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在国外很常见, 但在国内真的没这个习惯 近日一则春节有餐厅收“打赏费” 的新闻 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有消费者反映
从大年初一到初三
在新旺茶餐厅、点都德等店
用餐被“温馨提示”
要付春节“打赏费”、“节日费”
什么?!
下馆子还要
“打赏费”了?
陈先生在大年初二
到新旺茶餐厅世博分店用餐,
正要点餐的时候,
服务员就说“要额外收取10%‘小费’”。
在最后的结账单上,
我们也可以明显看到
消费总额:287元
打赏费:28.7元
应付金额:316元
用餐过程中,
由于节日期间人手不够,
不管是要求加水、结账、打包,
都“叫不动”,
陈先生觉得这“小费”收得“不值当”!
网友“果果丽”在大众点评上po出
大年夜在新旺嘉定店用餐后的结账单,
消费总额:352元
打赏费:35.2元
应付金额:387元
无独有偶,大年初五,
陈小姐在点都德白玉兰店用餐
也遇到了同样的“10%”...
“等位的时候听旁边的人说,
过节还要多收10%节日费,
我才注意到菜单右下角写了这个节日费。”
对此,陈小姐“心里有点不舒服”。
对于收取“打赏费”
新浪网友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有的消费者表示理解,
毕竟过年谁都不想加班
有的认为
提前告知一下就没什么问题
有的却认为,
这是老板将加班费转嫁给消费者
属于变相涨价
在这两个餐厅的大众点评页面上,
消费者也提到了这笔“节日费”,
观点各不相同
部分消费者认为“节日费”
可以理解,情有可原。
也有消费者表示加收10%
却感受不到相匹配的服务。
有消费者还指出了商家
未能准确告知“节日费”持续时间的“硬伤”!
究竟什么是“打赏费”?要收多久?
这笔所谓的“打赏费”到底该不该给、合不合规呢?
新旺茶餐厅环球港店店员表示:
“只有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三(收10%的打赏费),
海报上会写,迎宾也会说,点菜前也都会说。”
上海新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则表示,
此次“打赏费”的所有收入都反馈给员工,
犒劳他们在国定节假日的辛勤付出。
他们在每家门店的大门口都张贴了一张红色的告知海报,
并要求员工在顾客进门后进行告知,
顾客确认并同意后再提供服务。
如果顾客没有留意到海报,
或者没有被口头告知,
当场提出不愿意支付或拒绝支付这笔“打赏”费用,
餐厅是会退还的。
专家:不违规,但不太厚道
一位传统餐饮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顾客是心甘情愿地进行打赏,实际上是对餐厅菜品和服务质量的一种认可,这也未尝不可。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说,关键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就是说必须明示且提前告知,并且让消费者选择是否接受。
尽管法律上可以合规,但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指出,这样的做法有些“不太厚道”。如果把它算作节日红包,该老板给的却让顾客掏钱;如果算作节日打赏,似乎是逼消费者不好意思拒绝,这样的消费风气不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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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晨报综合上观新闻、话匣子、新浪微博等
编辑:刘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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