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冈区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姚文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2019-01-22 11:10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纪委监委对大同市云冈区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姚文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姚文章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收受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姚文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姚文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大同市云冈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姚文章简历:

姚文章,男,汉族,1963年3月生,山西省怀仁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2月,任新荣区郭家窑乡党委书记;2006年6月,任浑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2011年6月,任浑源县政府副县长;2014年2月,任天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6年4月,任矿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长;2018年5月,任云冈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系大同市云冈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

(大同市纪委监委)

浑源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利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2019-01-22 11:20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纪委监委对浑源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利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利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收受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管理服务对象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利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利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陈利军简历:

陈利军,男,汉族,1975年3月生,山西省怀仁市人,大学文化程度,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4月,任浑源县西坊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年9月,任浑源县大仁庄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6年5月,任浑源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16年8月,任浑源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大同市纪委监委)

浑源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季玉祥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日前,经中共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纪委监委对浑源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季玉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季玉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收受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季玉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季玉祥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另交代违规收受的礼金按规定登记上交;

季玉祥简历:

季玉祥,男,汉族,1956年1月生,山西省怀仁市人,大专文化程度,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任浑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1年5月,任浑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16年5月退休。

(大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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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同市特种设备协会原会长张启飞违规使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2月至2015年4月,张启飞违规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购买茶叶、体育用品及打车费用共计12152元,分别以办公费和交通费名义在特种设备协会报销。2018年11月,张启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天镇县环保局原局长薛有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薛有智与单位部分人员一起在天镇县三家饭店吃饭共计消费4800元,后经其本人审批,用环保局办公经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2018年10月,薛有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浑源县王庄堡镇卫生院执行院长吴弼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8年9月,专项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吴弼个人办公室内附带宿舍,两间房共计36平方米,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一般工作人员不超过9平方米的规定,属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2018年11月,吴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灵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石恒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灵丘县疾控中心安排工作队开展了下乡宣传、督导和检查工作,作为疾控中心主任的石恒兴违规给其中25名不属于补助发放范围的疾控中心职工发放下乡补助60710元。2018年10月,石恒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广灵县利民生活垃圾处理厂厂长曹学军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1月,曹学军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经费为个人私家车辆缴纳强制责任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车船税共计4485.61元。2018年11月,曹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广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警赵明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5月12日下午,赵明权在执行公务之后,未按要求及时将警车开回单位,而是去逛商场并将警车停放在该商厦地下停车场,违反了警车使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赵明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6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

新春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决心,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防止“四风”顽疾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