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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正月初三)上午,高淳区淳溪街道一名女子因为婚姻纠纷跳湖轻生。危急时刻,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淳溪派出所民警、辅警和巡特警大队特勤队员不顾风雨严寒,纵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湖水中,合力将轻生女子成功营救,挽回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当日上午11时50分许,淳溪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一女子因家庭纠纷在固城湖边欲轻生。
寒风飕飕,湖水刺骨,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曹某在齐腰深的湖水中已浸泡了半个多小时,冻得瑟瑟发抖,不听民警劝说,情绪逐渐失控。突然间转身直接跳入深达2米的湖水中,并往更远处挣扎游动。特勤队员刘舟不顾刺骨冰水,想都没想紧跟着轻生女子纵身跃入湖中,奋力抓住该女子的衣服。
女子下水后情绪激动、惊慌失措,紧紧拉拽的营救的特勤队员,情况十分危急,教导员王爱淳立即组织民警陈志鹏、队员陈政、吴勇手拉手排成人墙,站在冰冷刺骨的湖水中通过救生绳索牵引,合力将该女子拉向岸边。
由于施救及时,该女子带回派出所后,及时取暖更换衣服,已无大碍。经过民警耐心调解疏通,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与其丈夫达成一致,同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小孩抚养权问题,期间不再发生过激行为。
任何事情都需理性解决,
切莫因为冲动而做出过激行为。
广大市民遇到有人跳河轻生,
并为营救当事人争取宝贵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