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存在了69年,作为北邻的强国,在不同时期对我国有着很大影响。其中解放战争时期,苏联对于我军的作战行动给予了相应支援,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国解放。当然,这种帮助是有条件也是有目的的。那么苏联在1945-1949年期间究竟给我我军哪些实质性的援助,又对当时的全国战局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呢?

1945-1949年,苏联的态度和援助行动是有阶段特点的。在45年二战刚结束之时,中国国内存在两种发展趋势,第一是和平建国,第二就是后来发生的3年多的战争,最终解放军获胜。苏联在这三年多对我军的态度有着明显变化曲线和特点。苏联在45年于东北境内完全击溃了日军,事实上当时的中国东北是苏联实际掌控。而作为战胜国,国民政府是当时的合法代表,自然要收回东北的领土。苏联对此并不阻挠,旧的殖民时代早已过去,考虑到新格局,大国关系的调和,苏联在中国还是支持国民政府一方的。

这就牵扯到前面所讲的苏联自身利益考虑。当时国军掌控400多万军队,装备也占优,而我军的部队总数不过130多万人,双方在军力上的差异还是很明显的。作为中立的邻国,苏联当然没有过硬理由去支持军事上属于弱势的我方。因此在接收东北的过程中,苏联最先是将大中城市的控制权都交给了国民政府一方,而一些已经被我军控制的区域,较大城市,苏联甚至要求我军撤出,并交出了部分日军遗留的重武器,火炮坦克等。因此并不是像很多人想当然的那样,苏联一上来就支持我军。这其中涉及苏联本国的利益和对中国战场未来走向判断,苏联当时还是尽量拉拢国军方面的势力。

但是从1946年苏联从东北撤军前后,其态度大幅度扭转。苏联从1946年上半年开始支持我军接收日军军火库,这一点在我军的众多历史文献中都有记载,相对可靠的数据是,接收各种类型火炮2000门以上,各类枪支32万支以上,飞机100架以上,另有遗留的日军飞行教官数十人,转交我军方面以建设航校。根据苏联方面记录,数据则有些夸大,比如坦克超过600辆,这明显不符合实际,锦州战役之时我军最强的东野才拥有十几辆老式日本轻型坦克,因此苏联数据不在本文采纳。

苏联在1946年后提供给我军的武器,以日军遗留为主,不排除少量苏制武器,由于国际关系原因,苏联方面不便直接提供苏制新武器,即使少量提供了也不会透露。但是根据朝鲜战场上的分析,当时的志愿军配备波波沙冲锋枪、6管火箭炮,都不是刚去朝鲜战场就得到的援助,很大可能性是解放战争时期就有了部分装备。需要指出的是,苏联对我军的援助最大方面并不来自于直接给的装备,而是允许我军在大连苏联控制区内建造建新军火公司。大连的重工基础非常好,同时受苏联保护,是我军建厂提供弹药保障的最佳地区。建新公司是当时全国最大的炮弹输出厂,比国军的补给都及时。这个工厂虽不是苏联建的,但是却是在其保护下建造的,是解放战争胜利的重要物资输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