林步道建设,加快我市创森步伐。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对我市肉菜追溯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视察,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以服务为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常委会切实加强服务和管理,不断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使代表工作活力得以充分展现,主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深化“双联”工作。深入开展双联“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市人大代表“联系一名县级人大代表、在人大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人民群众、帮扶一名困难群众、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向代表小组汇报一次履职情况”,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模范带头,群众的实际问题在活动中得到及时解决。着力推进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工作室共建共用,全市69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代表工作室并向社区、村延伸,明确每月15日为代表接待人民群众日,在湘潭日报开设“人民代表听民声”专栏,代表接待人民群众形成常态。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接待人民群众2670人次,收集各类问题1820个,推动解决相关问题690多个。
拓展活动平台。常委会通过不断拓展平台,充分激发代表的履职潜能。以“小型、专业、实效”为基本原则,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乡村振兴两大工作重点,组建了环保和农业两个专业代表小组。以专业代表小组为依托开展代表履职活动,大大提升了代表履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有关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注入了活力。一年来,常委会组织国、省、市三级代表小组有序开展活动,形成调研报告37个,向省、市提出建议50余条,其中,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小组关于湘潭市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
加强建议督办。通过突出重点建议督办、强化对口督办、开展“大督办”等方式,推动建议办理实效实现整体提升。清理园区闲置和低效土地、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等7件重点建议办理取得突出成效,领衔代表对重点建议的办理态度、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均为100%。如市人民政府率先在全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配330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经验在全省推广。一年来,交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27件,目前除闭会期间有1件正在法定时效内办理外,其余均已办结。
强化履职管理。出台了《湘潭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加强湘潭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带头报告履职情况。一年来,已有98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原选举单位测评。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代表参加省、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学习120余人次。拓宽知情知政渠道,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半年度政情通报会,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活动。开展“三优”评比活动,对优秀市代表小组、优秀市人大代表、优秀市人大工作联络员进行通报表彰。加强代表管理,5名市人大代表被责令辞去或罢免代表职务。
六、以制度为基,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明确2018年为制度建设年,全面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不断健全学习制度。常委会致力于打造学习型机关,制定机关定期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坚持每个月两次集中学习,坚持在学习前交流心得体会。同时,通过两级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型支部创建、县市区人大主任座谈会、代表联席会议、代表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全年共聘请专家教授讲课22堂,38人次进行了学习心得体会交流,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规划环保城建等专业知识和有关廉政纪律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全面修订工作制度。组织专门班子,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取经,对原有的一系列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以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修订《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10余项,制定出台《中共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等机关党建工作规则16项,修订和出台《机关现金管理制度》等机关工作管理制度15项,基本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职责清晰、程序规范、高效运转的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纪律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制定《中共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常委会廉政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扎实开展“四责四诺”“五联五问”活动,深入实施“党建领航工程”,认真完成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明察暗访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交问题的整改工作,机关工作作风、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等要求,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01件893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成绩喜人、令人难忘。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体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密切配合、积极协同,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立法的合力和社会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职责任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人大工作者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展望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建国70周年,也是我国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站位、高质量、高实效、高标准、高要求”的“五高”定位,自我加压,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水平和能力,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高站位推进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把讲政治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原则和最高标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依靠和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发展战略,找准工作切入点,精准发力。紧紧抓住三大攻坚战、全面深化改革、法治建设、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监督。全力支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意志,适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二、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切实增强发展的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制定出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法规,努力让立法成果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清理等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推进立法精细化,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继续审议《湘潭市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适时审议《湘潭市物业管理条例》《湘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湘潭市韶山综合管理条例》。开展《湘潭市养犬管理条例》《湘潭市韶山灌渠管护条例》等立法调研,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内容、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使条例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高实效推进监督工作,着力强化监督的刚性约束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及重点工程项目2018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计划安排情况报告。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促进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继续推动落实城乡规划年度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听取绿心条例实施情况和昭山山市晴岚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开展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全市产业引导基金运营情况调研。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办法”的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及政策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督促市人民政府依法规范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着力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对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市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进一步督促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扶贫成果。
围绕促进民生福祉加强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听取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情况的汇报,促进公办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问题,听取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汇报。开展土地休耕与种植结构调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情况的调研,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围绕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监督。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监督,推动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由“投入型”向“绩效型”转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监督。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全面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制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继续开展“司法公正湘潭行”活动,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公检法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决定》的情况汇报。探索开展法院、检察院工作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和案件评查,为人民群众营造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高标准推进代表工作,充分激发代表的履职活力
深化建议办理。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的“大督办”机制,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促进承办单位与代表全过程面对面,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对连续提出又尚未解决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直至办结,让每一件建议办理都落到实处。
优化活动组织。在已有环保、农业专业代表小组的基础上,全面组建法治、财经、教育、卫生、城建、民营经济等专业代表小组,进一步提升代表活动的专业化水平。结合代表职业特点、业务专长,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活动。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三年规划,继续组织履职学习,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同时,组织好企业家代表、乡镇人大主席专题培训。健全常委会和有关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的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深化双联“五个一”活动,推动社区代表工作室建设。组织好国、省、市人大代表小组专题调研视察活动,继续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
强化履职管理。完善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工作,密切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督促代表所在单位支持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物质保障。推进全市代表履职登记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代表履职积分登记制,优化代表激励表彰机制,完善代表依法动态退出机制。
五、高要求推进自身建设,大力凸显人大的时代作为
不断丰富学习形式载体,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稳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机构改革,组建好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开展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民族侨务外事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启动“智慧人大”建设,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加强上下联动,对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定期组织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全市人大系统各委室工作联席会,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共性问题开展联动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努力将人大常委会打造成为旗帜鲜明的政治机关、务实担当的工作机关、和人民群众呼吸与共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好宪法与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推进湘潭基本现代化新征程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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