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注

2018年以来,我县甘肃西运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运集团)和泰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通公司)连续发生19起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查获,其中严重超员违法行为8起,7名客车驾驶员被刑事拘留(1名驾驶员连续2次严重超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充分暴露了两家客运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曝光: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 以上

西运集团

01.2018年4月26日06时许,民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执勤时对西运集团驾驶人赵思则驾驶的民甘G16772号大型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超员现象。随后,民警对甘G16772号大型客车进行核查,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34人,实际载客60人,超员76%。赵思则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此案已于2018年7月17日移送起诉至民乐县人民检察院。

泰通公司

01. 2018年5月19日07时10分,泰通公司驾驶人刘海汉驾驶甘G15800号大型客车在民南线严重超员行驶至洪水镇下柴村佳捷汽修厂向西200米处被我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该车核载33人,实载58人,超员76%。刘海汉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2018年7月1日08时许,刘海汉再次驾驶甘G15800号大型客车严重超员在民南线4公里处被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33人,实载59人,超员78%,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刘海汉属驾驶证暂扣期间违法驾驶营运客车二次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此两案合并已于2018年11月6日起诉至民乐县人民检察院。

02.2018年5月19日08时许,民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民乐县G227线278km处例行检查时,发现西运集团驾驶人王得斌驾驶的甘G20968 号大型客车发现该车有超员现象。随后,民警对王得斌驾驶的甘G20968号大型客车进行核查,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33人,实际载客57人,超员72.7%,王得斌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此案已于2018年9月13日移送起诉至民乐县人民检察院。

泰通公司

02. 2018年5月19日07时许,民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民乐县世纪大道民联十字,对由泰通公司驾驶人柴松驾驶的甘G17885号大型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超员现象。随后,民警对柴松驾驶的甘G17885号大型客车进行核查,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35人,实际载客63人,超员80%。柴松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此案已于2018年9月27日移送起诉至民乐县人民检察院。

公司及管理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0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是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全员覆盖。经查,公司虽然组织教育培训活动,但公司相关员工没有全员参加,尤其是承包经营的车主和驾驶员没有全覆盖,对未参加人员也没有安排认真补课。二是公司对一线从业人员开展的安全警示教育针对性、时效性不强。三是企业安全文化缺失,公司及站场虽然有相关的安全警示宣传标语、展板、园地或视频等,但是陈旧、老化,没有实时更新,不结合当前时间段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安全教育及警示,公司安全环境与氛围不浓。

02. 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监控不到位。一是动态监控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系统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车载终端安装使用维护制度。二是动态监控人员履职不认真,站内工作人员存在敷衍了事情况。三是动态监控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有效管理的需要。

03. 企业对违法违规车辆和人员处理不到位。一是对违规车辆、驾驶员的处理流于形式,教育培训不到位。二是对动态监控人员的失职行为处理不到位。三是对违规违法问题处理不及时。2018年5月19日07时10分,驾驶人刘海汉驾驶甘G15800号大型客车超员76%被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严重超员问题发生后,企业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未及时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未及时对相关人员作出并实施明确的处理决定,未及时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以至事发一个多月后该公司驾驶人刘海汉再次发生更严重的超员运输违法犯罪行为。二次违法犯罪,极大的说明了公司管理漏洞大,对驾驶员的管控力度不够,教育力度不够。

04.企业内业管理不规范。一是从业人员档案更新不及时。二是车辆技术档案内容不全,缺少基本情况表、安全事故记录等,车辆维护记录、车辆年审记录等更新不及时。三是在承包经营签订的合同中,未与车主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和约束性规定等。

公司及管理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 西运集团、泰通公司存在着严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红线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松散的问题。

处罚决定

对当事人所实施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处罚款3000元。

民乐县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 以上及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

2018年以来,我县甘肃西运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运集团)和泰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通公司)连续发生19起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查获,其中严重超员违法行为8起,7名客车驾驶员被刑事拘留(1名驾驶员连续2次严重超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充分暴露了两家客运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曝光:

03. 2018年6月2日08时许,民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民乐县民南线金山公园路口处例行检查时,发现西运集团驾驶人王学新驾驶的甘G13456号大型客车存在超员现象。随后,民警对由王学新驾驶的甘G13456号大型客车进行核查,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33人,实际载客54人,超员63.6%。王学新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此案已于2018年9月27日移送起诉至民乐县人民检察院。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

西运集团

01.西运集团1起:2018年6月29日早上11时许,民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民乐县祁连路执勤巡逻时,发现甘G14591号大型普通客车有超员现象,随即将该车现场查获,经查该车由西运集团驾驶人罗彪驾驶,该车核载30人,实载40人,超员10人,超员33.3%,系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罗彪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罚款1000的处罚。

——你可能还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