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脑洞是很大的,为了生存,他们能想出很多办法,人类的基本使命是繁衍,对于中国古代百姓而言这点尤为重要,繁衍,是整个家族最重视的事情,古代衡量一个男人是不是孝子,第一个评价标准就是有没有结婚生子。但古代科技不发达,百姓基本靠天吃饭,遇到战乱或者王朝末年赋税沉重,百姓饭都吃不起, 哪有钱娶妻?就算是有钱娶妻的,也养不起老婆。养不起老婆这些百姓,就动了别的心思。
在古代,封建思想影响根深蒂固,虽然满口仁义道德,但是在制度不规范,拥有特权的古代,当官的早就忘记了人民。再比如,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尤其在农村,到现在都还有一丝残余。除去母系氏族,当时在生活中妇女拥有重要的作用和很高的地位。血缘以母系划分,妇女承担采集、生育等重要任务。其他任何时期,女子一直地位低下,甚至还会被封建思想伤害。大家对典当应该都很熟悉吧。在古代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如果自己身上没有现金又需要钱的时候,就可以拿值钱的东西去典当行典当银两,当然这也是可以赎回的。
这样一个词,叫做“典妻制”这种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说它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这也是对富贵人家或者是富农阶级的一种变态保护。我们知道古代里都是妻妾,而人们之所以多多纳妾,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传宗接代。丈夫把妻子租赁给他人,不过要有一定的年限。通过租赁然后获取一定的钱财。而被租赁出去的妻子,就要为典夫生儿育女,等期限一到,典夫就会把生儿育女的人还给她原来的丈夫,而孩子则自己留下!对于“典妻制”的期限,一般来说一年到两年为租,三年到五年则为典。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太侮辱女性了!
那么这个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最早有记录的是再南北朝时期,那时叫“质妻”,也叫“雇妻”,简单地说,这是一种商业行为,也就是把自己的妻子转让给别人,换一笔钱,而“雇夫”则支付雇金给原来的丈夫,带走自己的“临时妻子”,在约定时间内归还妻子,雇金不收回。根据《资治通鉴》记载,熙宁七年,北宋闹旱灾和蝗灾,苏轼针对这件事写过一道奏折,说因为百姓欠苗,卖田宅的、雇妻的、甚至雇人子女的很多,希望朝廷禁止。如果已经被典雇的,雇主要以妻妾之礼迎娶。
可是到了宋朝,人们生活富足了,为何还会愈演愈烈呢?原因就在于,普通的百姓娶不起老婆,或者生活穷困才这样做的,但是对于一些有钱人,在他们眼里只是合法的玩弄。关于这种陋习,虽然是非常羞耻的,但是老百姓也是没有办法,只能用这种方法来传承香火了。新中国成立后,典妻的现象才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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