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媒体上一则“湖北一大巴车司机因乘客携带两袋白菜萝卜乘车被罚”视频触发了众多网友议论纷纷,在视频中一大巴车司机指着大巴车行李仓中的两袋白菜萝卜称就是乘客携带的这两袋青菜被当地交警以“客货混装”而被处以罚款200元,而在另一段视频中现场执法交警则振振有词地称“按照规定客车不允许携带货物,青菜也属于货物”此事件经社交媒体报道后,瞬间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大巴车携带两袋我们百姓日常生活中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青菜”,居然被当地交通执法人员认定为“客货混装”,确实是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在我们通常的人设中,“客货混装”不过是一些人“投机取巧”把客车改装后以达到“大量非法货运的目的”,或者是一些客车在车厢里违规携带“货物”以达到非法“谋利”的企图。而此次事件中大巴车司机只是把乘客两袋每天必不可少的“青菜”放置于大巴车行李仓中,却被当地交通执法人员以简单粗暴“一刀切”式的执法姿态,以“客货混装”的违规行为施以处罚,确实也太“差强人意”,甚至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矫枉过正”倾向。
此次“大巴车司机因乘客携带白菜萝卜被罚”事件之所以被舆论如此关注,缘于在表面上看当地交通执法人员一副工作“一丝不苟”“公事公办”的态度,实则是对本职工作业务还比较“生疏”,对一些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上还有一定的不足,对本职工作岗位职责的理解不到位,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上的“生硬”理解,导致其在执法过程中以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式工作方式来处理解决所有问题。
除此之外,还不排除当地交通执法人员在长期的“执法者”心态中,已经逐渐滋生了一些“强势”“特权”思想,尽管随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针对此事件发布通报,称在此事件中对大巴车的携带“青菜”被罚事件,现场交通执法人员依据的“证据不足”,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最终依法“撤销”对此事件的处罚,并对当时现场交通执法人员处以“停职”的处理。“管中窥豹略见一斑”通过此事件我们也可以看出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在平时对执法人员的相关“岗位职责”的教育培训上还有很多不足,应该通过此事件“引以为戒”加以反省。
此次“大巴车携带青菜被罚”事件之所以被网友如此热议,还缘于在人们的常规思维里,大巴车司机”一般处于被管理的“弱者”地位,人们本能的对“弱者”的同情再加上“青菜”被处罚事件的持续发酵,让人们不由得对此次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因“业务不熟”而导致的“一刀切”式做法而质疑,同时人们也不禁在想既然我们每天必不可少的“青菜”都会因乘坐大巴车携带被罚,那我们每日饮食必需的青菜将如何携带运输?总不至于如果想要买得稍微多点就都还得专门“雇佣专业货车”来运输,那岂不是又要凭空白白增加多少“成本”?显然,这根本就是非常不现实的途径。
我们需要我们的交通执法者真正以“秉公执法”的姿态来为维护道路出行安全“保驾护航”,但我们也坚信执法者为我们所有交通参与者“保驾护航”的真正初衷和最终目的是为我们所有交通参与者构建一个“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这也是我们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的愿景,“简单”“一刀切”的做法是压根无法实现这一美好愿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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