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在国外很常见, 但在国内真的没这个习惯 近日一则春节有餐厅收“打赏费” 的新闻 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有消费者反映

从大年初一到初三

在新旺茶餐厅、点都德等店

用餐被“温馨提示”

要付春节“打赏费”、“节日费”

什么?!

下馆子还要

打赏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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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在大年初二

到新旺茶餐厅世博分店用餐,

正要点餐的时候,

服务员就说“要额外收取10%‘小费’”。

在最后的结账单上,

我们也可以明显看到

消费总额:287元

打赏费:28.7元

应付金额:316元

用餐过程中,

由于节日期间人手不够,

不管是要求加水、结账、打包,

都“叫不动”,

陈先生觉得这“小费”收得“不值当”!

网友“果果丽”在大众点评上po出

大年夜在新旺嘉定店用餐后的结账单,

消费总额:352元

打赏费:35.2元

应付金额:387元

无独有偶,大年初五,

陈小姐在点都德白玉兰店用餐

也遇到了同样的“10%”...

“等位的时候听旁边的人说,

过节还要多收10%节日费,

我才注意到菜单右下角写了这个节日费。”

对此,陈小姐“心里有点不舒服”。

对于收取“打赏费”

新浪网友也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有的消费者表示理解,

毕竟过年谁都不想加班

有的认为

提前告知一下就没什么问题

有的却认为,

这是老板将加班费转嫁给消费者

属于变相涨价

在这两个餐厅的大众点评页面上,

消费者也提到了这笔“节日费”,

观点各不相同

部分消费者认为“节日费”

可以理解,情有可原

也有消费者表示加收10%

感受不到相匹配的服务

有消费者还指出了商家

未能准确告知“节日费”持续时间的“硬伤”!

究竟什么是“打赏费”?要收多久?

这笔所谓的“打赏费”到底该不该给、合不合规呢?

新旺茶餐厅环球港店店员表示:

“只有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三(收10%的打赏费),

海报上会写,迎宾也会说,点菜前也都会说。”

上海新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则表示,

此次“打赏费”的所有收入都反馈给员工,

犒劳他们在国定节假日的辛勤付出。

他们在每家门店的大门口都张贴了一张红色的告知海报,

并要求员工在顾客进门后进行告知,

顾客确认并同意后再提供服务。

如果顾客没有留意到海报,

或者没有被口头告知,

当场提出不愿意支付或拒绝支付这笔“打赏”费用,

餐厅是会退还的。

专家:不违规,但不太厚道

一位传统餐饮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如果顾客是心甘情愿地进行打赏,实际上是对餐厅菜品和服务质量的一种认可,这也未尝不可。

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说,关键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就是说必须明示且提前告知,并且让消费者选择是否接受。

尽管法律上可以合规,但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指出,这样的做法有些“不太厚道”。如果把它算作节日红包,该老板给的却让顾客掏钱;如果算作节日打赏,似乎是逼消费者不好意思拒绝,这样的消费风气不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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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晨报综合上观新闻、话匣子、新浪微博等

编辑:刘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