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去国外旅游、还是长期居住,发现外国,没有专门的一个管理部门或机构,像中国“城管”这样的,专门对城市进行综合执法,去专门管理商贩。印度,城市管理,由街区、社区警察来具体执行,属于市政府的一项工作。

美国的“城管”,与印度相似,也是警察。美国,一般由警察监管,不再单设具体的一个行政部门,去直接管辖流动小贩。

法国、意大利等国家,与之相似。管理流动摊贩,是当地警察的职责。

和中国相比,只是叫法名称不一。在不少国家,进行城市管理的,就是普通的巡逻警。意大利还有一种经济警察,专门抽查车辆、商店。

流动摊贩,确实是个管理难题,大多数国家都会制定相对完备的法律,进行详细规定。在城市管理方面,日本主要依靠制定于1958 年的《轻犯罪法》,该法1983 年还进行修正。共把34 项行为,列入轻犯罪行为,对乱买卖、乱停靠、公共场合插队、违法建筑等行为,警察可以依法处置。

印度,与中国城市化进程有点相近,曾在2007 年,针对“如何更有效管理摊贩”进行过一场全国性大讨论。一些法律界、媒体界人士认为,城市内是要讲秩序,实现有序管理,但是仅靠一纸命令,就强行把摊贩驱赶走,这是做不到的,也是不人性的。

这场大讨论后,印度政府于2009年,颁布了专门法规,管理流动小贩,法律条文:肯定了流动小贩的积极作用,他们为百姓提供了必要的商品,提供了合适的价格、方便了百姓”。

在印度,流动商贩的管理依然是个难题,推行了划区管理,这种国际上最常见的管理方式,即划分出3个经营区:“禁止经营区”、“限制经营区”和“允许经营区”,对小贩科学分区。

韩国的首都首尔,把全市划分成3个区域:“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和“诱导区域”。

一些西方国家,在划分空间区域的基础上,还会对经营时间有所限定。比如在大学图书馆前的广场,每个星期五的早上都会有一个“集会”,就有流动摊贩,他们可以卖一些蔬菜水果。美国一般在双休日,也有政府专门划定的、直销一些农产品的农贸市场,为市场附近的居民和过路者服务。

各国还通常实行“柔性执法”的形式,做到松紧有度,在非法经营区域,对小贩,有时“睁只眼闭只眼”,确保执法弹性,但在原则性问题上好不妥协。

泰国警察,针对小贩,一般只是驱散即可。抓住小贩,也不没收摊贩财物。平常只要给行人留出一米宽的过道即可。对于小贩经营,韩国政府持默许态度,只要他们不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和起码的社会秩序就行。

在法国,对小贩以教育、劝阻为主。流动的小贩,只要不扰乱社会秩序、不影响交通,即使将摊贩带走也不没收财物。

去韩国、印度等国家旅游,会经常在地铁站台边发现,总有一些贩卖饮料、食品、生活用品的小贩,推着手推车走来走去。在外国,对这些我们国内所谓的“无证摊贩”,政府部门所做的只是管理,并非取缔。

为管理流动摊贩,新加坡设立了专门机构,就是“小贩署”,配枪执法,4人一组。但在环境、人流量等各方面都比较好发地方,同样设立了很多贩卖区域,提供专门场地,供小贩使用。

国外,竟然没有“城管”,城市还没乱套!从事这一领域的政府机构,也远没有呼和浩特城管“敬业”!更没有大年初七去撕春联!呼和浩特沿街门店贴的对联,都是美好的祝愿,寄托着创业者新一年的梦想!撕碎的是春联,但愿美好的憧憬和梦想还在?(孟陵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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