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早上9点左右, 韦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荔浦市双江镇大六相往荔浦市区方向行驶,行驶至双江小成村路段时因超车不当与同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受了伤。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当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询问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气,于是迅速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驾测试,经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63mg/100ml,属饮酒驾驶。

面对酒驾的事实,韦某却直喊冤,理由是因为这酒不是早上喝的,而是事发前一天晚上喝的。

经询问,原来事发前一天晚上韦某与朋友聚餐,因许久未见大家非常高兴,因此酒也就喝得多了些,大约喝了一斤白酒才休息。第二天起床虽然脑袋懵懵的,但他认为过了一晚上已经醒酒,酒精早就挥发得差不多了,开车上路应该没有问题的,便自行驾车去荔浦送货,却未料发生了事故,而且涉嫌酒驾。

目前,该案件正依法办理之中。

为了自己、家人、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不要酒后驾车!

如果身边的朋友将要酒驾

一定要提醒、阻止!

来源:荔浦警视、桂林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