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刷到很多讽刺借钱不还的表情包和段子,比如“借钱永不还,恨你一万年;想要友谊断,借给他点钱;
朋友来借钱,最好赶紧闪;只要借了钱,别指望能还”、“借钱时是大爷,要钱时是孙子”...不得不说这届网友实在太优秀,丰富的想象力与创造力生生让小编大半夜笑出ju叫。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笑过之余,小编不禁感慨,“友情”有风险,借钱需谨慎,同时也感谢我的贫穷让我远离这种烦恼。

在生活中,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个人之间的借款多存在于熟人之间,因此很多出借人为了顾及面子或者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不与借款人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或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或者借款人出具了有重大漏洞的借条或欠条,从而导致借款人借出的款项无法收回。

经小编检索,就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高达500多万件,由此可见借钱这件事的风险。

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无须辩驳的是,我们应当在出借金钱时与借款人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或者要求借款人出具相应的借款凭证,并且要妥善保存已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的证据。但世事往往知易行难,宛如那镜中月,水中花。

规避借款人到期不还的风险首先应从一张规范的借条开始。

一、借条≠欠条≠收条

1、借条(本文仅指货币借用),是指在借款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仅为借款法律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亦即张三向李四借钱,张三为出借人,李四为借款人,李四应写一张借条给张三。

2、欠条是指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了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产生的原因多样,除因借款法律关系产生外,还可因其他法律关系产生。如张三与李四签订了地瓜买卖合同,张三向李四交付了地瓜,但李四由于资金周转原因无法向张三付款,因此李四写了一张欠条给张三,该张欠条即因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产生。

3、收条是指债权人在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收条本身不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仅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作用在于消灭债权。

综上,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借条仅因特定的借款事实形成,而欠条可基于多种事实产生。因此,在出借金钱时,出借人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而非欠条,并且在借款人还款之前不要轻易出具收条,否则在诉讼中对方主张欠条为其他法律关系或者以收条主张已还款,从而使得出借人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从而面临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二、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

根据借条或欠条是否载明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也存在差异。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自不待言。

1、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首先有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款之日起开始往后计算3年,在3年诉讼时效期间,出借人再次要求借款人还款的,诉讼时效中断,从出借人再次要求还款之日起往后计算3年,并以此类推。

2、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上文已阐述,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的凭证,因此,在债务人出具欠条之日,债权人便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因此,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务人出具欠条之日起往后计算3年。

三、关于利息的约定

1、借期内利息。在个人与个人间的借款中,出借人没有与借款人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为了避免利息损失,借款人应当在出借时以书面形式与借款人约定利率,但利率最高不超过年24%,高出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逾期利息。若借款人逾期还款,且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以年利率24%为上限适用该约定;若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则因是否约定借期内利率而不同。双方约定了借期内利率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率的,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3、即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对于这种情况,出借人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借款人支付,但是总计应不超过年利率24%。

四、较为全面的借条写法

好困,后续再更......

附赠斗图表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