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获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优秀论文奖,发表在2017年第01 期《东南亚纵横》

老挝律师制度简介

摘要:老挝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参与国,随着泛亚铁路的开工建设,业已成为新的投资热点。与此同时,中央明确表示支持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参与国际法律事务,提升我国律师国际事务处理能力,增强国际话语权。本文主要介绍老挝国家律师制度,特别是老挝对外国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外国律师在老挝执业管理等。

关键词:老挝;律师;简介

2016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支持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支持律师事务所承接跨国跨境业务,鼓励、支持我国律师参与国际民商事法律组织、仲裁机构活动并担任职务。因此,了解和研究境外律师制度,特别是境外国家对外资律所及境外律师执业的规定就显得尤其重要了。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老挝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参与国,已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投资的热点,随之而来的是境外法律服务需求的提升。未来,我国律师将在对外投资活动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据老挝律师协会统计,2014年老挝仅有律师191人(含实习律师62人)。老挝律师人数较少,国际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相对不强,可挖掘的市场潜力大,因此我国律师在老挝法律服务市场将大有作为。然而,老挝的律师制度如何?对境外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的条件是什么?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条件又是什么?我国国内学者及律师缺乏应有的关注和研究。本文试从老挝律师资格的取得条件和程序、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及形式、律师组织管理体系以及境外律师事务所在老挝设立分支机构和执业活动等方面,对老挝律师制度略作介绍。

一、老挝律师行业简介

(一)老挝律师及律师机构数量

据老挝官方统计,2014年老挝律师人数为191人(含实习律师62人),并以平均每年30人的速度增加。另外,约有未取得律师资格的法律工作者40人。从地域分布来看,首都万象市拥有律师人数119人,万象省3人,乌多姆赛2人,占巴塞省1人等,60%以上的律师集中在经济发达和对外交流较多的首都万象市,极少数分布在各省区,部分经济不发达的省区没有律师机构和律师。

根据老挝律师法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律师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注册才能开展执业活动。截止2014年,老挝拥有律师事务所34家,其中老挝律师设立18家,外国律所设立的分支机构9家,老挝律师和境外律师合作设立7家,律所拥有的律师人数平均不足6人,较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尚未形成。

(二)老挝律师业务基本情况

根据老挝律师协会的报告,2014年老挝律师代理各类诉讼案件346件,其中民事案件70件,刑事案件93件,婚姻家庭案件17件,经济纠纷案件39件,土地纠纷案件65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4件,遗产继承案件12件,法律援助案件16件。以上为律协统计的全国律师代理的诉讼案件,不包括非诉、经济仲裁或未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结合近几年老挝经济发展的速度以及2020年建设成为法治国家的要求,老挝律师的诉讼代理业务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老挝律师资格的取得

(一)律师资格取得的条件

老挝公民取得律师资格,需年满23周岁,未受刑事处罚,拥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接受律师职业培训并经考核等,履行公职的公务人员、军人、警察等不得申请律师资格。

在老挝,外国人可以申请成为老挝律师。若外国人在老挝申请老挝律师资格,除满足老挝公民基本要求外,还应获得老挝工作许可或在老挝永久居住,熟悉老挝语言、文化,取得老挝法律本科毕业文凭。具备上述条件,即可按照老挝公民的程序申请成为老挝律师,并行使老挝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总的来说,外国人成为老挝律师的实质性阻碍是取得老挝法律本科学历。据笔者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留学生在老挝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这一部分外国籍的法律本科毕业生将有机会申请成为老挝律师。

老挝律师资格的取得另一个重要的渠道是高校的法学教授、副教授,脱离公职的国会议员、法官、检察官,以及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法律工作者等,上述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经过特别程序也可以成为老挝律师,开展律师执业活动。

总的来说,取得老挝律师资格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尤其是允许外国人成为老挝律师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老挝律师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先进的经验,促进老挝律师国际交流,提升国际业务水平。

(二)老挝律师资格取得培训制度

根据老挝律师法规定,公民申请取得执业律师资格,必须经过一年的实习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律师协会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之后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律师考试,考试合格经申请由司法部长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在实习期间,除协助执业律师处理法律事务外,不得独立发表律师意见、不得代理诉讼等。

2015年后,老挝司法部在中部法律学院的基础上成立国家司法培训学院,负责国家司法人员的统一培训工作。获得法律本科学历的人员,可以考取国家司法培训学院接受为期一年的法律职业培训。毕业后,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法官、检察官或律师资格。

从事法官(检察官)工作十年以上并脱离公职的法官(检察官)、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副教授)、具有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法律工作十年以上的人员申请律师资格,可免除实习培训;离职的国会议员、从事法律教学十年以上的教师申请执业律师资格的,实习培训期限缩短至六个月。

三、老挝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形式

在老挝,个人和法人均有权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个人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应具备老挝执业律师资格。法人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则应拥有律师资格的合伙人或股东。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向司法部申请获得开展律师执业活动的许可,司法部批准后向工商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可以按照老挝企业法的规定注册成个人企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老挝企业法规定,个人企业是自然人作为企业的所有人,以企业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以自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也允许个人有限公司的设立。

与中国比较而言,老挝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更加多元,比如允许法人组织投资设立律所,这种多元性的组织形式有利促进老挝律师行业的发展。

四、老挝的律师组织和行业管理

老挝政府负责律师执业活动的全面管理,并授权司法部作为具体执行部门,协调其他相关部委共同管理律师执业活动。司法部负责组织律师资格的考试、律师执业证书的颁发、监督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的活动、处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争议等。

老挝律师的行业自治组织是律师协会,无论是老挝籍律师还是在老挝执业的外国籍律师都应加入老挝律师协会,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根据老挝律师法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律师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惩戒委员会及秘书处等常设机构,并下设财务和规划管理部、律师组织部、监察部、法律援助部、国际部等职能部门。必要时,律师协会可在各省设立分支机构,组织协调与省级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全国律师协会的工作。

律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刑事犯罪,将被司法部吊销律师执照。不符合律师条件的,也将取消律师资格,如死亡或成为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等。据老挝律协通报,2013-2014年期间,有10名律师被取消执业资格,其中1名考取公务员,5人因死亡而丧失律师资格。

五、外国律师及境外律所分支机构的执业活动

如前所述,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成为老挝律师,而外国律师申请在老挝开展律师执业活动,应与老挝律师事务所签订工作协议,并获得司法部的执业许可,在老挝律师协会登记。外国律师的业务范围为提供涉及外国或国际法业务的咨询和律师意见,不得提供老挝法律咨询,也不得在老挝法院代理诉讼。经律协登记的外国律师,有权行使律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如出席会员大会,向理事会、惩戒委员会提出意见和质询,缴纳会费等权利义务,但无权就理事会、惩戒委员会的选举或其他重大事项行使投票权。

外国律师事务所可以按照老挝企业法在老挝设立分支机构,有权开展外国法律及国际法业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若分支机构有老挝律师执业,可通过所属老挝律师开展老挝法律的咨询服务及代理诉讼。据笔者了解,中资律所在老挝设立分所的机构不多,云南因邻接老挝,云南律所相对具有比较明显的地缘优势,目前已有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在老挝设立了分支机构,云南汇同律师事务所在老挝设立了合资律所,还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专业优势的云南本土律所对老挝法律服务市场表现了相当的兴趣,比如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等。

结语:老挝作为世界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正积极努力的参与世界经济,并以一种包容的心态,汲取先进经验。在律师制度上也展现了很多亮点,比如允许外国人申请老挝律师执照并许可外国律师开展律师业务;在培训制度上,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在任职前进行统一的司法职业培训等,这些制度或许可以给我国律师制度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同时,老挝对外国律所及律师提供了相对宽松的法律服务环境,使得我国律师在东南亚法律服务的舞台上有更多展示机会。未来,伴随“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律师在国际事务中必将发挥更加重要且有效的作用。

参考资料:

[1]《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律师法》(2011-12-21 老挝国会 No.46/NA)

[2]《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企业法》(2013-12-26 老挝国会 No.46/NA)

[3]《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法院法》(2009-11-26 老挝国会 No.09/NA)

[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检察院法》(2009-11-26 老挝国会 No.10/NA)

[5]《老挝律师协会章程》(老挝律师协会)

[6]《老挝律师协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规划的报告》(老挝律师协会)

作者: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 唐超

来源:老挝法律漫谈