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滴滴司机跳高架桥”的事件又一次在行业里引发关注和热议。

从事发地萍乡市当地媒体的报道,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在萍乡北站,一名滴滴司机涉嫌非法营运,面对运政执法人员的问询拒不配合,一度还想要驾车逃离现场。而当车辆被执法人员完全控制住之后,这名司机承认了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但是情绪依然十分激动,连续表示如果对方扣押了自己的车辆,就会跳下高架桥!可能在后来的僵持中,执法人员没有答应他的无理要求,又有可能是他自己没有控制好自己,也就真的摔到了桥底。所幸,他只是脊椎和脚后跟骨折,没有生命危险。

以往黑车司机以类似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苦肉计”方式来抵抗执法的事件,可以说是屡见不鲜、见怪不怪。大概他们是想要以自己这种“不要命”的方式来换取执法人员的同情或妥协。在自己已经完全无理的情况下,他们也只能以这种撒泼卖烂的方式来进行最后的争辩。

“滴滴司机跳高架桥”事件的背后,似乎又一次佐证了“2018清退大限”之后,在进入2019年,滴滴平台还在继续违规派单的现实。更加有意思的是,根据萍乡市运管所负责人的介绍,滴滴平台在当地至今还没有获得合法的营运手续。

在这样一起案例里,滴滴平台不仅不应该给这位不符合资质的网约车司机派单,甚至理论上,滴滴都没有在当地开展营运的资格,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没有在当地派单的法定资格!理论上,这已经不单单是违规派单的问题,而是平台自身都没有合规合法,就已经开展、组织营运的问题。

交通部曾经要求:2018年年底之前,网约车平台要全面清退不合规人车。这个目标当然远远没有完成,也先不管到底有没有完成,总之在这个要求的背后,似乎默认所有的网约车平台本身就已经合法合规一样。而这显然一点都不符合实际。当前的网约车市场,不仅人、车合规率极低,就连平台本身都没有实现全面的合规化。

如果类似这种(在某一个地区)不合规的网约车平台,应不应该、敢不敢,又应该怎样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