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原文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28)

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

故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于六腑,地之湿气,感则害皮肉筋脉。

注解与翻译

【译文】

善治病的医生,在病邪刚侵入皮毛时,就给以治疗;医术较差的,在病邪侵入到肌肤时才治疗;更差的,在病邪侵入到筋脉时才治疗;再差的,在病邪侵入到六腑时才治疗;最差的,在病邪侵入到五脏时才治疗。

假使病邪已经侵入到五脏,那么治愈的希望与死亡的可能性同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