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表《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北京市东西城平房直管承租人可自愿申请退租,申请完成后,申请人可向区政府申请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自愿将户口迁出北京中心城区的住户,相关部门会相应的给予适当奖励。

其实早在2018年4月,相关部门就公布过类似的调控条例。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曾发表《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一书(以下简称为:《意见》)。该意见颁布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东城区、西城区政府也加快了《意见》中提到的建设事宜,并于2019年1月16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三家单位联合印发公布了《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显示:原则上,自愿外迁户口的居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不会低于收购价格。

在本次《通知》中,有关部门明确了定向安置房源的管理要求。对于这些自愿将户口外迁的居民,有关部门将定向集中安置外迁居民,而这些安置房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管理,居民也可将之作为公租房使用。

另外,市住建委也对本次补偿金范围进行了规定与解释。据《通知》及相关细则显示:本次退租补偿金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最小面积安置房源产权份额,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区政府申请批准,申请通过后可适当降低居民所持产权份额,实现居民的最低安置保障。

对于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自愿外迁用户,可在公租房的选择上更加自主。

本次外迁有关部门再三强调自愿性,因为可能有些居民在老城院落居住了一辈子,对于固有的房屋有着特殊的感情。有关部门强调,实际有这种需求的承租人,可将其房屋进行平移置,引导到其他院落直管公房居住。

北京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私房居民可以选择相应的货币补偿,但在购买定向安置房时,该类居民需按市场评估价格购买定向安置房源,并可享有该套房产的完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