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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10时,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延安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延安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茆永峰,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刘胜雄、副支队长王双成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黄宇杰主持。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黄宇杰: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欢迎参加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开始之前,我首先向大家通报一个情况:2019年1月24日,整合职能后新组建的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成立。今天的发布会是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为了全面、及时、客观地公开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从今年起每月召开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诚邀广大的媒体记者朋友参加。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刘胜雄,延安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茆永峰,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双成;以及陕西日报、西北法制报、延安电视台、延安日报等12家各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延安市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延安市2018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请延安市环境监测站茆永峰站长发布2018年延安市环境质量状况。

延安市环境监测站站长茆永峰: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通报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第一部分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延安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城区优良天数合计315天,其中:优24天、良291天;优良天数较2017年增加2天,其中:优增加1天、良增加1天。城区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5.62,较去年同期6.06下降7.3%,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六项监测指标浓度与去年同期对比来看, PM10浓度上升2.1%、PM2.5下降11.6%、二氧化硫下降18.8%、二氧化氮下降9.6%、一氧化碳(第95位百分位浓度)下降13.3%、臭氧(第90百分位浓度)下降1.4%。

二、各县区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全市13个县区优良天数最多为甘泉县337天,最少为子长县269天。9个县区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有不同程度增加,洛川县、延长县、吴起县、子长县分别减少4天、8天、9天和39天。从综合质量指数来看,全市13个县区空气质量最好的三个县为:黄龙县(综合质量指数3.79)、甘泉县(3.88)、洛川县(4.03);最差三个县区为: 宝塔区(5.34)、子长县(5.25)、吴起县(5.07)。与去年同期综合质量指数对比,13个县区中9个县区空气质量有不同程度改善,改善程度最好的三个县为:延川县(综合质量指数下降22.3%)、宝塔区(下降11.9%)、黄龙县(下降8.5%),其次为黄陵县、安塞区、甘泉县、富县、宜川县、洛川县。4个县区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分别是延长县(综合质量指数升高11.6%)、子长县(升高9.8%)、志丹县(升高2.2%)、吴起县(升高1.0%)。从单项空气质量指数来看,宝塔、安塞、黄陵、宜川、洛川、富县、吴起、子长、延川和延长10个县区首要污染物均为PM10,其中受PM10污染影响较大的县区分别为:子长县(PM10单项指数1.47)、延长县(1.41)、宝塔区(1.3)、延川县(1.29);其余3个县区中,黄龙县首要污染物为臭氧(0.99),甘泉县为NO2(0.9),志丹县为一氧化碳(1.35)。

注:延安城区空气质量数据统计、评价时,“枣园”为清洁对照点不参与计算;宝塔区空气质量数据统计、评价时,“枣园”点参与计算,故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综合质量指数和浓度与宝塔区不同。

第二部分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2018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陕环办发[2018]8号)及《2018年延安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延市环发[2018]55号)要求,全市在王瑶水库和6条主要河流及支流布设了国、省、市控,河长制、污染补偿、县域考核等43个地表水断面。各断面每月1日-10日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26项。

根据原省环保厅印发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陕西省实施方案》(陕环函[2017]666号)规定,涉及我市6个国家考核断面,具体为:王瑶水库断面(安塞区),延河朱家沟断面(宝塔区),延河阎家滩断面(延长县),清涧河王家河断面(延川县),北洛河田庄镇南城村断面(黄陵县),仕望河昝家山断面(宜川县)由第三方采样,实施采测分离。其他37个断面由我市相关监测单位承担。

一、延河及支流

延河:

延河轻度污染,与上年的中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马鞍桥断面(延河入境安塞区,市控)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安塞县城下游一公里断面(安塞区,省控)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上李家湾断面(安塞区-宝塔区界,省控)为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石窑村断面(宝塔区,国控)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总磷;朱家沟断面(宝塔区,国控)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甘谷驿断面(宝塔区,省控)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总磷;延长杨家湾断面(宝塔区-延长县界,河长制)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谭家河断面(延长县,省控)为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阎家滩断面(延长县,国控)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为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

延河流域支流:

杏子河 候市断面(河长制)为Ⅲ类水质。

西川河 西川河取水口断面(安塞区-宝塔区界,市控)为Ⅲ类水质。

蟠龙川河 蟠龙镇土洞沟大桥断面(市控)为Ⅲ类水质。

二、北洛河及支流

北洛河:

北洛河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金汤断面(省控)为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旦八断面(省控)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化学需氧量;马老庄断面(市控)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沟门村断面(市控)为Ⅲ类水质;陈家洼断面(市控)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秦家川断面(市控)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总磷;枣园断面(县域考核)8-12月为Ⅳ类,主要污染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田庄镇南城村断面(国控)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

北洛河流域支流:

乱石头川河 周关断面(市控)为Ⅲ类水质。

白豹川河 白豹川川口断面(省控)为Ⅲ类水质。

三道川河 三道川川口断面(省控)为Ⅲ类水质。

周河 川口断面(河长制)为Ⅲ类水质。

葫芦河 张家湾断面(河长制)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河南村断面(生态补偿)8-12月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南沟门断面(河长制)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石油类。

沮河 户村断面(河长制)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

石堡川河 大坪断面(省控)为Ⅲ类水质;洛窑科断面(省控)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南窑村桥断面(县域考核)8-12月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

三、清涧河(秀延河)

清涧河重度污染,与上年中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吴家坪断面(省控)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白家园子断面(省控)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苗家沟断面(市控)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白家硷断面(河长制)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王家河断面(国控)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

四、仕望河及支流

仕望河:

昝家山断面(国控)国家采测分离监测数据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上年度为Ⅲ类水质。

仕望河流域支流:

小南川河 瓦子街枣湾村断面(生态补偿)8-12月为Ⅲ类水质。

大南川河 疙台乡冯家塔村断面(生态补偿)8-12月为Ⅲ类水质。

五、云岩河

新窑科断面(生态补偿)8-12月为Ⅲ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秀西断面(国控)为Ⅲ类水质,主要污染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

六、涺水河

白马滩断面(河长制)为Ⅲ类水质。

七、王瑶水库

王瑶水库水质优,与上年相比,王瑶水库水质由良好转为优。

感谢茆永峰站长的发布,下面请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刘胜雄支队长发布2018年延安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

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刘胜雄: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多年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环境执法工作的支持和关注。下面,我现在就全市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向大家作以简要介绍。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将环境执法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武器,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科学运用移动执法新手段新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助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环境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稳固提升。

2018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388人次,同比增长26.4%,检查企业3670家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2026套,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立案532件,同比增长35.7%,处罚510件,增长43.3%,罚款金额2891.85528万元,同比增长62.9%(2017年罚款1775.5万元)。实施环保法四配套办法办理的查封扣押92件,限产停产整治40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46起,同比增加10起,按日连续处罚案件9件,同比增加3件,约谈企事业单位19家,同比增加14家。这些案件的办理情况,包括处罚情况,都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示公布。通过执法检查,有力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2018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315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位居全省第三,“圣地蓝”成为延安的标配。第二季度我市退出全国73个水环境质量滞后地市行列,并连续7个月水质改善程度位居全省前列。王瑶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我市荣获“2018美丽山水城市”称号,薛占海市长代表延安参加了“生态文明引领乡村振兴”市长热点对话。环保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79.8%,连续8年位居全市七个行业之首。

一、2018年环境执法主要做法

成绩来之不易,纵观全市环境执法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主要做法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发挥科技智能设备,有效利用在线监控平台查处违法行为。为有效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我局利用“自动在线监控平台”,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建立电子督办制度,发现企业排放数据超标后,立即转办相关县区核实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按月汇总上报。全年共下发电子督办单103份,修约异常、缺失数据1万3千余组,传输有效率为99.06%,远超中省要求的85%和90%的标准,位居全省第四。同时,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化作用。我局与市网信办多方协调、沟通,最终确定利用“延安12345”智慧平台的微信公众号功能,创建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管理平台,让网格员利用平台“随手拍”功能,将发现的环境问题上传平台,转办至相关网格的职能部门查处。目前已开通10个县区,并在逐步完善,这一做法在全省尚属首例。

(二)以“划、立、治”为整治手段,全面推进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制定《延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全面排查梳理,发现全市7个县(区)的1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存在28个省级环境问题,分别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治要求和时限,及时交办相关县(区)政府和部门,夯实了各级各部门的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责任,有效推进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同时,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每月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环保局网站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部进行公开公示,及时曝光水源地存在问题,提高群众的饮用水源保护意识。同时,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收集整理各级水源地资料信息,制作完成16个饮用水源地矢量边界信息,截止2018年12月底,市级水源地王瑶水库的4个清单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完成率100%;县级水源地25个清单问题整改完成16项,完成率64%,为2019年全面完成县级水源地整改打下良好基础。

(三)汲取深刻教训,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汲取韩城西昝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件的教训,有效遏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延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境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了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和风险隐患台帐,对主要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建设运行、风险防范等全面加强监管,根本上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全年危化行业未发生一起突发环境事件。

(四)整合执法力量,强力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一单两库”(即重点抽查事项清单、污染源动态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优化细化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2018年,市本级开展了9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共抽查检查企业89家,查处违法企业12家。

强化分类监管,多领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对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工业园区、油气开发企业、煤炭企业等领域开展多方位、多批次的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在线监控企业11家次。对中烟集团延安卷烟厂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违法排污企业共处罚金130万元。抽查建设项目19个,对延长石油油气勘探公司双河净化厂“未验先投”案罚款20万元。抽查9个县区部分医疗机构废水处置设施,对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环境违法问题责令整改并处罚金40万元。对13个县级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逐项整改落实。对13个县区的36家油气企业进行核查,发现环境问题13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立案处罚13件,罚款67.2万元。开展市级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并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单位60余家(次)。开展煤炭企业和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煤矿企业8家,自然保护区6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4个。结合日常检查,及时处置环境投诉举报问题。全年共接到12369热线举报623起,办结623起,办结率100%;接到12345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信访投诉转办129起,办结129起,结案率100%。

(五)灵活执法方式,持续开展“两不一直”执法检查。按照“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原则,先后多次组织检查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车村一号煤矿、通信基站现场、富县污水处理厂、延安新区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出动14人次,执法记录录入系统,及时上报,取得良好效果。

(六)强化协调配合,积极保障各类环境督察检查。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先后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王瑶水库水质监测异常情况的调查、城市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清废行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集中督查、全市大气污染专项督查、延安2018年环境状况调研等活动,配合保障中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参与督察检查合计414天,查处各类案件204起,全部按要求办结,受到一致好评。

(七)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围绕环境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制度体系,排查整治污染防患,有效预防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全年共完成了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吴起采油厂、宜川县秋林工业园区等112家企事业单位的预案进行了修编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原油管道环境隐患专项执法检查,对吴起采油厂、长庆油田采油三厂、七厂、八厂、九厂等单位石油管道泄漏整治进行了集中约谈,整改一般隐患116处。依规上报突发环境事件5起,均属于一般污染事件。

(八)规范监督管理,辐射环境监管实现常态化。以流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备案管理为抓手,加强全市辐射环境监管,年备案企业44家,许可证持证率均达到100%。全年报送自动监测数据12份,采集水体样本4次,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国控点(延大校区内、枣园)辐射环境状况监测站的选址工作。在全省辐射环境执法大比武中,我市克服无设施无装备的不利因素,取得了综合成绩第四名。

(九)加强能力建设,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按照环境监管移动执法建设要求,建成延安市智慧环保综合执法平台,对全市环境执法信息统一调度上传。全年共录入现场检查笔录789份,调查询问笔录149份,实现执法数据的日常化稳定联网报送。对甘泉县、洛川县、宜川县环保局开展了执法稽查,下发《环境监察稽查事先告知书》、《环境监察稽查报告书》、《环境监察稽查整改意见书》9份。并完成市支队及王瑶大队办理的33起环境违法案件的内部法制审查,做到执法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合法,证据齐全充分,处罚合理合法,内容完整准确,案卷规范统一。同时,以“大练兵”为抓手,按照《2018年延安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要求,通过“三全”(即全员、全年、全过程)大练兵,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锤炼执法队伍。经过省级联考,推选市支队和安塞区大队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上报生态环境部参加全国评选。

二、2019年环境执法工作重点

为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2019年全市环境执法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扩展执法领域,加密执法频次,细化执法内容,转变执法方式,进一步深化环境执法,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开展6项11次“双随机”抽查

1.市级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年抽查频次2次,抽查比例达50% 。

2.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监督检查,年抽查频次2次,比例达50% 。

3.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督查检查,年抽查频次2次,比例达50% 。

4.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年抽查频次1次,比例达100% 。

5.核技术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年抽查频次2次,比例达30% 。

6.对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年抽查频次2次,比例达20% 。

(二)开展11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1.结合“蓝天”保卫战,开展全市重点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2.结合“碧水”保卫战,开展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

3.结合“碧水”保卫战,开展全市医疗废水专项执法检查。

4.结合“青山”保卫战,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功能区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检查。

5.结合“清废”行动,开展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执法检查。

6.结合“畜禽养殖区”划定,开展全市畜禽养殖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7.开展全市建设项目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8.开展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隐患专项执法检查。

9.开展医疗行业射线装置的监督管理。

10.开展全市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11.对志丹、延川、黄陵、富县环境监察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稽查。

(三)开展4项交叉、联合执法检查

1.市支队牵头,抽调全市骨干执法人员,组成若干执法组,交叉开展2019年春季环保综合执法大检查。对油煤气等等重点行业、区域、企业展开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污染源企业在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污染防治、达标排放、风险防范、信息公开等环节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市支队牵头,抽调全市骨干执法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结合“净土”保卫战和《土壤污染防治法》,交叉开展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大检查。

3.市支队牵头,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放射源环境安全大检查。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备案条件审查,确保流动放射源安全。

4.市支队牵头,与水务、县区联合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情况检查。

(四)开展“两不一直”执法检查

对全市“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采用“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点穴式”执法检查。

2019年,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不断开拓进取,铁腕执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建设美丽延安,强力推进全市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感谢刘胜雄支队长的发布,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

《环境保护》杂志记者:

请简要说明延安市环境应急工作情况,2018年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置情况?

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双成:

我市2018年环境应急工作主要采取了5项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了环境应急的基础设施建设。2013起,我们对洛河、延河、秀延河等主要河流及支流油气等排污企业环境隐患进行了排查,发明创造了六闸六坝应急防控设施模式,在临近河段修建高标准永久性网截式拦截坝68座,悬挂式、底筑式、土坝式和移动式拦截坝约645座。2018年继续开展了初春消融季节以管道隐患排查为主的环境隐含排查治理工作,对输油管线的破裂的事故救援起到了很好的防控作用。

二是加大了应急物资库布点和建设力度。在全市33个重点油气企业,建成完善33个应急物资库的基础上,将应急物质向事发流域和站点扩布,新增油气企业下属的联合站、净化厂等站点应急物资库27个,方便了就近救援,新增应急物质14000余件,保证了应急救援供应。

三是建设了市级专业应急队伍。原先各较大的排污企业建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但在沟道裂隙、设备区、悬崖区等特殊地段抢险就事半功倍,2018我们与省地矿部门联系协商,充分利用地矿延安专业救援的优势,组建成立了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突击总队延安支队,对特殊污染物质、特殊区段、敏感区段以及需要的地方实施快速救援,保障和提升了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是狠抓了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修编和备案。我市严格执行部、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的要求,按照“一案三制”规范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及监督的全过程管理,2018年共完成112家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关中,其中54家进行了重新修订。

五是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全市重点风险企业进行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2次,协同吴起长庆三厂作业作区杨城子村举办了一次较大的实战应急演练,省市县3级相关单位派员观摩,受到一致好评。

在事故发生抢险方面,按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抢险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迅速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启动县级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和核查,将核查结果第一时间向市环境应急办报告,市环境应急接到报告后进行登记、研判事件性质和等级,较大事件或敏感污染事件,需要市级支持的启动市级预案。现场应急抢险当地政府领导为担任总指挥,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为总指挥提供污染五的拦截回收办法、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监督污染物的清理、事件的调查处理4方面工作。

2018年全市共发生油气管线突发环境污染事件11起,同去年相比下降1起,均属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受省厅调度和新闻媒体关注,上报省厅5起),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涉及监管疏忽方面的有7起,主要是油管线泄漏事故,共立案查处7起,罚款95万元。企业内部责任追究14人,移送公安案件1起,刑事拘留3人。

延安日报记者:

在延安辖区内主要环境违法行为是哪一类?主要有些什么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如何?

在日常环境监管当中,我们环境监察部门主要通过“双随机”抽查、各类专项检查、多部门联合检查、督察等方式来开展环境执法监督检查,在水、气、声、渣、土及建设项目、生态、辐射八大类环境违法行为中,水环境违法问题最多。

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10起,罚款2892万元。其中涉水案件91起占案件总数18%,罚款901万元占总金额31%。企业涉水违法行为主要有5种环境违法行为:

1.水质中污染因子超标排放的立案30起,罚款460.万元。

2.向河道或渗坑排放污水的立案28起,罚款149.8万元。

3.擅自停用或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立案26起,罚款229.6万元。

4.通过暗管偷排生产和生活污水的立案7起,罚款59万元。

5.涉水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案2起罚款2.3万。

在对涉水违法排污企业罚款的同时,我们还约谈19家企业,执行《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32起,其中实施按日计罚1起罚款7.5万元,实施限产停产3起,实施查封扣押11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7起拘留11人。

西部新闻网记者:

2018年环境违法问题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如何?群众满意度怎样?

我市环境问题受理举报途径有三条:一是市政府“12345”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信访投诉举报,平台将举报转办市环保局,转办至相关县区环保部门办理答复,二是拨打“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平台自动识别根据举报人手机位置自动转接至相关县区环保部门信访平台处理;三是向单位投诉信件或来人接访。

2018年全市12369投诉热线接到各类投诉举报共计623起,其中涉及噪音污染投诉330起,占到53%;涉及大气污染投诉150起,占到24.1%;涉及水污染投诉74起,占到11.9%;涉及固体废物污染投诉33起,占到5.3%。其中举报到市级转办的129起,占到投诉总数的20.7%,办结129起,办结率100%;无来信、来访投诉举报。

330起噪音投诉中,宝塔区最多,有南寨砭、抗大宾馆等部分建设工作夜间扰民违法行为,23起为重复举报。

受理的623件投诉举报案件中,除去10起匿名举报和23起重复举报,其他案件均办理完结并答复,满意率94.7%。

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记者提问时间就到这里。希望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及时、全面、客观地报道本次新闻发布会,如果大家还有进一步了解的内容,请在会后与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联系,做跟踪和延伸报道。同时,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此,感谢各位在过去一年里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注,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欢乐!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陕西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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