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键词:家事审判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是社会的细胞,家事审判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

2010年初, 广东高院拉开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大幕,全面推进家事审判程序的整体改革,重点解决家事审判特别程序的规则制定和制度建立,在情感类及身份类纠纷解决机制上创出一条区别于财产类纠纷的不同路径,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丰富素材和“广东样本”。

家事审判

广东省家事案件数量多、类型新。历年来,广东法院审理的家事案件均占当年全部民事案件的10%以上。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家庭关系也悄然变化,传统家庭价值观受到了日益强烈的冲击,给家事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和挑战。广东法院充分发挥敢为人先的广东人精神,率先启动家事审判改革。

粤法大事记·家事审判篇

1981年

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施。

为了确保新《婚姻法》贯彻实施,广东高院于1981年初召开会议,重点解决如何理解和把握准予离婚的标准。通过学习培训,广大民事审判人员转变了观念,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注意防止和纠正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关系长期拖着不准离婚的做法,对于那些“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依法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2001年

4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

9月初,广东高院召开全省法院适用婚姻法座谈会,形成了《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就婚姻案件中的诉讼程序、结婚、离婚、财产处理、《婚姻法》溯及力等具体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办法。该指导意见的许多内容被最高法院后来颁布的《婚姻法》解释(一)所采纳。

2010年

3月,广东高院按照“顶层设计、基层探索、部分试点、总结推广”全省一盘棋推进模式,率先在全国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在中山中院、珠海市香洲区法院等1个中院、6个基层法院试点设立17个家事审判合议庭,专门审理离婚纠纷、婚姻无效纠纷等10类案件。

5月,东莞市第二法院与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联合处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意见》,建立妇联组织与法院双向的信息互通平台,并设置妇女儿童权益联络员。

10月,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建立全省首个婚姻纠纷司法确认工作机制。

12月,广东高院发布《家事审判合议庭操作指引》、《广东省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适用指引》。

12月19日,中山市第一法院对全国首例离婚纠纷案中违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当事人实施拘留。

2011年

2月22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发出全国首份“远离令”。

4月12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珠海市香洲法院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立法工作座谈会,对广东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7月,广东高院决定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深圳市龙岗区法院等8个基层法院民一庭增设试点家事审判合议庭。

8月,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发出全省首例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2012年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吸收我省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的经验,第一次规定了行为保全制度。

6月,广东高院组织全省家事审判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解决改革前期出现的问题。

9月,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同居关系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2013年

1月,广东高院制订了《广东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规程(试行)》,正式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改革。

3月,全国妇联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广东高院民一庭“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 月27 日,由广东高院、省女法官协会、省妇联、省法学联合举办的“妇女维权与家事审判研讨会”在广州顺利召开。

9月,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正式成立广东省首家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

2014年

4月,广东高院赴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等9市法院对全省法院涉家庭暴力案件审判情况及全面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掌握一手材料,继续为全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5月,广东高院对全省家事审判改革全面推行一周年以来运行状况进行了调研考察。

2015年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杜万华专委到广东调研,对广东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给予了肯定。

8月5日,广东高院召开家事审判程序改革动员会议,正式启动家事审判程序改革试点工作,初步确定广州市黄埔区法院、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东莞市第二法院为试点单位。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召开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杜万华专委出席并讲话。

2016年

4月21日,广东四家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

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

9月22-28日,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带队赴台湾地区进行家事少年审判工作考察交流。

12月21日,广东省第一家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专业庭——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揭牌,标志着广东省少年家事审判专业化改革又迈上了新台阶。

2017年

5月10日,广东高院民一庭家事审判合议庭获评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建立包括15个单位共同参与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8月2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该院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法律心理研究与服务中心校外服务基地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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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广东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试行)》。

11月6日,广东高院、省妇联联合举行广东法院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在全国首推家事调查员制度。聘任首批46名、覆盖全省21个地级市的省级家事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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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8日,广东高院发布《广东法院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试行)》。

3月1日,广东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部署加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

7月4日,广东高院发布《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在全国率先提供了家事诉讼专门化“广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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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广东法院有四个集体、四名个人分别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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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的“广东样本”

“大潮起珠江 粤法四十年”

下一期小编将为您讲述

“刑事审判”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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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管办、研究室、新媒体工作室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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