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南昌的易女士给记者打了一个求助电话,称自己被人给打伤了。随后,记者便前往了易女士家中。
据了解易女士已经40岁了,记者见到她的时候她正住在一片拆迁过渡的棚户区内。而她脖子上的伤痕就是她的前夫张某掐出来的,易女士说她和张某是2003年结的婚。
但是在2017年的时候他们因为感情不和,并且丈夫一直好吃懒做所以就离婚了,而且在离婚之前他们经常发生争吵。易女士说当时她和丈夫争吵之后,就一个人去了北京打工。由于那个时候还没有打离婚证,她就写了一封信给丈夫张某,表示她想要离婚。
可是没想到张某却追去了北京,当时易女士觉得可以给张某一个机会就去了火车站接他。可是两个人和好之后,丈夫依然还吃懒做不知悔改。后来又经过了多年的争吵,最终还是由前夫提出了离婚。根据协议儿子归前夫抚养,而女儿则归易女士抚养。
可是让易女士想不通的就是,明明是前夫提出的离婚,而且自己在婚内也没有过错,为什么反而要给前夫钱呢?虽然心里不痛快,但是为了断的干净易女士还是给了前夫一万块钱。但是在这之后又发生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由于婚前两人所住的房子面临拆迁,所以他们两人都住在同一个过渡房小区里。易女士说自己频频受到前夫的性骚扰,而且又一次村干部过来调解的时候。前夫甚至还对村干部直言,说自己一个星期都要保证去前妻那里两次。
易女士说前夫甚至有拿过刀来找自己,不过好在最后前夫还是被隔壁的邻居拉走了。对此小编想说面对这样的骚扰易女士完全可以选择报警,请求警方来进行调解。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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